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川市城市管理執法局

銅川市城市管理執法局

根據《中共銅川市委 銅川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銅川市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銅發〔2017〕12號)和《中共銅川市委辦公室 銅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調整銅川市城市管理執法局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 (銅辦字〔2019〕44號) ,銅川市城市管理執法局是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有關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執法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編制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執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園林綠化、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公用事業等行業建設專項規劃、維護費用的年度計畫,擬訂城市管理執法相關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園林綠化、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公用事業等方面的行業管理工作。
  (三)負責建立城市管理執法協調聯動機制,協調解決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督促市級有關部門和區縣政府開展城市管理、城市管理執法工作;協調中省駐銅單位參與城市管理工作。負責健全完善執法預警體系和突發公共事件快速反應體系,著力推進綜合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
  (四)組織指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考核考評全市城市管理、城市管理執法工作;負責對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及協管人員的培訓、考核和管理工作。指導區縣做好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建設。
  (五)負責城市管理、城市管理執法中重大、跨區域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城市管理執法方面應急處置的指揮、調度工作。
  (六)負責城市道路、橋涵、排水、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的管理、維護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和專項治理活動;負責城市照明、景觀亮化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內澇防治管理工作。
  (七)負責供水、供氣、供熱等公用事業行業管理工作。推行實施行業技術指標、產品標準,參與公用產品價格制定並監督執行;監督管理相關企業安全生產和服務質量。
  (八)組織編制戶外廣告和招牌設定總體規劃和設定規範,負責城市規劃區內戶外廣告和招牌規劃設定管理工作。
  (九)負責利用現代數字信息技術,推進城市管理數位化、精細化、智慧化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依法推進城市管理、城市管理執法有關信息公開工作。
  (十)按照市、區縣兩級職責分工及管理許可權,分級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集中行使市政基礎設施、園林綠化、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公用事業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以及從市規劃局、市住建局、市環保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水務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劃入部分的行政處罰權。集中行使上述行政處罰權時,可以實施法律法規規定的與上述範圍內行政處罰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十一)承擔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能;承擔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擬訂全年工作計畫、各項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並督促落實;負責起草有關檔案;負責文秘、公文管理、政務公開、機要、檔案、保密、信訪、安全、提案議案、接待、辦公自動化等工作;負責目標責任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會議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協調督辦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保障服務工作;負責局入口網站的建設、維護與更新;負責局中心工作的宣傳報導;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險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編制幹部教育發展規劃和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思想政治宣傳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系統基層組織建設及黨建工作;負責內部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建立健全協管人員招聘、管理、獎懲、晉升、社保、退出等管理制度,加強對協管人員的管理。
  (三)計畫財務科
  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編制部門預決算;負責局重大項目計畫,各項專項資金、國有資產和固定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財務會計制度、財務統計和資金管理、監督;負責各項規費的收支管理;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行業統計工作。
  (四)政策法規與執法監督科
  承擔城市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及政策性檔案的起草工作;組織擬訂城市管理領域開展綜合行政執法的實施細則;承擔本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備案工作;組織開展城市管理、城市管理執法的調查研究並提出對策建議;負責本系統依法行政、普法宣傳、綜合行政執法監督,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負責有關政策宣傳、諮詢和解釋工作,受理和組織處理投訴舉報;承擔本部門本系統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聽證、國家賠償及信訪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審查、執法證件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執法人員、協管人員業務培訓,建立協管人員從事執法輔助事務的工作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執法督察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執法協作制度,負責與相關執法部門的協調聯絡;指導並監督區縣城市管理執法工作;協調重大、跨區域案件的查處工作。
  (五)市政管理科
  擬定城市市政行業發展規劃、改革措施並指導實施;負責制定市政設施維修養護和改造的年度計畫,負責城市道路、橋涵、廣場、公園、照明等市政基礎設施的行業管理、監督、指導、檢查、養護工作;負責城市亮化工作;負責城市道路、街巷、廣場、公共綠地、園林等標準化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內澇防治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照明的節能管理和城市綠色照明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套用工作。
  (六)園林綠化科
  負責組織編制城市園林綠化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考核園林綠化日常養護工作;負責城市古樹名木管理工作;參與城市建設項目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的制定及綠化工程是否符合規劃條件的核實;負責綠化補償費、賠償費的核定;負責管轄範圍內公園、綠地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七)公用事業科
  執行國家有關城市公用事業的法律、法規、政策,負責公用事業行業管理;會同相關部門擬訂城市公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城市供水、供氣、供熱、污水處理等公用事業企業經營的監管,以及從業人員的培訓和安全管理;負責市屬城市公用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管;實施行業技術指標、產品標準,參與價格制定並監督執行;監管城市公用企業安全生產和服務質量。
  (八)市容環衛科
  負責擬訂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市容市貌日常管理工作,指導“衛生責任區”的協調管理;負責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管理的宣傳、監督、指導、協調工作;擬訂大型戶外廣告、全市門頭牌匾和洗車場設定規定,並監督實施;協調指導城市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管理工作,組織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楊明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群利:負責黨建、紀檢監察、宣傳和機關黨務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局精神文明建設、“創文”方面的工作;負責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垃圾處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計畫財務科、市容環衛科,銅川智欣市政管理有限公司、市新區環衛公司、市翠羽市政園林工程處、銅川新區鼎新市政綠化工程公司、市公共腳踏車服務中心、市新耀垃圾處理場、市王印垃圾處理場。
  聯繫:宜君縣住建局、新區建設局。
  副局長寧曉玲:負責市政管理、城市照明、景觀亮化、城市內澇防治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和“創園”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管理科、園林綠化科,市城市管理執法局新耀分局、市陽光廣場管理所、銅川牡丹園管理所、市城市內澇防治辦公室。
  聯繫:王益區住建局、印台區住建局、市市政園林設計院。
  黨組成員、副局長邱彥剛:負責政策法規、城市管理執法監察和數字城管方面的工作;負責供氣、供水、供熱、污水處理、排水管理等方面工作;負責城市節水、安全生產、脫貧攻堅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政策法規與執法監督科、公用事業科,市城市管理執法支隊、市燃氣與熱力管理站、市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市污水處理工程籌建處,市污水處理廠、市新耀污水處理廠。
  聯繫:耀州區住建局、耀州區城管辦、市天然氣有限公司、市自來水(集團)有限公司、銅川供水公司。
副局長:郭鐵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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