《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是廣東省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
- 類別:地方政府規章
序號 | 規章名稱 | 發布(公布)、修訂日期、文號 | 說明 |
1 | 廣東省發展小水電暫行辦法 | 1983年1月11日 粵府〔1983〕8號發布 | 主要內容已被《廣東省小水電管理辦法》所 替代。 |
2 | 廣東省公路渡口管理辦法 | 1987年8月7日粵府〔1987〕96號發布,1997年12月31日粵府令第33號修訂 | 1.制定依據《公路渡口管理規定》(交通部令〔1990〕第11號)已廢止; 2.主要內容已被《內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14〕第9號)所替代。 |
3 | 廣東省耕地占用稅徵收管理實施辦法 | 1987年9月8日粵府〔1987〕110號發布 | 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關於稅收徵收管理立法許可權的規定不一致。 |
4 | 廣東省鄉(鎮)運輸船舶 安全管理規定 | 1988年6月28日粵府〔1988〕111號公布,1997年12月31日粵府令第33號修訂,2004年7月26日粵府令第89號修訂 | 1.主要內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5號)相牴觸; 2.主要內容不符合我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 |
5 | 廣東省水路運輸管理實施辦法 | 1988年10月15日粵府〔1988〕167號公布,2004年7月26日粵府令第89號修訂 | 1.制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已廢止; 2.主要內容與《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25號)相牴觸。 |
6 | 廣東省能源利用監測管理辦法 | 1989年2月10日 粵府〔1989〕17號發布 | 1.制定依據《節約能源管理暫行條例》(國發〔1986〕4號)已廢止; 2.主要內容已被2003年公布的《廣東省節約能源管理條例》所涵蓋。 |
7 | 廣東省林業基金管理辦法 | 1989年4月11日 粵府函〔1989〕48號批准 | 主要內容已被財政部、國家林業局《育林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綜〔2009〕32號)所替代。 |
8 | 廣東省維護水庫移民土地山林房產權屬的若干規定 | 1989年6月6日 粵府〔1989〕76號發布 | 出台時間較早,有關政策已經發生變化,主要內容已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
9 | 廣東省退伍義務兵安置實施細則 | 1989年9月20日 粵府〔1989〕125號發布 | 1.制定依據《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國發〔1987〕106號)已經被廢止; 2.主要內容已被《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608號)所涵蓋。 |
10 | 廣東省工人技術業務培訓管理辦法 | 1990年9月4日粵府〔1990〕75號發布,1997年12月31日粵府令第33號修訂 | 主要內容已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
11 | 廣東省工人技術業務考核辦法 | 1990年9月4日 粵府〔1990〕75號發布 | 主要內容已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
12 | 廣東省建築安裝企業跨地區施工管理辦法 | 1991年12月7日粵府〔1991〕150號發布,1997年12月31日粵府令第33號修訂 | 主要內容與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做好建築企業跨省承攬業務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13〕38號)、《關於推進建築業發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見》(建市〔2014〕92號)以及《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省直部門權責清單(第一批)的決定》(粵府〔2014〕72號)相牴觸。 |
13 | 廣東省義務消防隊組織辦法 | 1992年6月10日 粵府〔1992〕69號發布 | 1.制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已廢止; 2.主要內容已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
14 | 廣東省水路運輸服務業管理辦法 | 1992年9月19日粵府〔1992〕130號發布,1997年12月31日粵府令第33號修訂 | 1.制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已廢止; 2.主要內容與《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25號)相牴觸。 |
15 | 廣東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實施辦法 | 1992年12月3日粵府〔1992〕163號發布,1997年12月31日粵府令第33號修訂 | 主要內容已不適應當前工作需要,土地市場管理制度和方式已發生變化。 |
16 | 廣東省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 | 1993年1月18日 粵府〔1993〕10號發布 | 制定依據《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國發〔1985〕94號)已廢止。 |
17 | 廣東省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安置建房工作暫行規定 | 1993年5月17日 粵府〔1993〕72 號發布 | 主要內容已不適應當前工作需要,軍休幹部住房制度已發生變化。 |
18 | 廣東省社會性、民眾性自然保護小區暫行規定 | 1993年6月7日粵府〔1993〕84號發布 | 主要內容已不適應當前自然保護區管理工作的需要。 |
19 | 廣東省文物商業管理辦法 | 1993年6月23日粵府〔1993〕92號發布,2004年7月26日粵府令第89號修訂 | 主要內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相牴觸。 |
20 | 廣東省社會團體登記管理實施細則 | 1993年7月21日粵府〔1993〕105號發布,1998年4月28日粵府令第36號修訂 | 主要內容已被《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50號)、《基金會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00號)等所涵蓋。 |
21 | 廣東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 | 1993年9月3日粵府〔1993〕140號發布,1997年12月31日粵府令第33號修訂 | 1.制定依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05號)已廢止; 2.主要內容已被《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所涵蓋。 |
22 | 廣東省醫療收費管理辦法 | 1994年6月21日粵府〔1994〕72號發布,1997年12月31日粵府令第33號修訂 | 主要內容已不適應當前醫療收費管理工作的需要。 |
23 | 關於查禁公路上三亂行為的命令 | 1995年1月24日粵府〔1983〕6號發布 | 主要內容已不適應當前工作需要。 |
24 | 廣東省勞動契約管理規定 | 1995年4月7日粵府〔1995〕22號發布,2003年5月13日粵府〔2003〕40號修訂 | 主要內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相牴觸。 |
25 | 廣東省取水許可制度與水資源費徵收管理辦法 | 1995年7月31日 粵府〔1995〕67號發布,1998年1月18日粵府令第35號修訂 | 1.制定依據《取水許可證制度實施辦法》(國務院令第119號)已廢止; 2.主要內容已被《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60號)所涵蓋。 |
26 | 廣東省土地增值稅徵收管理辦法 | 1995年8月14日粵府〔1995〕74號發布 | 與《中國人民共和國立法法》關於稅收徵收管理立法許可權的規定不一致。 |
27 | 廣東省飛來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辦法 | 1995年9月26日粵府〔1995〕84號發布,1998年1月18日粵府令第35號修訂 | 主要內容與新的國家政策《國務院關於完善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意見》(國發〔2016〕17號)相牴觸。 |
28 | 廣東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管理規定 | 1995年10月12日粵府〔1995〕85號發布,1998年4月28日粵府令第36號修訂 | 主要內容已被《廣東省防震減災條例》所涵蓋。 |
29 | 廣東省郵電通信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 1996年3月18日粵府〔1996〕20號發布,1998年1月18日粵府令第35號修訂 | 因郵電改革、郵電分家、政企分離,主要內容已不適應當前郵政電信監管體制的實際。 |
30 | 廣東省海域使用管理規定 | 1996年4月1日 粵府〔1996〕27號發布,1998年1月18日粵府令第35號修訂 | 主要內容已被《廣東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所涵蓋。 |
31 | 廣東省水文管理辦法 | 1996年5月6日粵府函〔1996〕127號批覆 | 主要內容已被《廣東省水文條例》所涵蓋。 |
32 | 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實施細則 | 1996年7月5日粵府〔1996〕55號發布 | 主要內容已不適應當前機關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的實際。 |
33 | 廣東省爆破工程勞動安全管理規定 | 1996年8月5日 粵府〔1996〕67號頒布 | 與《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66號)相牴觸。 |
34 | 廣東省縣級旅遊行業管理暫行規定 | 1996年9月10日粵府函〔1996〕250號批覆 | 主要內容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所涵蓋。 |
35 | 廣東省核電廠環境保護管理規定 | 1996年9月28日粵府〔1996〕83號頒布,2002年5月28日粵府令第75號第一次修訂,2004年7月26日粵府令第89號第二次修訂 | 主要內容已被《廣東省民用核設施核事故預防和應急管理條例》所涵蓋。 |
36 | 廣東省體育市場管理暫行規定 | 1996年11月1日 粵府令第3號發布 | 1.出台時間較早,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2.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有關規定不一致。 |
37 | 廣東省旅遊事故處理暫行規定 | 1997年6月9日 粵府令第16號發布 | 主要內容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所涵蓋。 |
38 | 廣東省國家公務員培訓暫行辦法 | 1997年11月5日粵府〔1997〕85號頒布 | 1.制定依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25號)已廢止; 2.國家和我省已制定規範公務員培訓的新規定。 |
39 | 廣東省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規定 | 1997年7月11日 粵府令第19號發布 | 主要內容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辦法》所涵蓋。 |
40 | 廣東省實施《水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細則 | 1998年4月2日 粵府函〔1998〕92號批准 | 主要內容已被《廣東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所涵蓋。 |
41 | 廣東省國有企業財務監督辦法 | 1998年5月19日 粵府函〔1998〕181號批覆 | 1.主要內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相牴觸; 2.國家已出台相關監督辦法,如《企業財務通則》(財政部令第41號)、《企業會計準則》(財政部令第76號)等。 |
42 | 廣東省海濱游泳場安全管理規定 | 1998年7月28日 粵府令第43號發布 | 主要內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相牴觸。 |
43 | 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規定 | 1998年9月20日 粵府令第44號發布 | 主要內容已被《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所涵蓋。 |
44 | 廣東省地價管理規定 | 1998年11月9日 粵府令第46號發布 | 主要內容已不符合我省土地管理的實際。 |
45 | 廣東省預算外資金管理辦法 | 1999年6月15日 粵府令第51號發布 | 主要內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相牴觸。 |
46 | 廣東省船舶、排筏過閘費徵收和使用辦法 | 1999年7月6日 粵府函〔1999〕247號發布 | 主要內容已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
47 | 廣東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 | 2000年4月21日 粵府函〔2000〕215號發布 | 1.主要內容已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2.主要內容已被《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01號)和《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所涵蓋。 |
48 | 廣東省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 | 2001年1月15日 粵府令第 63 號發布 | 不符合“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需要。 |
49 | 廣東省保全服務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 2001年12月29日 粵府令第70號發布 | 1.制定依據《廣東省保全服務管理條例》已廢止; 2.主要內容已被《保全服務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64號)所涵蓋。 |
50 | 廣東省資源綜合利用管理辦法 | 2003年9月24日 粵府令第83號發布 | 主要內容與《國務院關於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27號)相牴觸,該決定取消了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含電廠)認定審批事項。 |
51 | 廣東省註冊安全主任管理規定 | 2003年12月26日 粵府令第85號發布 | 主要內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的有關規定相牴觸。 |
52 | 廣東省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行政許可實施辦法 | 2006年1月5日 粵府令第102號發布 | 主要內容與《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7號)相牴觸,該決定取消了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檢驗資格許可事項。 |
53 | 廣東省森林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調解處理辦法 | 2006年9月18日 粵府令第111號發布 | 主要內容已被《廣東省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調解處理條例》所涵蓋。 |
54 | 廣東省實施《信訪條例》辦法 | 2006年9月21日 粵府令第112號發布 | 主要內容已被《廣東省信訪條例》所涵蓋。 |
55 | 廣東省民用機場電磁環境保護規定 | 2007年2月8日 粵府令第114號發布 | 主要內容已被《廣東省無線電管理條例》所涵蓋。 |
56 | 廣東省行政審批管理監督辦法 | 2007年11月5日 粵府令第118號發布 | 主要內容已被《廣東省行政許可監督管理條例》所涵蓋。 |
57 | 廣東省著名商標認定和管理規定 | 2008年11月26日 粵府令第124號發布 | 1.主要內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等上位法規定相牴觸; 2.主要內容已不適應商標管理工作的實際。 |
58 | 廣東省嚴控廢物處理行政許可實施辦法 | 2009年3月30日 粵府令第135號發布 | 主要內容已不適應當前嚴控廢物管理工作的需要。 |
59 | 廣東省食用農產品標識管理規定 | 2009年8月14日 粵府令第137號公布 | 1.農產品標識可以依照201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進行監管; 2.主要內容與《國務院關於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不一致。 |
60 | 廣東省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規定 | 2010年2月24日 粵府令第144號發布 | 主要內容已被《廣東省反走私綜合治理條例》所涵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