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17日廣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2002年10月13日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州市外商投資企業管理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2年11月13日
- 實施時間:2002年10月13日
- 頒布單位:廣州市人大常委會
2002年7月17日廣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2002年10月13日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批准。
的決定》,業經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於2002年10月13日批准,現予公布。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2年11月13日 廣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了市人民政府提請的關於廢止《廣州市外商投資企業管理條例》的議案,決定...
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蘇州市外商投資企業管理條例》的決定 頒布時間 2003年06月26日 實施時間 2003年06月26日 頒布單位 蘇州市人大常委會 由蘇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於2003年5月16日通過,並經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關於廢止《廣州市外商投資企業審批管理規定》的決定 (2003年2月19日廣州市人民政府第11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3年5月7日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號公布) 《廣州市外商投資企業審批管理規定》已不能適應我市對外開放、引進外資的需要,現決定廢止。本市有關外商投資企業分級審批與管理的規定,市人民政府已另行制...
第二十六條 本條例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1990年6月6日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廣州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會議情況 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州市商業網點管理條例》和《廣州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條例》的決定 (2013年2月26日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2次會議通過)廣州市...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28件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第11屆92次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現予以公布。市長 林樹森 二OO二年一月三十日 詳細內容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28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為了適應改革開放和建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及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新形勢的需要,我市對2001年底以前發布的政府規章進行了清理。市...
一、對10部規章予以廢止。(附屬檔案1)二、對4部規章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附屬檔案2)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登記管理辦法》《外商投資企業授權登記管理辦法》《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
2022年12月4日,《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廣東省外商投資企業投訴處理服務辦法的決定》已經2022年11月23日十三屆廣東省人民政府第21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 日起施行。發展歷程 2022年12月4日,《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廣東省外商投資企業投訴處理服務辦法的決定》已經2022年11月23日十三屆廣東省...
第六十九條 本條例自1988年10月1日起執行。1981年11月17日廣東省五屆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廣東省經濟特區企業勞動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條例廢止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東省經濟特區勞動條例〉的決定》已由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於1997年12月1日通過。鑒於全國...
《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規章規範性檔案的決定》是農業部頒布的決定。正文 《農業部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規章規範性檔案的決定》已於2010年11月19日經農業部第1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規章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天津市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條例》等13項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在2001.12.28由天津市人大常委會頒布。2001年12月28日由天津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1...
《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已於2004年4月9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第6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2016年11月3日,《商務部令2016年第4號 商務部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廢止《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及其補充規定。概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令,2004年第8號,部長:薄熙來...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要求,國務院對截至2006年底現行行政法規共655件進行了全面清理。檔案全文 國務院決定廢止的行政法規目錄(49件)國務院決定宣布失效的行政法規目錄(43件)註:2008年第6號《國務院公報》刊登的《國務院關於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16號)作廢,以此件為準。
《北京市外商投資企業解散條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2004年5月27日決定廢止,現予公告。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4年5月27日 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決定廢止《北京市外商投資企業解散條例》。本...
《北京市外商投資企業清算條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2004年5月27日決定廢止,現予公告。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4年5月27日 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決定廢止《北京市外商投資企業清算條例》。本...
第十條第二款的“同一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從事成品油零售經營超過30座及以上加油站的(含投資建設加油站、控股和租賃站),銷售來自多個供應商的不同種類和品牌的成品油的,不允許外方控股。”。第十一條的“(五)外商投資企業還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九)經商發展改革委同意,決定對《...
《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管理規定》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對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的規定,是為了加強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的管理,促進廣告業健康發展而制定的法律法規。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發布的《關於廢止的決定》(工商總局令第75號),該規定於2015年6月29日起廢止。項目取消 根...
第三章 投資管理 第八條 自貿試驗區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對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外商投資項目實行備案制(國務院規定對國內投資項目保留核准的除外);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及契約、章程實行備案管理。自貿試驗區各片區管理機構負責本片區外商投資事項的備案管理,依法履行負面清單之外的外商...
該規定已於2018年10月31日被廢止。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 第 114 號 《外商投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管理規定》已經2002年9月9日建設部第63次常務會議和2002年9月17日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第10次部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建設部...
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意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書面決定。予以批准的,發給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不予批准的,書面說明理由。(四)取得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的,應當在30日內到登記主管機關辦理企業登記註冊。(五)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的,...
附屬檔案:1.國務院決定修改的行政法規 2.國務院決定廢止的行政法規 修改法規 附屬檔案1:國務院決定修改的行政法規 一、將《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第二條修改為“外商投資電信企業,是指外國投資者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經營電信業務的企業。”將第六條修改為“經營基礎電信業務(無線尋呼業務除外)的外商投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2001-12-01)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2000-03-15)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1999年修正後) (1999-12-25)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 (1999-12-25)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1999-08-30)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 (1999-08-30)中華人民共和...
第二十六條 外國人向本行政區域內各類市場申請攤位作為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經營場所的,市場投資方或者管理機構應當查驗外國人的護照、簽證、居住證件和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並報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第二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將營業執照出租、出借、轉讓給外國人;(二)為無照經營的外國人提供...
(二)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三)合資、合作經營各方協商確定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的人選名單及身份證明;(四)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檔案。”將第十一條第一款修改為“依法登記的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演出場所經營單位申請從事演出場所經營活動,應當提交下列檔案:(一...
74.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六條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九十一條中的“按照《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辦法》的規定”修改為“依法”。75.將《產品質量監督試行辦法》第一條修改為:“為了加強對產品的質量監督...
《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補充規定》是2007年11月商業部部務會議發布的檔案。2016年11月3日《商務部令2016年第4號 商務部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宣布於公布之日起廢止此檔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令 2007 年 第 18 號 《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補充規定(三)》已經商業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
74.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六條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九十一條中的“按照《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辦法》的規定”修改為“依法”。75.將《產品質量監督試行辦法》第一條修改為:“為了加強對產品的質量監督...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同時廢止。法律檔案 現公布《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總理 朱鎔基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二日 實施細則 (1990年10月28日國務院批准...
外國投資者在收到批准證書之日起滿30天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的,外資企業批准證書自動失效。外資企業應當在企業成立之日起30天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第十三條外國投資者可以委託中國的外商投資企業服務機構或者其他經濟組織代為辦理本實施細則第八條、第九條第一款和第十條規定事宜,但須簽訂委託契約。第...
外國投資者在收到批准證書之日起滿30天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的,外資企業批准證書自動失效。外資企業應當在企業成立之日起30天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第十三條外國投資者可以委託中國的外商投資企業服務機構或者其他經濟組織代為辦理本實施細則第八條、第九條第一款和第十條規定事宜,但須簽訂委託契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方面可以制定暫行的規定或者條例的決定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次會議關於建立海南經濟特區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國務院提請審議授權深圳市制定深圳經濟特區法規和規章的議案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深圳市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