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川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銅川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於2020年8月正式發布,隨地吐痰、違規養犬等不文明行為將被處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川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 頒布時間:2020年8月
  • 性質:地方政府條例
條例發布,條例解讀,

條例發布

2020年8月,《銅川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日頒布實施,隨地吐痰、便溺、亂塗亂畫、違規養犬等不文明行為將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

條例解讀

《條例》規定了在公共場所公民應當自覺遵守著裝整潔、得體;不得使用低俗語言,不得大聲喧譁、爭吵謾罵;等候服務依次排隊等七項規定,並提出公民應當愛護公共環境衛生,遵守不得隨地吐痰、便溺;不得在城市的建築物、構築物、公共設施、路面和樹木等處塗寫、刻畫;不得在有禁菸標識的公共場所吸菸等六項規定。還提出了公民應當自覺維護社區文明、應當文明駕駛車輛、應當文明乘坐公共運輸工具、應當文明旅遊、應當文明就醫、應當文明飼養寵物、應當文明乘用電梯、應當文明使用網際網路等文明行為規定。
《條例》倡導文明用餐,實行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不浪費食物,不酗酒;健康生活,鍛鍊身體、講究衛生;綠色出行,優先乘坐、使用公共運輸工具等文明生活方式。倡導培育、傳承和弘揚良好家風家訓;尊敬長輩,關愛老人;夫妻和睦,勤儉持家等家庭文明行為。鼓勵見義勇為行為,對見義勇為人員應當依法給予表彰、獎勵。鼓勵、支持單位和個人開展扶貧、濟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殘、優撫、助學、賑災等慈善公益活動等。
《條例》制定了法律責任,對違反條例的各種不文明行為予以處罰。如隨地吐痰、便溺的,處以警告、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在城市的建築物、構築物、公共設施、路面和樹木等處刻畫、塗寫,處以警告、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未即時清除犬只在公共場所排放糞便的,處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並提出違反本條例規定應當受到行政罰款處罰的,違法行為人通過自願參加與文明行為促進工作相關的社會服務等方式,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行政執法部門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罰款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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