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1月19日湖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
- 頒布時間:1985年11月19日
- 實施時間:1985年11月19日
- 頒布單位:湖南省人大常委會
1985年11月19日湖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1985年11月19日湖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常務委員...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2002年11月29日湖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試行) 頒布單位 湖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4.10.31 實施時間 1984.10.31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制定地方性法規的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工作條例 (2016年12月2日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保障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以下簡稱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權利,做好代表建議、批評和...
1988年10月29日湖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88年10月29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七號公布 1988年10月29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保障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以下簡稱代表)依法履行職責,根據《中華人民...
本條例所稱述職人員,主要是縣級以上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任命的本級人民政府組成人員,人民法院院長、副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副檢察長。中文名 湖南省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述職評議工作條例 現予公布 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
條例通過 湖南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條例 (2020年6月12日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鄉、民族鄉、鎮(以下簡稱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工作和建設,保障鄉鎮人民代表大會...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02年1月8日檔案內容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為做好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以下簡稱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理工作,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一、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產生的新一屆湖南省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參照《國務院工作規則》,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十五次會議批准 根據1997年4月30日湖南省長沙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長沙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的決定》修正 1997年6月4日湖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
1992年5月10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92年6月26日湖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中文名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本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條例 ...
重要緊急情況必須由政府立即決策的,可以由政府行政首長或者分管副職按職權臨機決定,並及時在政府常務會議上通報或者向行政首長報告。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章制定程式條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
第一條 為了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建設,更好地開展常務委員會的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以下簡稱地方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工作條例。第二條...
第一條 為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和建設,充分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
第一條 為了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和建設,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省人民...
第一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為了更好地開展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工作條例。第二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常...
第一條 為了保障本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監督權,保證憲法、法律和法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遵守和執行,保證國家方針政策的貫徹實施,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
1984年12月1日福建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是國家地方權力機關,對省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第二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根據1996年8月11日長春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1996年11月22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的《長春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長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條例...
(2013年9月26日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湖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條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2013年9月26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1...
第一條 為了充分發揮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作用,以實現黨的十二大提出的總任務和總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制定本工作條例。第二條 省人大...
1994年1月25日湖北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5次會議通過、2003年11月29日湖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6次會議修訂、2006年12月1日湖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修正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同時廢止。條例...
第一條 為了更好地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在省委領導下,開創我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省人大常委會)工作的新局面,為“振興河北”,充分發揮人大常委會的作用,特制定本工作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一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為了依法行使監督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湖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條例(試行)》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1988年4月27日江蘇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根據1997年10月17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7年3月30日江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自治區的實際情況,為更好地履行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的職責,特制定本工作條例。
第三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負責日常監督工作,監督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由主任會議提請常務委員會審議決定。市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和辦事機構根據主任會議的安排,承擔具體的監督工作。第四條...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是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的條例。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常務委員會的職權 第三章 常務委員會會議 第四章 主任會議 第五章 秘書長 第六章 辦公廳 第七章 專門委員會 ...
農村居民晚育的,減免本人當年村內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資金;城鎮無業居民晚育的,由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湖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2007年9月29日湖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
2021年12月1日上午,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規定子女三周歲以內,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兒假。2021年12月3日,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