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川市藍天保衛戰2022年工作方案

《銅川市藍天保衛戰2022年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銅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6月9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川市藍天保衛戰2022年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9日
  • 發布單位:銅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發〔2021〕40號)和《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藍天碧水淨土保衛戰202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陝政辦發〔2022〕8號)精神,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持續改善全市環境空氣品質,根據《陝西省藍天保衛戰2022年工作方案》,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22年,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持續鞏固“十三五”空氣品質改善成果。堅持夏治臭氧冬治霾,加快推進PM2.5和臭氧協同控制,抓好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協同治理,深化“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以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防治為重點,精細化實施工業源、揚塵源、移動源、VOCs源和生活源“五源共治”,全力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攻堅戰、臭氧污染攻堅戰、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3場標誌性戰役;聚焦10個關鍵領域,深化大氣污染治理專項整治行動,完成中省下達優良天數比率、PM2.5平均濃度、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目標任務,不斷增強人民民眾藍天幸福感。
  二、突出工作重點,著力打好三場攻堅戰
  1. 全力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攻堅戰。以秋冬季(10月—次年3月)為重點時段,聚焦PM2.5污染,持續開展秋冬季攻堅行動,不斷降低重污染天氣發生頻率和強度;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推動產業結構和布局最佳化調整,開展傳統產業聚集區綜合整治;加快實施工業污染排放深度治理,進一步強化水泥、岩棉、石灰、磚瓦等重點企業脫硫脫硝治理設施運維監管,加快實施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最佳化能源供給結構,嚴控煤炭消費總量增長,鞏固提升冬季清潔取暖成果,深入開展鍋爐綜合整治;進一步強化聯防聯控區域協作機制,實施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差異化管控,科學精準應對重污染天氣。
  2. 著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堅戰。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進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協同減排。強化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精細管理。開展簡易低效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清理整頓和原輔材料達標情況檢查,加快實施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輔材料替代。推進油品揮發性有機物綜合管控。加快推進工業塗裝、製藥、包裝印刷、電纜製造、油品儲運銷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深度治理。加強夏秋季重點區域臭氧污染防控,綜合運用錯峰錯時生產。2022年,全市臭氧濃度和臭氧污染天數穩中有降。
  3. 持續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以柴油貨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為監管重點,聚焦煤炭、建材等運輸通道,推進重點行業企業鐵路專用線建設;加強在用機動車管理,推動車輛全面達標排放,加快推動機動車新能源化發展,持續淘汰高排放老舊柴油車;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發展,強化重點工礦企業移動源應急管控。堅持源頭防控,加快車輛清潔化推進力度,突出重點用車企業清潔運輸主體責任,健全重點企業用車排放源頭防控和門禁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強化部門聯合監管和執法。2022年,運輸結構、車輛結構清潔低碳程度明顯提高,燃油質量持續改善,持續推進綠色交通運輸。
  三、聚焦關鍵領域,深入開展十個專項行動
  (一)大力開展產業結構最佳化專項行動。
  4. 最佳化產業結構布局。嚴格執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嚴格落實國家產業規劃、產業政策、“三線一單”、規劃環評,以及產能置換、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區域污染物削減等要求,對不符合規定的項目堅決停批停建。嚴格實施節能審查制度及事中事後監管。淘汰低效率、高能耗、高污染工藝和設備。嚴禁新增鋼鐵、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電解鋁、煤化工產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氣產能規模,嚴控新增煉油產能。嚴禁新增化工園區。(市工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5. 開展傳統產業聚集區綜合整治。5月底完成鑄造、耐火材料、石灰、礦物棉、有色、煤炭採選、包裝印刷、家具、零部件製造、人造板等行業和使用溶劑型塗料、油墨、膠黏劑、清洗劑、涉有機化工生產的企業排查工作,實施拉單掛賬式管理,持續升級改造新川溝石渣生產區、惠塬水泥建材生產區、董家河循環經濟產業園等傳統產業聚集區發展質量和環保水平。落實執行水泥行業錯峰生產政策。(市工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二)實施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回頭看”專項行動。
  6. 開展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回頭看”。對標《陝西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開展工業爐窯全面排查,淘汰產能落後和不能穩定達標的工業爐窯。實施有色、鑄造、石灰、磚瓦等行業深度治理和爐窯提標改造。在重點行業實施低效治理設施全面提升改造工程,對脫硫、脫硝、除塵等治理設施工藝類型、處理能力、建設運行情況等開展排查,建立工作檯賬。重點排查除塵脫硫一體化、簡易鹼法脫硫、簡易氨法脫硫脫硝、濕法脫硝等低效治理技術,對無法穩定達標排放的,通過更換適宜高效治理工藝、提升現有治理設施工程質量、清潔能源替代、依法關停等方式實施分類整治。(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7. 開展磚瓦窯綜合整治。嚴格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陝西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通過淘汰取締、升級改造等措施,提升磚瓦窯行業治理水平。(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三)實施重點行業升級改造專項行動。
  8. 持續實施重點行業績效分級。推動水泥行業實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進冀東水泥銅川有限公司1條10000噸/日水泥熟料生產線、陝西美鑫產業投資有限公司鋁鎂合金分公司和陝西達美輪轂有限公司績效評級A級企業創建工作。逐步擴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和應急減排的實施範圍,進一步完善績效分級指標,形成行業技術規範。績效分級實施動態更新工作,落實重點行業企業精準減排和績效分級差異管控。持續推進重污染天氣績效分級管理規範化、標準化,建立健全差異化管控機制。(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等參與,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四)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排查整治專項行動。
  9. 強化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整治。全面排查含揮發性有機物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敞開液面以及工藝過程等環節無組織排放情況,對達不到相關標準要求的開展整治。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10. 開展簡易低效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清理整頓。對照排查整治清單,全面摸排,建立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台賬,分析治理技術、處理能力與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排放特徵、組分等匹配性,對採用單一低溫等離子、光氧化、光催化以及非水溶性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採用單一噴淋吸收等治理技術且無法穩定達標的,實施升級改造,確保穩定達標排放。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市生態環境局牽頭負責,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五)推進清潔能源最佳化保障專項行動。
  11. 持續推進煤炭消費總量控制。重點壓減非電用煤,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推動油品質量升級。2022年底,力爭全市天然氣消費2億方,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2%左右,可再生能源裝機比重提高到30%;全面供應國6b車用汽油,停止銷售國6a及以下標準汽油。(市發展改革委、市能源局牽頭,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市統計局參與,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12. 深入推進清潔取暖和散煤治理。統籌兼顧溫暖過冬與清潔取暖,著力整合供熱資源,充分釋放華能照金電廠、工業餘熱等供熱能力,淘汰管網覆蓋範圍內的散煤。到2022年底,全市清潔取暖率達90%左右。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推進民用和農業散煤替代力度,持續鞏固散煤治理成效,完善運營保障長效機制,防止散煤復燒。(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財政局、市能源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13. 持續推進農業領域清潔能源改造。加快農業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等散煤替代力度,進一步加大農業大棚等農業生產加工領域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鞏固力度。(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果業發展中心參與,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14. 持續鞏固鍋爐綜合整治成效。嚴格執行《陝西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61/1226-2018)》,開展燃氣鍋爐全面排查和監督抽測,確保採暖期穩定達標排放。(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參與,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六)開展運輸結構最佳化保障專項行動。
  15. 大力推動貨物運輸“公轉鐵”。加快華能銅川照金電廠鐵路專用線等項目進度,提升現有專用線運輸能力。以火電、煤炭、水泥等行業為重點,逐步提升耀州區照金礦業有限公司、陝西省崔家溝礦業公司鐵路運輸占比,推動年貨運量在150萬噸以上的大型工礦企業,提高鐵路、新能源或國六車輛運輸率,實施綠色運輸。(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參與,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16. 加強在用機動車管理。加強重型貨車路檢路查,開展集中使用地和停放地的入戶檢查。對燃氣貨車污染控制裝置安裝、尾氣排放達標情況等開展執法行動,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部門監測取證、公安交管部門實施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聯合監管模式,形成部門聯合執法常態化路檢路查工作機制。全面落實機動車排放檢測與強制維護制度(I/M制度),對抽檢排放超標的在用機動車,責令其維修,在達標後方可繼續使用。(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參與,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17. 持續淘汰高排放老舊柴油車。持續開展國三及以下柴油車和燃氣汽車(含場內車輛)淘汰工作,推動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汽油車,鼓勵國四柴油汽車和採用稀薄燃燒技術的燃氣汽車淘汰更新。符合強制報廢情形的交有資質的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和銷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參與,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18. 加快推動機動車新能源化發展。大力推廣公共領域新能源用車,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城市物流配送、輕型郵政快遞、計程車、網約車、公務用車、輕型環衛車輛等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80%。(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商務局、市郵政管理局參與,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七)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綜合整治專項行動。
  19. 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控制區管控,不符合第三階段和在用機械排放標準三類限值的機械限制在控制區內使用。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控制裝置、編碼登記和排放情況監管力度,年抽檢比例不得低於20%,基本消除工程機械冒黑煙現象。(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參與,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20. 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發展。2022年12月1日,所有銷售的560KW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及其裝用的柴油機符合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加快推進鐵路貨場以及火電、煤炭、建材、礦山等工礦企業新增或更新的作業車輛和機械新能源化。新增或更新的3噸以下叉車基本實現新能源化。加快推進老舊非道路移動機械更新淘汰工作,鼓勵淘汰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的工程機械,具備條件的可採取更換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的發動機。(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八)推進揚塵綜合整治專項行動。
  21. 推進建築施工揚塵精細化管控。到2022年底,城鎮新建建築中綠色建築占比提升到60%、裝配式建築占比達到24%。嚴格落實施工工地揚塵管控責任,建立施工工地動態管理清單,公示具體防治措施及負責人信息,防治揚塵污染費用納入工程造價。嚴格落實工地“六個百分之百”,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築施工工地全部安裝線上監測和視頻監控設施,並與主管部門聯網。將建築施工揚塵防治落實情況納入企業信用評價。核查渣土車密閉化改裝改造,未達到改造升級要求的渣土車輛不得從事渣土運輸活動。對渣土車車輪、底盤和車身高效沖洗,保持行駛途中全密閉,通過視頻監控、車牌號識別、衛星定位跟蹤等手段,實行道路揚塵全過程監督,確保運輸過程無揚塵、無遺漏、無拋灑。加強施工揚塵監管執法,對問題嚴重的施工單位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牽頭,市公安局參與,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22. 強化道路揚塵管控。推進吸塵式機械化清掃作業,加大城市外環路、城市出入口、城鄉結合部、工地、物料堆場、渣土消納場出入口等重要路段沖洗保潔力度。加強城市及周邊道路兩側裸土、長期閒置土地綠化、硬化,對貨車集中停放地實施路面硬化。(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牽頭,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23. 加強物料堆場揚塵管控。按照“統一標準,規範建設,屬地監管,從嚴執法”的原則,進一步規範提升物料堆場揚塵治理水平。對照物料堆場揚塵污染整治“十條標準”,嚴格控制物料儲存、輸送及生產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基本完成抑塵設施建設和物料輸送系統封閉改造。嚴禁露天裝卸作業和物料乾法作業。(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實施降塵監測考核,月度平均降塵量不得高於7噸/月•平方公里。細化降塵量控制要求,逐月實施區縣降塵量監測排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九)開展面源污染綜合整治專項行動。
  24. 加快推進秸稈綜合治理。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疏堵結合、以疏為主”的原則,全面推進秸稈“五化”綜合利用,持續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強化秸稈禁燒管控,落實區縣、鄉鎮秸稈禁燒主體責任,開展重點區域重點時段禁燒專項巡查,對秸稈焚燒問題突出的,嚴肅追責問責。(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25. 深入推進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對居民樓附近餐飲服務單位合理布局,建設完善專用煙道。城市建成區產生油煙的餐飲服務單位全部安裝油煙淨化裝置並保持穩定達標運行和定期維護。對1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飲單位油煙排放實行線上監測,全面提升線上監測設施安裝率。加大油煙超標排放、違法露天燒烤等監管執法力度。(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26. 控制農業源氨排放。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推進實行生豬、家禽養殖圈舍封閉式管理,推廣套用畜禽糞污封閉式收集、貯存、處理技術工藝。實行測土配方,鼓勵有機肥替代,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降低氨揮發排放。(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果業發展中心、市生態環境局參與,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27. 綜合治理惡臭污染。開展化工、製藥、工業塗裝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強化惡臭氣體整治;加大垃圾、污水集中式污染處理設施等密閉收集力度,因地制宜採取脫臭措施;解決民眾反映強烈的小規模養殖場和散養戶糞污惡臭污染投訴。(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等參與,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十)開展監管能力提升專項行動。
  28. 深入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堅持問題導向,緊盯第二輪中央和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指出的問題及民眾信訪問題,以及民眾反映強烈、污染情形嚴重的大氣環境問題,加大檢查督辦力度,確保高質量整改到位。開展大氣專項督查,對督查發現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及失職失責情形,按照有關程式要求移交並督促區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29. 強化大氣環境執法監管。圍繞冬季PM2.5治理、夏季O3污染防治等重點任務,加大執法幫扶包抓力度。組織開展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回頭看、揮發性有機物排查整治、柴油貨車污染治理、績效評級企業核查等專項執法行動,重點查處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違法行為,定期通報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落實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拓展非現場監管手段套用,強化基層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裝備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切實提高執法效能。(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30. 強化油品儲運銷監管。開展儲運銷環節油氣回收治理系統專項執法檢查工作,確保達標排放。對汽車罐車密封性能定期檢測,嚴厲查處在卸油、髮油、運輸、停泊過程中破壞汽車罐車密閉性的行為。(市商務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參與,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31. 強化黑加油站點攻堅。對黑加油站點持續保持高壓打擊態勢,嚴防“死灰復燃”,全面清除無證無照經營的黑加油站點。嚴查利用各種改裝車輛無證經營、非法流動銷售車用汽油、柴油等違法行為。查處未按計畫完成三次油氣回收治理和地下油罐防滲改造的加油站。查處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違法經營活動。(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32. 強化油質和煤質監管。嚴格執行汽柴油質量標準。打擊生產、銷售不合格油品和劣質煤行為,加大對生產、銷售的油品和散煤經銷點監督檢查(抽查)力度。將汽油(含乙醇汽油)蒸氣壓指標作為汽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重點檢驗項目。加大相關產品抽檢頻次。(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33. 全面落實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強化排污許可證後管理,加大對無證排污和不按證排污企業檢查處罰力度。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減排,推進實施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重點減排工程建設,完善調度、通報、考核制度。(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落實)
  三、保障措施
  34. 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要把藍天保衛戰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領導是本行政區域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研究制定有力有效的具體措施,量化目標任務,明確責任分工,實行項目化、清單化、數位化管理,確保年度各項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市級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大跟蹤督導和支持力度,指導各區縣落實任務要求。市鐵腕治霾辦定期對各區縣重點任務進展情況進行調度通報,壓實區縣、部門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市鐵腕治霾辦牽頭,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市級相關部門落實)
  35. 強化科技支撐。開展源排放清單編制、源解析等工作,更新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制定移動源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方案,建立用車大戶清單和貨車白名單,實現動態管理。持續推進“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開展大氣污染熱點區域排查,臭氧來源解析、生成機理、主要來源和傳輸規律的研究,制定分類治理方案。推動大氣重污染成因與治理攻關項目研究成果的轉化套用。重點開展臭氧控制、應急管控措施評估等工作。開展好大氣污染防治抓點示範項目培育實施等工作,發揮典型引領示範帶動作用。(市生態環境局牽頭負責,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市級相關部門落實)
  36. 加大財力保障。深入調查研究編制大氣儲備庫項目,積極爭取中省大氣專項資金;市級財政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重點涉氣行業深度治理和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工作,以及大氣監管能力建設提升等方面,激勵支持企業落實治理主體責任,加快實施提標改造,保障順利實施。各區縣、市級有關部門要加強大氣污染治理類項目徵集和儲備,統籌資金,加大重點項目支持力度。大力推行政府綠色採購。(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市級相關部門落實)
  37. 嚴格考核問責。將區縣、部門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目標任務和鄉鎮(街辦)環境空氣品質考核納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作為全市目標責任考核重要內容。對空氣品質改善幅度達不到時序進度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單位,綜合運用排名、通報、預警、督辦、約談等方式,推進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強化執法監管和輿論宣傳,深化大氣污染治理專項整治行動,對各類破壞大氣環境問題、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監督曝光,營造全民參與、全民共治良好氛圍。(市鐵腕治霾辦牽頭,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市級相關部門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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