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湖南省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述職評議工作條例》的決定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湖南省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述職評議工作條例》的決定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湖南省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述職評議工作條例》的決定在2007.01.25由湖南省人大常委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湖南省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述職評議工作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7年01月25日
  • 實施時間:2007年01月25日
  • 頒布單位:湖南省人大常委會
於2007年1月25日經湖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7年1月25日
湖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經過審議,決定廢止《湖南省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述職評議工作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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