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碧水保衛戰2022年工作方案》已經榆林市政府同意,榆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7月26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榆林市碧水保衛戰2022年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7月26日
- 發布單位:榆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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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發〔2021〕40號)和《陝西省碧水保衛戰2022年工作方案》(陝政辦發〔2022〕8號),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推動全市水生態環境質量持續好轉,結合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22年底,全市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黃河幹流水質保持優良,孤山川、窟野河、禿尾河、佳蘆河、無定河、榆溪河、馬蓮河等支流水質穩中向好,16個地表水國考斷面水質優良比例、劣Ⅴ類比例均達到國家和省上要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100%。
二、重點工作
(一)深入打好黃河流域水生態環境治理攻堅戰。
1.堅持問題導向,實施達標治理。深入推進黃河幹流及無定河、清澗河等支流水生態環境問題分析和精準治理。緊盯無定河王家河、無定河党家溝、清澗河白家鹼等問題斷面水質,採取有效措施,確保穩定達標。(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相關縣市區政府落實)
2.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鞏固黃河幹流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果,完成年度入河排污口排查任務,加強問題排口監測溯源,按照“取締一批、合併一批、規範一批”的要求,對存在問題的入河排污口實施分類整治。加強入河排污口日常監督管理,最佳化審批備案程式,逐步建立分級負責管理機制。持續完善入河排污口矢量化圖庫,堅持“邊使用、邊完善”,發揮信息化管理作用。(市生態環境局、市審批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市住建局落實)
3.提升污水處理能力。鞏固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成果,縣級及以上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穩定達到《陝西省黃河流域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61/224-2018)。開展城市污水管網排查,建立問題清單,全面整治城市建成區污水管網錯漏混接問題。在污水處理廠出水口因地制宜建設人工濕地,有效降低污染濃度,提升入河污水水質。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全過程管理,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逐步壓減污泥填埋規模,積極推進污泥資源化利用。(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4.持續提升水環境風險防範水平。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輸油管線等隱患排查治理,嚴防特殊天氣及敏感時期發生突發水污染事件,加強重點湖庫及回水區富營養化預警及防控。按照《陝西省“十四五”流域突發水污染事件環境應急“南陽實踐”工作方案(2021-2025年)》要求,分階段分步驟完成2022年我市重點流域涉飲用水水源地及跨界河流“一河一圖一策”應急回響工作方案,有效提升全市水環境風險防範水平。(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市應急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二)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
5.梯級深化黑臭水體整治。加強工業企業和農業農村污染防治,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系統推進黑臭水體治理。做好城市黑臭水體排查整治工作自查,鞏固榆林城區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各縣市區因地制宜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6.深入推進工業污染防治。加快調整產業結構,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沿黃重點地區嚴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項目,依法依規淘汰落後產能。加快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嚴控工業廢水未經處理或未有效處理直接排入城鎮污水處理系統。嚴格執行排污許可制度,確保企業持證排污、按證排污。在黃河流域逐步開展煤炭、火電、焦化、化工、有色等行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榆林高新區管委會、榆神工業區管委會落實)
7.推進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持續推進農藥化肥減量增效、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等工作,推廣測土配方施肥、統防統治、種養結合等技術模式,穩步提高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覆蓋率、農藥化肥利用率、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覆蓋率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率。加快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93個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務。(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三)實施“三水統籌”系統化治理。
8.嚴格水資源管理。控制用水總量,提高用水效率。各縣市區嚴格水資源管理,2022年全市年用水總量控制在14.32億立方米以內。逐步將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規水源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實施重點河流湖庫生態流量保障方案,建立健全重點河流流量監測機制,確保重要水文控制斷面生態流量不低於目標值。(市水利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9.加強水資源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設施,工業生產、城市雜用等優先使用再生水,不斷提高礦區礦井水資源化綜合利用水平,加快推進榆神、榆橫礦區煤炭行業疏乾水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設。推進以節水為重點內容的綠色高質量轉型升級和循環化改造,加快現有企業和園區開展節水及水循環利用設施建設,促進企業間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環用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2%以上,工業集聚區再生水綜合利用率達到30%以上。持續提高全市節水灌溉工程面積占有效灌溉面積的比例,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達到0.567。(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10.開展水生態健康調查。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謀劃重點河流、湖庫水生態健康基礎調查工作。(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牽頭,相關縣市區政府配合)
(四)為人民民眾提供良好水生態產品。
11.深化飲用水水源保護。按照省生態環境廳《關於推進陝西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陝環發〔2022〕3號)要求,推進單一水源供水的縣市區應急水源或備用水源建設,鞏固市、縣級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成效,推進不達標水源採取有效措施保障供水安全。完成“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問題整治,開展鄉鎮級飲用水源基本情況摸排,有序推動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及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工作。(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12.積極打造美麗河湖。積極參加陝西美麗河湖優秀案例評選,持續推進河湖生態環境治理改善,推動形成制度設計與實踐創新有機結合的工作體系,使人民民眾感受到“清水綠岸、魚翔淺底”的治理成效。(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13.加強醫療廢水管控。組織開展醫療機構污水處理情況摸排工作,加快補齊醫療機構污水處理設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2022年底前,全市傳染病醫療機構、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完成滿足污水處理需求的設施建設。建成投運前要因地制宜建設污水應急收集設施(或化糞池)、臨時性污水處理設施等,杜絕醫療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醫療機構應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按證排污,並依法開展自行監測。(市生態環境局、市衛健委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五)構建水生態環境精細化管理體系。
14.實施“一斷一策”精準治理。緊盯重點河流斷面水質,推進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實,各縣市區按照精準治污原則,根據區域、流域特徵,實施16個國考斷面“一斷一策”達標方案,落實《榆林市超標國考斷面水體達標方案》,進一步推動流域管理向精細化轉變,確保流域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15.落實流域區域協作機制。充分發揮河長制、湖長製作用,按照“一河一策”,推進流域綜合治理,嚴格落實《陝西省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補償實施方案》,進一步夯實屬地水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加強市際、縣際間協同治理,促進清澗河、北洛河、無定河等流域水質提升。(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16.深入開展“抓點示範”。積極推進無定河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與可持續發展試點工作,提升無定河水環境質量。鼓勵各縣市區開展抓點示範工作,在流域綜合治理、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黑臭水體治理、入河排污口整治、涉水重點行業治理等方面多點發力。(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三、保障措施
17.強化組織領導。市級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縣市區政府和園區管委會要建立目標任務清單,明確重點任務和治理項目,及時安排部署,確保年度目標任務圓滿完成。(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市級各有關部門配合)
18.加強考核督察。通過專項執法、專項督察、曝光約談、掛牌督辦等措施,切實解決民眾反映強烈、嚴重影響水環境質量的突出問題。碧水保衛戰年度目標完成情況將納入全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對水生態環境質量長期較差且未有切實改善的縣市區,由市生態環境局對縣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約談。(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19.引導公眾參與。加強水生態環境保護和水污染防治知識、技術的宣傳和推廣,提高公眾水生態環境保護意識。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環保社會實踐活動,拓寬公眾參與渠道,強化各類媒體的輿論引導和社會監督作用,營造全民“節水潔水”的良好氛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20.加強信息公開。各縣市區要不斷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定期公布水環境質量狀況、重點污染源、污染事故等信息以及重點工作進展情況。重點排污單位應依法向社會公開其產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排放情況以及污染防治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