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2月25日河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1985年1月23日公布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
- 頒布時間:1985年01月23日
- 實施時間:1985年01月23日
- 頒布單位:河南省人大常委會
1984年12月25日河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1985年1月23日公布試行。
1984年12月25日河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1985年1月23日公布試行。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和建設,充分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
第一條 為了便於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依法行使職權,提高議事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的有關規定,結合常務委員會幾年來的工作實踐和實際需要,特制訂本規則。第二條 常務委員會審議議案、...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工作條例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工作條例》,地方性法規。立法歷程 2024年3月28日,河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工作條例》。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述職評議工作條例》已經河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於2000年5月27日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0年5月27日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述職評議工作條例 (2000年5月27日河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的程式(試行) 頒布單位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5.02.26 實施時間 1985.02.26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做好制定地方性法規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國家法律的有關規...
1994年9月1日河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1998年5月22日河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修改。中文名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河南省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條例(試行)》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河南省人大常委...
十八、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十九、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的程式(試行)二十、關於增加省六屆人大代表名額的決定 二十一、關於將省六屆人大各專門委員會改為省人大常委會工作委員會的決定 二十二、關於增加設區的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省、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副省長、副市長...
河南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工作條例,1989年8月31日河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根據1996年4月2日河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河南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工作暫行規定〉的決定》修正,2016年11月18日河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
1984年4月3日河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准 1984年4月2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 1984年5月10日試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和發展公路交通,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發展,滿足人民生產生活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公路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
2004年11月26日河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河南省會計工作管理條例》的決定 頒布單位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4.11.26 實施時間 2005.01.01 河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根...
1992年8月25日河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檔案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前提下,依法進行...
1993年10月22日河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罰款和沒收財物的管理、監督,保證執法機關正確執法,維護國家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執法機關是指...
1984年9月18日山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充分發揮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作用,以實現黨的十二大提出的總任務和總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制定本工作條例。第二條 省人大...
1983年7月8日安徽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建設,更好地開展常務委員會的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以下簡稱地方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工作條例。第二...
1983年11月9日河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1983年11月9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更好地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在省委領導下,開創我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省人大常委會)工作的新局面,為“振興河北”,充分發揮人大常委會的作用,特制定本工作條例。第二條 本...
1984年12月1日福建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是國家地方權力機關,對省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第二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省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行使憲法和地方組織法賦予的各項職權,即在不同國家...
(四)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自治州、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報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由民族委員會審議,在提請常務委員會審議一個月以前,向主任會議提出報告。地方性法規的修改,參照上述程式辦理。第九條 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本省政治、經濟、文化、教育、衛生、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項...
其中,跨地區宗教活動是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擅自舉辦的,登記管理機關還可以責令該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撤換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條例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8月21日河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的《河南省宗教活動場所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8.11.30 實施時間 1988.11.30 山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重新研究了一九八四年九月山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制定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第二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根據需要設立若干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的設立、撤銷和名稱變更,由省人民代表大會決定。第三條 專門委員會是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工作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開展工作。第四條 專門委員會受省人民代表大會領導;在大會閉會期間,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領導。第五條 省人民...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在1999.08.16由山西省人大常委會頒布。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開展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省...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2002年11月29日湖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結合我省實際情況,...
1988年6月27日安徽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和建設,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省...
第五十三條 本條例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監督檢查人員,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和勞動安全衛生監督檢查人員。第五十四條 本條例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河南省勞動安全條例(試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河南省勞動安全條例(試行)〉第六十八條的決定》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一條 為了保證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省人大常委會地區工作委員會)依法進行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結合本省的實際,制定本工作條例。 第二條 省人大常委會地區工作委員會是省人大常委會派出的工作機構,向省人大常委會負責並...
1984年12月15日江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為了更好地開展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工作條例。第二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省人民代表大會...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 頒布單位 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5.06.27 實施時間 1985.06.27 主要內容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為了更好地開展工作,充分發揮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
為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省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在省...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自治區的實際情況,為更好地履行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的職責,特制定本工作條例。第二條 常委會在西藏自治區黨委領導下,在全國...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在2001.11.30由遼寧省人大常委會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