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仁市中心城區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辦法》是銅仁市施行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仁市中心城區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辦法
- 發行單位:銅仁市政府
《銅仁市中心城區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辦法》是銅仁市施行的辦法。
《銅仁市中心城區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辦法》是銅仁市施行的辦法。銅仁市中心城區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規範我市中心城區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安置(簡稱房屋徵收補償安置)行為,維護被徵收...
銅仁市碧江區人民政府決定實施銅仁市第二中學體育館建設項目。需徵收該項目規劃紅線範圍內的房屋。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中文名 銅仁市第二中學體育館建設項目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實施...
《銅陵市集體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經2015年1月23日銅陵市人民政府第48次常務會議通過,2015年3月11日銅陵市人民政府令第58號公布。該《辦法》分總則、徵收土地程式、土地徵收補償、房屋補償安置、監督管理、附則6章39條,自2015年4月1日...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因經濟和社會發展利益需要徵收集體土地及地上的房屋(包括附屬物,下同),並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和安置的,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被徵收集體土地及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應當遵循決策科學民主、程式正當合法、補償...
3、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補償標準 1、各項征地補償...
補償辦法 根據第一次徵求意見稿,對房屋徵收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徵收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結構、新舊程度、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一規定本意是要按照市場價格進行評估確定貨幣補償...
安置補助費按照規定發放給人員安置對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第九條 農村房屋以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合法建築面積為準,按照重置價格標準補償。第十條 本辦法所稱其他地上附著物,是指除房屋外的建築物、構築物以及林木和其他經濟作物...
異地安置:是指由於開發商項目不涉及住宅或由於該地塊容積率原因,不能進行回遷安置,只能選擇在其他地塊上新建安置房,再通過產權的增減儘量以等價價值做到產權置換。回遷安置:是指開發商拆遷重建項目能夠完成回遷安置,通過產權置換比例完成...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徵收和徵用集體土地,其房屋和其他地上附著物的拆遷補償安置,適用本辦法。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本集體經濟組織土地徵收成建制轉為城鎮居民後,因建設需要使用其剩餘土地,涉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及其他地上附著物的,按...
梅州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5月19日印發梅江區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本辦法自2022年6月24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條 為了規範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行為,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集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是指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程式和許可權,徵收市轄區內集體所有土地及地上房屋、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給予被徵收人公平合理補償和安置的行為。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市轄區,是指資陽市雁江區行政...
本辦法所稱房屋拆遷是指農民集體土地被徵收後,徵收土地範圍內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的拆遷。第二章 工作職責分工 第四條 土地徵收和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工作在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各鄉鎮(區)及縣直相關部門切實履行職責,開展相關...
第四條 鄉(鎮)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員會、村(居)民小組,依照有關規定,具體負責安置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業人員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管理、分配、使用,調整承包土地,協調落實拆遷戶房屋拆除、過渡安排和新建房宅基地,按時交付土地...
第二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市本級範圍內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以及市本級中心城區和鄉鎮建成區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徵收人)的補償,適用本辦法。第三條市人民政府負責監督各城區人民政府國有...
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不屬於住房安置對象的,其拆遷房屋,按照前款規定的標準上浮50%予以補償。第十條征地農轉非人員的住房在征地拆遷範圍以外的,不拆遷、不補償、不安置。但應根據集體土地使用權屬證書確定的宅基地面積,按所在地耕地被徵用...
按照本辦法進行安置的對象是指土地徵收範圍內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有合法建房用地手續,符合宅基地審批條件,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享有權利並承擔義務的家庭常住人口。第四條 市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本市城市規劃區內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的...
第二條 本市城市規劃區(不含西鹹新區各新城規劃區,以下統稱“市區”)的集體土地上房屋的徵收與補償安置,適用本辦法。國務院、省人民政府對公路、鐵路、水利、水電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徵收安置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
第六條 嚴禁各種非法改變土地用途的行為。對發布征地預告通知後搶栽搶種的各種農作物、花木、苗圃,搶建的建築物、構築物、魚塘等各種設施,一律不予補償。第三章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 第七條 拆遷村民住宅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可選擇貨幣補償...
《南寧市徵收集體土地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是南寧市規劃、建設、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為保障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和城鄉規劃的順利實施、維護征地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制定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
你市《關於批准〈湘潭市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請示》(潭政[2010]6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一、同意《湘潭市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二、你市要強化依法行政觀念,進一步完善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
如被徵收人房屋的土地性質屬國有劃撥,置換後的安置房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的,被徵收人需按規定繳納出讓金;如被徵收人房屋的土地性質屬國有出讓,置換後的安置房土地性質為國有劃撥的,由徵收方按土地出讓金繳納標準給予被徵收人貨幣補償。
《安慶市市區集體土地與房屋徵收補償安置暫行辦法》經2014年4月22日安慶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通過,2014年5月26日安慶市人民政府令第80號公布。該《辦法》分總則、徵收安置程式、征地補償安置、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法律責任、附則6章34...
(三)農村村民住宅拆遷後,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拆遷補償、搬家及過渡補償、房屋安置;(四)依照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給予貨幣安置或社會保障安置。第七條 徵收農村村民小組部分集體土地的,由征地單位按徵收土地面積以每畝...
第二條縣轄區內國有土地上和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適用本辦法。第三條縣人民政府負責轄區內國有土地上及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確定房屋徵收部門。房屋徵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決策民主、程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第四條房屋徵收...
自行實施上述行為或者有關單位、個人違反前款規定擅自辦理手續的,均不得作為補償安置的依據。第七條《擬徵收土地公告》發布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組織對擬徵收土地的權屬、地類、用途、位置、面積、範圍及村(居)民住宅、其他...
(三)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重慶市兩江新區星光大道96號土星商務中心B2幢,重慶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城鄉建設法制處(郵編:401121)並請在信封上註明“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徵求意見”字樣。附屬檔案:1.《重慶市國有土地上...
根據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需要,區縣房屋徵收部門、徵收實施單位可以委託具備相應條件的單位承擔調查、測繪、評估、法律服務等相關工作。第七條 區縣政府應當保障房屋徵收工作經費。中心城區的徵收工作經費標準由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市...
第二條 凡在懷化市城市規劃區內進行非農業建設,經依法批准徵收集體土地,征地補償與房屋徵收補償安置適用本辦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本集體經濟組織土地徵收成建制轉為城鎮居民後,其原有剩餘土地需徵收的,征地補償與房屋徵收補償安置...
架設管網、高壓電桿需要拆遷房屋及其他地上附著物的,按本辦法規定的標準給予補償。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全市集體土地徵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市最佳化人居環境事務中心(以下簡稱市優居中心)是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市級征地拆遷和房屋...
經湘西自治州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同意,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於2022年4月28日印發修訂後的《湘西自治州集體土地徵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請遵 照執行。全文 第一條 為規範我州集體土地徵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