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陽市藍天保衛戰2022年工作方案

《鹹陽市藍天保衛戰2022年工作方案》已經2022年5月24日鹹陽市政府第四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鹹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5月30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鹹陽市藍天保衛戰2022年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5月30日
  • 發布單位:鹹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為深入打好2022年藍天保衛戰,紮實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持續改善我市環境空氣品質,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力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貨車污染治理三大攻堅戰,完成省上下達的優良天數比率、PM2.5平均濃度、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目標任務,臭氧濃度穩中有降,運輸結構清潔低碳程度明顯提高。
二、重點任務
(一)推進產業結構最佳化保障專項行動
1.最佳化產業結構布局。嚴格執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嚴格落實國家產業規劃、產業政策、“三線一單”、規劃環評,以及產能置換、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區域污染物削減等要求,對不符合規定的項目堅決停批停建。嚴格節能審查事中事後監管。嚴禁新增鋼鐵、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電解鋁、煤化工等產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氣產能規模,嚴控新增煉油產能。嚴禁新增化工園區。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塗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市區在審批涉及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的新增工業企業時,原則上企業污染治理水平不低於B級(引領性)標準。各縣市區在審批污染治理水平較低的中小企業時,應按照行業分類在園區集中布局,統一建設高效治污設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生態環境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2.開展傳統產業聚集區綜合整治。重點針對鑄造、耐火材料、石灰、礦物棉、獨立軋鋼、煤炭採選、化工、包裝印刷、家具、彩塗板、零部件製造、人造板等行業和使用溶劑型塗料、油墨、膠黏劑、清洗劑、涉有機化工生產的企業,開展產業聚集區排查,4月底前完成。實施拉單掛賬式管理,淘汰關停一批、搬遷入園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優做強一批,切實提升產業發展質量和環保治理水平,年底前完成50%產業聚集區升級改造任務。不斷最佳化水泥行業錯峰生產政策。〔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生態環境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完善動態管理機制,按照“發現一起、處置一起”原則,實施“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3.推進工業企業退城入園。6月底前,制定全市橡膠企業搬遷退出方案,明確第一批搬遷退出清單,年底前搬遷取得實質性進展;10月底前,完成西橡和興化集團搬遷退出調查評估,年底前制定搬遷方案。〔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生態環境局參與,秦都區、興平市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二)實施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回頭看”專項行動
4.開展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回頭看”。對標《鹹陽市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進行“回頭看”排查,查漏補缺,加大落後產能和不達標工業爐窯淘汰力度,重點針對玻璃、煤化工、無機化工、化肥、鑄造、石灰、磚瓦等行業實施深度治理。玻璃、鑄造、石灰等行業爐窯,依據新制訂的排放標準實施提標改造。在重點行業實施低效治理設施全面提升改造工程,對脫硫、脫硝、除塵等治理設施工藝類型、處理能力、建設運行情況等開展排查,建立工作檯賬。重點排查除塵脫硫一體化、簡易鹼法脫硫、簡易氨法脫硫脫硝、濕法脫硝等低效治理技術,對無法穩定達標排放的,通過更換適宜高效治理工藝、提升現有治理設施工程質量、清潔能源替代、依法關停等方式實施分類整治。〔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5.開展磚瓦行業綜合整治。對全市磚瓦企業逐戶開展查驗評估,通過淘汰取締、技改升級、轉產轉型等方式,進一步最佳化行業布局、提升行業治理水平。9月底前,完成磚瓦粘土礦山企業轉型、轉產、升級改造或取締工作。升級改造後符合用地環保等要求的,按照“完成一家、驗收一家、開工一家”的原則,由市縣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開展聯合驗收。驗收合格的,可恢復生產。10月底前,完成燒結類磚瓦企業深度治理。〔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政府(管委會)落實〕
(三)實施重點行業升級提標專項行動
6.持續推進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管理。獨立軋鋼企業參照長流程鋼鐵企業實施超低排放改造。推動水泥行業實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擴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和應急減排的實施範圍,進一步完善績效分級指標。按照“沖A、增B、減C、清D”要求,分年度實施績效升級改造。督促全市22個重點行業及市區周邊25公里範圍內328家企業對標A、B級和引領性標準實施績效升級改造,對升級無望的,謀劃逐步搬遷退出。2022年底前,力爭成功申報8家A、B級或引領性企業。〔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四)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排查整治專項行動
7.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源頭替代。嚴格執行《低揮發性有機物質量塗料產品技術要求》(GB/T38597—2020)等規定的VOCs含量限值要求,年底前,完成生產企業6批次塗料,銷售企業12批次塗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VOCs含量限值抽測,對超標產品依法查處。工業塗裝行業應當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塗料,大力推進家具製造、汽修、包裝印刷等行業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的源頭替代。9月底前,完成禮泉晟睿工貿有限公司源頭替代;12月底前,完成三原縣陝西中瑞家具有限公司源頭替代。〔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新聞出版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8.強化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整治。全面排查含揮發性有機物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敞開液面以及工藝過程等環節無組織排放情況,對達不到相關標準要求的開展整治,6月底前完成。9月底前,完成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長慶石化分公司油氣回收處理提標改造等5個深度治理項目。12月底前,完成陝西高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深度治理和陝西龍新防水技術有限責任公司廢氣收集深度治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9.開展簡易低效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清理整頓。對照排查整治清單,全面梳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台賬,分析治理技術、處理能力與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排放特徵、組分等匹配性,對採用單一低溫等離子、光氧化、光催化以及非水溶性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採用單一噴淋吸收等治理技術且無法穩定達標的,督促加快實施升級改造,嚴把工程質量關,確保達標排放,6月底前完成。〔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五)推進清潔能源最佳化保障專項行動
10.持續推進煤炭消費總量控制。重點壓減非電用煤。推動油品質量升級,力爭全市全面供應國6B車用汽油,停止銷售國6A及以下標準汽油。〔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統計局、市商務局、市集中供熱和燃氣服務保障中心等參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11.深入推進清潔取暖和散煤治理。統籌兼顧溫暖過冬與清潔取暖,鞏固清潔取暖改造和散煤治理成效,嚴格落實清潔取暖運行補貼政策,2022年底,全市清潔取暖率達90%左右,平原地區散煤“清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市財政局、國網鹹陽供電公司參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12.加強散煤監管。突出潔淨煤生產、銷售重點環節監管,對散煤經銷點煤炭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確保煤質符合國家或地方標準要求。強化秋冬季期間散煤監管,在交通幹道、超限站設卡開展多部門聯動執法,嚴防劣質煤流入。在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區域,加大散煤違規銷售排查整治力度,嚴查流動銷售劣質散煤行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煤炭工業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等參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13.持續推進農業領域清潔能源改造。鞏固農業種植、養殖散煤替代成果,加大排查力度,建立台賬,摸清用能類型,進一步鞏固農業大棚等農業生產領域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成果。〔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14.持續推進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對現有燃煤、燃氣、燃油及生物質鍋爐進行全面排查,實施拉單掛賬式管理,摸清治理工藝和達標情況,確保穩定達標排放。10月底前,淘汰鹹陽西區集中供熱有限公司、陝煤鹹陽新型熱能有限公司、魯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陝西欣雅紙業有限公司、淳化恆興果汁有限公司等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集中供熱和燃氣服務保障中心,興平市、淳化縣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10月底前,完成西區供熱燃煤集中供熱站清潔化替代改造及東區(鹹陽化工)熱源替代。〔市集中供熱和燃氣服務保障中心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參與,市天然氣總公司,渭城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5月底前,制定興平熱力煤改氣方案,年內啟動改造,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加強氣源保障。6月底前完成陝西欣雅紙業有限公司,10月底前完成魯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益海嘉里食品工業公司、陝煤鹹陽新型熱能有限公司等煤改氣。〔興平市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六)推進運輸結構最佳化保障專項行動
15.大力推動貨物運輸“公轉鐵”。積極對接中鐵西安局,配合中鐵西安局加快西平鐵路複線前期工作;協調推動彬長旬地區具備條件的年產(外運)150萬噸及以上煤礦申報建設鐵路貨運專用線,力爭年內有實質性進展。推進中長距離大宗貨物、貨櫃運輸“公轉鐵”。推動新建及遷建大宗貨物年貨運量在150萬噸以上的大型工礦企業、物流園區,原則上具備鐵路專用線建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市煤炭工業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16.加強在用機動車管理。強化柴油貨車路檢路查和入戶檢查,在車輛集中使用地和停放地、主要貨運通道、重點運輸企業和用車大戶企業等區域,對燃氣貨車污染控制裝置安裝、尾氣排放達標情況等開展執法行動。強化現場檢查,加密現場抽測頻次,嚴厲查處違規運輸。〔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加強運輸車輛(渣土車、商砼車、貨運車、市政清掃車等)監管,嚴禁國四及以下柴油車、燃油三輪車、冒黑煙車在禁限行區域行駛。〔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牽頭,兩區兩管委會落實〕
開展渣土車聯合整治專項行動,渣土車白天運輸比例不低於80%。依法嚴查違反禁限行和繞行規定車輛,加大黑渣土車、違規過境渣土車、建築垃圾違規清運車的查處力度,7月底前,違規問題基本禁絕。〔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牽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參與,兩區兩管委會落實〕
17.全面落實機動車排放檢測/維護(I/M)制度。嚴格落實排放檢測制度,對排放超標的再用機動車,責令其維修。對限期維修不合格或未按要求維修的,依法不得上路行駛,在達標後方可繼續使用,嚴把復檢關。加強對I/M站監督檢查,依法查處數據造假等違法行為。〔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18.持續淘汰高排放老舊柴油車。6月底前,制定老舊汽車淘汰更新目標及實施計畫,採取經濟補償、限制使用、嚴格超標排放監管等綜合措施,持續開展國三及以下柴油車和燃氣汽車(含場內車輛)淘汰工作,推動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汽油車,積極推動國四柴油汽車和採用稀薄燃燒技術的燃氣汽車淘汰更新。加強I/M站和機動車檢測機構的管理,符合強制報廢情形的交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和銷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19.加快推動機動車新能源化發展。以公共領域用車為重點推進新能源化,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城市物流配送、輕型郵政快遞、計程車(公戶)、公務用車、輕型環衛車輛等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80%。〔市工業和信息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郵政管理局、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市財政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七)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綜合整治專項行動
20.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全市禁止使用不符合第三階段和在用機械排放標準三類限值機械。各縣市區(管委會)制定年度抽檢抽測計畫,重點核驗信息公開、污染控制裝置、編碼登記等,對部分機械進行排放測試,比例不得低於20%,基本消除工程機械冒黑煙現象。〔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21.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發展。2022年12月1日,所有生產、進口和銷售的560kW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及其裝用的柴油機必須符合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推進鐵路貨場、物流園區以及火電、鋼鐵、煤炭、建材、礦山等工礦企業新增或更新的作業車輛和機械新能源化。新增或更新的3噸以下叉車基本實現新能源化。制定老舊非道路移動機械更新淘汰計畫,鼓勵淘汰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的工程機械,具備條件的可更換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的發動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農機管理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八)推進揚塵綜合整治專項行動
22.嚴格降塵監測考核。市建成區及各縣城建成區平均降塵量不高於7噸/月・平方公里,逐月實施區縣降塵量監測排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
23.嚴格建築工地精細化管控。到2022年底,城鎮新建建築中綠色建築占比提升到60%、裝配式建築占比達到24%。嚴格落實施工工地揚塵管控責任,建立施工工地動態管理清單。嚴格落實“六個100%”和“視頻監控、揚塵線上監控兩個全覆蓋”要求。施工工地焊接必須使用煙粉塵收集處理設備或在密封空間作業。施工現場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禁止現場未密閉攪拌砂漿。對未達到標準的施工工地停工整改;對問題嚴重的施工單位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推動鹹陽市智慧工地監管平台建設。5月底前,完成市區建設項目揚塵線上儀更新,每季完成對線上監測儀一輪次全覆蓋校準核查,嚴查儀器長期故障、數據失準等問題;10月底前,整合工地信息化管控手段,建立有效調度指揮機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24.加強拆遷工地施工揚塵監管。建築物拆除施工和拆除垃圾裝載落實全方位濕法作業,消納處置拆除(裝修)垃圾的場所、資源化企業或移動處置設施,嚴格落實噴霧、噴淋、灑水、遮蓋等防塵措施。建(構)築物拆除工程完成後,對裸露場地進行覆蓋,裸置時間超過3個月的,進行綠化、覆蓋。未完全拆除的建(構)築物或者停工期超過1個月的,清除現場建築垃圾,並採取圍擋、遮蓋等措施。〔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牽頭,兩區兩管委會落實〕
推動實施“陽光施工”“陽光運輸”,減少夜間施工數量。市政、道路、水利等線性工程必須採取揚塵控制措施,實行分段作業,同時對向線性工程主體作業區運輸土方、材料的道路實施硬化並進行灑水抑塵。加強渣土車揚塵管理,推進渣土車車輪、底盤和車身高效沖洗,保持行駛中全密閉,通過監控、車牌號識別、衛星定位跟蹤等手段,實行全過程監督。嚴格渣土車、垃圾運輸車、砂石車規範化管理,每季度進行車輛密閉性檢測,加強日常車輛密閉性檢查、抽查,全面落實清潔沖洗要求,杜絕帶泥上路等違規作業,防止運輸途中拋灑滴漏等揚塵問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25.加強物料堆場揚塵管控。針對鑄造、鐵合金、水泥、磚瓦、石灰、耐火材料等行業企業,嚴格控制物料儲存、輸送及生產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粉粒類物料堆放場完成抑塵設施建設和物料輸送系統封閉改造。嚴禁露天裝卸作業和物料乾法作業。採用密閉輸送設備作業的,必須在裝卸時採用吸塵、噴淋防塵措施。嚴禁露天裝卸作業和物料乾法作業。〔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26.強化道路揚塵管控。持續加大投入,購置先進的城市道路清掃保潔專業車輛,擴大機械化清掃範圍,加大城市外環路、城市出入口、城鄉結合部、工地、物料堆場、渣土消納場出入口等重要路段沖洗保潔力度;推進吸塵式機械化清掃作業,大幅度降低道路積塵負荷,確保主城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0%以上,縣(市)建成區達到70%以上。加強渣土車揚塵管理,推進渣土車車輪、底盤和車身高效沖洗,保持行駛中全密閉,通過監控、車牌號識別、衛星定位跟蹤等手段,實行全過程監督。嚴格渣土車、垃圾運輸車、砂石車規範化管理,每季度進行車輛密閉性檢測,加強日常車輛密閉性檢查、抽查,全面落實清潔沖洗要求,杜絕帶泥上路等違規作業,防止運輸途中拋灑滴漏等揚塵問題。〔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5月10日前,制定市區及城鄉結合部道路清掃保潔提升方案,明確責任,建立考核獎懲機制;制定城市沖洗方案,組織開展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大院、住宅小區,城市主次幹道、背街小巷及城市公共設施保潔清洗。5月底前,參照工地揚塵治理標準,制定棄土場整治方案並開展整治,10月底前完成整治,有效減少車輛帶塵回城。對彩虹一路、鹹平路、中華路、西環路、寶泉路、秦皇北路、鹹宋路等重點路段常態化開展灑水、霧炮、沖洗作業,5月底前,道路積塵負荷穩定達到優級。〔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牽頭,兩區兩管委會落實〕
進一步提高國省幹道、縣鄉公路濕式機掃作業覆蓋面,周邊人口集中、機動車流量大的重點路段實施全覆蓋,確保道路整潔無積土積塵。6月底前,制定關中環線環境綜合整治方案,對沿線未硬化停車場、汽修等門店與道路連線帶未硬化區域實施硬化,8月底前完成;加密道路清掃頻次,確保道路無積塵。〔市交通運輸局牽頭,禮泉縣、涇陽縣、三原縣政府落實〕
27.強化各類場地揚塵管控。物流園區、停車場地(含臨時停車場)、渣土消納場等要嚴格落實地面硬化、出入口車輛沖洗、場地噴淋和濕掃等要求,其他裸露地面要採取鋪裝、綠化等防塵抑塵措施。所有大型停車場和物流園內要保持常態化灑水抑塵。每天對停車場、物流園進行不低於6次的灑水抑塵,遇大風、高溫、沙塵天氣灑水抑塵次數增加至8次以上;對停車場、物流園區邊角進行人工除塵作業,確保邊角無積塵、無泥土;對車輛進、出口及主要道路保持清潔無積塵,並用濕掃車進行每天至少1次的濕掃作業。〔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5月底前,完成市區主次幹道、大街小巷、城鄉結合部和企業周邊暴露沙堆、煤堆、渣堆、土堆、垃圾堆等各類堆場摸排,實行動態“清零”整治。〔兩區兩管委會落實〕
(九)實施面源污染綜合整治專項行動
28.強化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疏堵結合、以疏為主”的原則,全面推進秸稈“五化”綜合利用,持續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壓實轄區政府生物質禁燒主體責任,開展重點區域重點時段禁燒專項巡查,持續實施鎮辦火點排名和約談機制。持續開展農村“三堆六亂”整治。〔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生態環境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29.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燃。嚴格執行全年、全域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強化執法監管和輿論宣傳引導,嚴厲打擊非法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市公安局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參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30.深入推進餐飲油煙污染治理。按照《陝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規定,嚴格居民樓附近餐飲服務單位布局管理,依法查處《條例》實施後違規新建的餐飲服務單位。擬開設餐飲服務的建築應設計建設專用煙道;已設立餐飲場所的商住樓和綜合樓,以及用於餐飲服務的建築物,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應當加裝專用煙道。城市建成區產生油煙的餐飲服務單位全部安裝油煙淨化裝置並保持正常運行和定期維護。建立餐飲服務單位動態管理台賬清單,不定期開展監督抽測。加強動態排查監管,加大對治理水平較差餐飲單位的檢查頻次,依法嚴格查處違法露天燒烤或油煙直排、超標排放等行為。〔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31.控制農業源氨排放。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推廣種養結合循環利用技術模式。穩步推進生豬、家禽養殖圈舍封閉式管理,推廣套用畜禽糞污封閉式收集、貯存、處理技術工藝。推進測土配方,最佳化肥料品種,推廣肥料深施。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減少氨揮發排放。〔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32.綜合治理惡臭污染。化工、製藥、工業塗裝等行業結合揮發性有機物防治開展綜合治理;橡膠、塑膠、食品加工等行業強化惡臭氣體收集和治理;垃圾、污水集中式污染處理設施等加大密閉收集力度,因地制宜採取脫臭措施;探索研究小規模養殖場和散養戶糞污收集處理方式;惡臭投訴集中的工業園區、重點企業安裝或完善線上監測,實時監測預警。〔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十)開展監管能力提升專項行動
33.深入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緊盯第二輪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指出的問題及民眾信訪問題,紮實制定整改方案,強化整改措施落實,加大核查督辦,確保所有問題高質量整改到位。對中、省督察和市級督查發現的重要大氣環境問題及失職失責情形,依法依規處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34.強化大氣環境執法監管。圍繞冬季PM2.5治理、夏季O3污染防治等重點任務,實施執法幫扶包抓制度。在重點時段,組織開展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回頭看、揮發性有機物排查整治、柴油貨車污染治理、績效評級企業核查等專項執法行動,定期通報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重點查處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等違法行為。落實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拓展非現場監管手段套用,建立“重點專項幫扶+遠程監督幫扶”模式,強化基層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裝備標準化建設,切實提高執法效能。〔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35.強化油品儲運銷監管。組織開展儲油庫、油罐車、加油站油氣回收裝置專項執法檢查,確保達標排放。對汽車罐車密封性能定期檢測,嚴厲查處在卸油、髮油、運輸、停泊過程中破壞汽車罐車密閉性的行為。〔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36.強化黑加油站點整治。對黑加油站(點、車)持續保持高壓打擊態勢,開展清除無證無照經營的黑加油站(點、車)聯合執法檢查,實行動態清零管理。嚴查利用各種改裝車輛無證經營、非法流動銷售車用汽油、柴油等違法行為;查處未按計畫完成三次油氣回收治理和地下油罐防滲改造的加油站;查處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違法經營活動。〔市商務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37.強化油質和煤質監管。加大監督檢查(抽查)力度,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不合格油品和劣質煤行為,加大對生產、銷售的油品和散煤經銷點進行監督檢查(抽查)力度。將汽油(含乙醇汽油)蒸氣壓指標作為汽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重點檢驗項目。加大相關產品抽檢頻次。〔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38.全面落實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強化排污許可證後管理,全面貫徹落實《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鞏固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加大對無證排污和不按證排污的檢查處罰力度。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減排,明確減排區域、減排行業和減排可行性技術,緊抓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重點減排工程建設,完善重點減排工程調度、通報、考核制度。〔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三、保障措施
39.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把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放在重要位置,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強化屬地管理,夯實主體責任,細化治理措施,科學安排進度,有序推進實施,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市級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管發展、管生產、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原則,進一步細化分工任務,完善配套措施,落實治理責任,做好本行業本領域的大氣污染減排、監督管理等工作。〔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及相關市級部門落實〕
40.最佳化應急管理。以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為目標,9月底前,指導各縣市區(管委會)更新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制定移動源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方案,建立用車大戶清單和貨車白名單,實現動態管理。繼續實施應急減排清單式管理。健全“三級四長”指揮調度體系,市縣兩級24小時盯指標,建立數據異常升高—快速回響排查—結果反饋評估閉環管控機制。〔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相關市級部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41.嚴格督導問責。定期調度通報空氣品質改善進展,對空氣品質明顯惡化、年度目標任務進展滯後、PM2.5等主要污染因子反彈嚴重的縣市區(管委會)開展督導。綜合運用通報排名、預警、提醒、公開約談等措施,督促各地各部門落實屬地責任和監管責任。落實雙周調度、責任包聯、明察暗訪機制,對工作措施不力的,任務不落實,履職不到位的,按照“四步聯動”規定進行辦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委組織部參與〕
42.深化抓點示範。各縣市區(管委會)結合重點任務,以重點行業治理升級改造、重點企業績效分級管理、重點鎮辦清潔取暖推廣或生物質綜合利用等重點工作為突破口,強化重點工作典型示範培育引領,通過以點帶面,推進轄區環境保護管理水平持續提升。〔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43.加大財政投入。推行政府綠色採購,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相關環保工作資金。加強大氣污染治理類項目徵集和儲備,統籌資金,加大重點項目支持力度。重點支持重點涉氣行業深度治理、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和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工作,以及大氣監管能力建設提升等方面,激勵支持企業實施提標改造,充分發揮好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44.強化科技支撐。持續推進“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更新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開展臭氧來源解析、生成機理、主要來源和傳輸規律的研究。加快鹹陽市智慧環保指揮中心平台建設,通過大數據分析,實現精準管控。開展大氣污染防治人工影響天氣保障技術、污染天氣形成機理、污染物輸送路徑、大氣擴散條件及氣候環境評估的探索和試驗研究。〔市生態環境局、市科技局、市氣象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45.強化輿論引導。加強重大輿情管理應對和風險防控,營造全民參與、全民共治良好氛圍。實施有獎舉報,鼓勵公眾通過多種渠道舉報環境違法行為。鼓勵新聞媒體對各類破壞生態環境問題、突發環境事件、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監督曝光。〔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及市級有關部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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