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資產管理

銀行資產管理

銀行資產管理又稱銀行貸款管理、銀行資金運用管理,是指銀行處理信貸資金營運中各種經濟關係、建立完善的運轉機制所涉及的基本原則、標準、組織方式和管理方法的總和。

資產構成,管理內容,管理原則,銜接方式,管理現狀,

資產構成

資產業務是資金運用的業務。銀行的資產業務,是把銀行自身及借入的貨幣資金運用出去,以避免折本,爭取盈利的財產及貨幣債權。中國的銀行資產結構如下圖:

管理內容

包括銀行資產結構的調整、貸款種類的設定、貸款原則的確定、貸款及投資方法的選擇、貸款利率的制定、資產的評估、資產風險的處置、本金和利息的回收、貸款和投資等計畫的編制執行,等等。
1929~1933年世界經濟危機之後,西方國家貨幣管理當局和商業銀行十分注意銀行的資產管理,政府通過立法明確規定資產管理的內容和標準。以美國為例,商業銀行資產管理的主要內容是:
1、對商業銀行貸款比例的限制:
a.信用貸款的比例限制,對某一客戶的信用貸款不得超過銀行全部資產的0.9~1.05%;
b.抵押貸款的比例限制,包括動產抵押貸款不動產抵押貸款和對證券貸款的限制;
c.對附屬機構貸款的比例限制;
d.對內部借貸的限制。
2.對商業銀行貸款地區分布的管理。包括為機構所在地優先提供金融服務的原則,向金融管理機構報告為所在地提供資金滿足需要程度的情況,聯邦金融機構要對金融機構為所在地提供的金融服務質量作出評價。
銀行資產管理
3.對銀行在貸款業務中與客戶關係的管理:a.貸款契約管理,如信用貸款契約(包括信用貸款原則、信用貸款條件、財務公布制度違約條款)、抵押貸款契約(包括抵押貸款總則抵押品的選擇抵押貸款條件、財務公布制度、抵押權益);b.維護借貸雙方權益的其他法律規定,如財務及經營信息必須真實的原則、貸款公平分配不受歧視的原則、禁止向客戶提出不合理的信貸附加條件的原則。 4.對商業銀行其他資產業務的管理包括對商業銀行投資活動承兌業務信用證業務信託業務的管理。
5.對商業銀行註冊及註冊資本的管理和設立分支機構的管理。特別是對商業銀行資產的數量和質量,按風險類別和風險等級用法律規定了考核比例或期限標準。

管理原則

1979年以前,中國的銀行資產業務比較單一,主要是各項貸款及黃金外匯儲備等項。因而資產管理主要是貸款管理,包含兩個層次:即銀行信貸財政資金、企業資金的綜合平衡管理,銀行自身的資產業務管理。
信貸資金的綜合平衡管理,主要是正確處理信貸資金同財政資金的配合協調關係。中國的工商企業絕大多數是國營企業,國家財政和銀行分別對企業提供資金,銀行貸款的增減及投入方向同財政資金的安排分配有密切關係。銀行信貸資金管理的首要任務是促使財政信貸資金的協調配合,避免財政資金和信貸資金、流動資金固定資金相互擠占和挪用。從50年代開始,在全國總資金的管理上,國家確定了財政資金與信貸資金的分口管理、分別使用、綜合平衡的原則,並規定了固定資金歸財政,流動資金歸銀行;企業定額內流動資金由財政撥付,超定額流動資金由銀行貸款;以後又發展到無償資金歸財政,有償資金歸銀行;長期性資金歸財政,短期性資金歸銀行等管理原則。

銜接方式

信貸資金財政資金的平衡銜接方式,1979年以前採用過三種具體方式:
1.財政每年從預算中對銀行直接增撥信貸基金,以補充銀行的長期信貸資金來源
2.降低銀行上繳財政利潤的比例,用財政少收銀行多留的方式來增加銀行自有資金的積累;
3.財政直接對企業撥足定額內流動資金,減輕企業對銀行信貸資金的需求壓力。
1979年以後,由於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調整,財政已無力對銀行增撥信貸資金,而且銀行以統管流動資金、參與固定資產投資領域的貸款、提高利潤上繳比例和有條件地允許財政透支和財政借款的方式,承擔了原來由財政負責的籌資任務。到80年代末,財政資金信貸資金只在總量上相互協調,在使用中分別管理,而長短期資金與有償無償資金的界限已不復存在。在信貸資金自身的比例關係方面,1979年以前主要是對各項貸款分別規定貸款限額,分級分項進行指標管理,如劃分工業貸款商業貸款農業貸款結算貸款等等,劃分的貸款項目50年代比較細,以後逐漸合併,各項指標之間調劑的餘地不斷加大,到80年代逐漸形成了貸款總規模與信貸資金雙線控制的辦法,即對按年度核定全國及各地區的信貸資金規模,在不突破總規模的條件下,由當地銀行根據可能支配的實際資金貸款能力,對不同類別企業發放貸款,但對固定資產的貸款規定了指令性的控制指標。這種銀行信貸管理方式有了較大的靈活性,放寬了貸款領域,為滿足國民經濟中多種不同的貸款需求創造了條件,有利於發展多種產業,全面振興國民經濟;弊端在於巨觀調控的難度加大,資金結構失調,產業趨同化的問題比較嚴重,資金分散,效益下降。
銀行貸款的組織管理從50年代初吸收了蘇聯的做法,長期實行按計畫貸款、與物資運動相結合、按期歸還的“三原則”。三原則包含著反映客觀經濟規律合理核心,但也存在忽視市場、忽視價值規律的弊端。形成了按指令性生產計畫貸款,按產值計畫、進貨計畫和庫存計畫貸款的資金供給制,造成了信貸資金的大量積壓和浪費。1979年以來,對信貸三原則進行了補充和發展,提出了區別對待、擇優扶植、以銷定貸、差別利率、有保有壓、重點傾斜等貸款原則,在嚴格控制貸款規模的前提下,制定不同時期的貸款方針,確定貸款投向和貸款規模,並開辦了如科技貸款、房地產開發貸款、買方信貸賣方信貸、抵租貸款、擔保貸款技術改造貸款固定資產貸款銀團貸款股本貸款外匯貸款票據貼現個體經濟貸款等30餘個貸款種類,使銀行資產結構趨向多元化。

管理現狀

目前,國有商業銀行根據市場經濟需要,正在抓緊進行股份制改造,把建設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作為發展目標,因此,提高資產質量與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實現計畫管理的有序性和有效性、加強監管檢查成為了固定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首要要求。由於管理要求的不斷細化,以及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本身的複雜性,一些基於歷史原因以及現有體制不完善之處而產生的問題逐步顯現出來。
(一)賬實不符問題
賬實相符是確保會計信息質量真實、準確的基本要求。賬實不符主要表現為有賬無實、有實無賬和賬實不匹配。造成賬實不符的原因,一是固定資產採購項目的計畫指標被挪用,形成固定資產虛列;二是利用“小金庫”等賬外資金越權違規購建固定資產,但為逃避監管而不入固定資產賬或部分入賬;三是會計差錯,即已報廢、盤虧的固定資產未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國有商業銀行曾在1995年進行了清產核資,在1999年和2000年開展了賬外並賬檢查,相當於在全轄進行了大盤點,規範了固定資產的入賬核算,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會計信息質量。但由於賬實不符問題來源於多年的積累,並未得到根除。
(二)固定資產年度計畫執行的偏差問題
固定資產購建資金計畫作為上級機構對下級機構進行管理與控制的工具,是指令性指標,必須做到層層負責、不得突破。但一些分行在計畫實際執行的過程中,執行的結果與執行的目標出現了偏差,具體表現為超計畫執行、計畫被挪用、擅自購建新項目、擅自換項目等。由於銀行業務本身的特殊性,其資金流入、流出十分頻繁,金額十分龐大,因此,正常情況下銀行固定資產的購建資金來源也就非常充裕,從而需要指令性計畫對固定資產的購建加以控制。上述種種計畫執行偏差現象則使計畫失去了嚴肅性與指令性,管理機構的管理意圖未被落實,造成了固定資產計畫管理的失控,如程度嚴重時還將影響到銀行的正常經營。
(三)房地產未確權問題
國有商業銀行要進行股份制改造,要實現上市目標,就必須保證其資產的產權清晰,固定資產中涉及產權問題的項目主要表現是房地產。由於歷史上銀行辦公用地多採用劃撥形式、管理制度的鬆散造成房地產購建資金來源多元化以及辦證意識淡薄等原因,銀行內部無論是正常入賬還是賬外並賬的一些房地產項目存在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等證照不全的現象,即未做好房地產的確權工作。這些房地產長期歸銀行使用,雖然不存在第三方對其產權進行要求,但為保證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這些房地產須補辦相關證照,這往往需要一筆不小的稅費支出。
(四)基建項目竣工決算造價不完整問題
基建項目的竣工決算代表了基建資金循環的終結,決算造價是基建項目成本的準確反映,是入賬原值的確定依據,因此,銀行內部都有一套完整的竣工決算審批操作規程。但在實際工作中,經常出現已經辦理竣工決算的基建項目仍需要追加投資的現象,主要分為兩種情況:一是主觀方面的原因,在利益的驅使及基建項目主管機構的干預下,一些獨立審計機構違背職業道德,出具虛假的審計報告,掩蓋基建項目中存在的或有債務(如稅務機構口頭承諾的稅費減免),將決算造價從表面上控制在批准的預算總投資內,以逃避監管,可一旦或有債務發生,銀行必須面臨付款問題。二是客觀上的原因,近年來,國家逐步推行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制度,一些基建項目靠行政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面臨著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局面,從而需要追加投資。
(五)責任人處罰機制不到位問題
根據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規定要求,銀行應該對造成上述違規現象的責任人進行處罰。但實際上,這種處罰的權力集中在人事部門,而一些責任人往往現任或曾擔任過領導崗位,由於人際關係等因素的影響,對其處罰往往是象徵性的,或者根本不處罰,造成一些責任人長期逍遙“法”外,有關制度成為一紙空文,這也是國有企業監管不利的通病。由於責任人的處罰未得到徹底落實,容易造成有關負責人責任意識差,對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不重視,結果形成惡性循環,產生更多的違規現象。此外,責任人處罰不到位的問題也影響到了基建項目決算、閒置固定資產處置等業務的審批。近年來,隨著銀行內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三令五申,逐步將固定資產違規現象與有關負責人的職位升遷掛鈎,這種情況已有所好轉。
(六)閒置固定資產的處置問題
國有商業銀行的閒置固定資產是指不需用固定資產,主要表現為閒置房地產及閒置電子設備。閒置固定資產的產生主要源於以下三種因素:一是銀行內部流程整合產生的閒置,在進行股份制改造的過程中,國有商業銀行紛紛推行“減員增效”措施,甩掉歷史包袱,對一些經營效益差、無發展潛力的縣支行以下機構進行了撤併,造成了撤併機構房地產閒置;二是科技進步造成固定資產無形損耗而產生的閒置,這在電子設備的更新換代上表現得尤為突出;三是違規途徑產生的閒置,即一些分行通過各種手段逃避總行監管,購建賬外固定資產卻未實際發生使用效益。這些閒置固定資產屬於非生息資產,占用了銀行大量資金,需要積極加以盤活處置。在處置的過程中要確保程式的公開、透明,最大限度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嚴防國有資產流失
管理對策
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之所以會存在上述種種問題,很大程度上來源於歷史上長期粗放式管理形成的遺留問題積澱,還有一部分源於現有體制的不完善之處。針對固定資產管理中存在的種種問題,筆者認為,國有商業銀行應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固定資產管理體制,做到“權責分工明確、管理高效有序、過程公開透明、監督檢查到位”,具體對策如下:
(一)完善人事約束機制
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工作歸根到底是由各級機構相關管理人員(即負責人及經辦)的活動完成的,因此必須建立起有效的約束機制,以促進管理目標的實現。而目前缺乏有效的約束機制或者約束機製得不到落實的狀況是歷史原因形成的通病,是產生各種違規現象的癥結所在。完善固定資產管理方面的人事約束機制必須受到銀行高層的重視與認可,具體措施如:設定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崗位人員的任職資格,提高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實行競聘上崗;對管理人員實行目標責任制,定期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對其發放個人績效獎金的依據;將固定資產違規現象與管理責任人的職位升遷掛鈎,對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合理地進行處罰;將固定資產違規現象與責任人所在機構的人事費用、業務費用掛鈎,按違規金額的一定比例扣減人事費用、業務費用指標等。
(二)樹立年度計畫的權威性
在目前的計畫管理體制下,年度計畫是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主線,必須向各級機構樹立起年度計畫的權威性,防止計畫管理扭曲、失控,實現預期目標。各級機構應形成“沒有計畫、不得執行;執行計畫、不得突破;專項計畫,不得挪用”的觀念;跨年度使用計畫,必須重新申請;當年的固定資產投資必須與批准的計畫相配套。各級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轉變思想,切實履行崗位職責,對計畫的執行實施認真有效的監控,同時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預算管理,細化成本控制,科學、合理地申請、安排計畫,減少超計畫情況的發生。作為處罰措施,對於出現超計畫等違規問題的機構,總行可在處罰責任人的同時,按違規金額的一定比例扣減違規機構下一年度計畫。
(三)減少管理層次,科學上收固定資產管理權、核算權
管理層次多是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乃至其他各項工作的共同特點,其弊端在於管理效率低下、風險點分散以及信息不對稱帶來的監管難度大。目前,國有商業銀行紛紛推行機構“扁平化管理”政策,即減少管理層次。在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上,可以考慮將固定資產的管理權和核算權統一上收至一級分行,由一級分行負責轄內的資本性支出及日常核算等職能,未經一級分行批准,其轄內各機構不能動用固定資產賬戶對外支付款項,轄內固定資產的入賬和計提折舊也全部由一級分行來完成。管理層次的減少將有利於管理目標的實現,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風險,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
(四)實現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電算化
由於國有商業銀行的固定資產規模龐大,種類繁多,各項管理工作僅靠傳統的手工管理、手工統計已遠不適應工作要求,必須實現管理工作的電算化,即建立起包括計畫管理和核算管理等功能齊備的信息系統,將固定資產的購建、決算、處置、報廢、核算等各項業務全部通過系統加以反映,按照管理權上收的原則設定相應系統管理許可權,與檔案審批流程同步,實現固定資產的電子化管理與實時監控。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統將有助於銀行管理機構實時掌握固定資產信息,提高管理工作的時效性、透明度和效果。同時,在實現核算電算化的前提下,可以取消手工固定資產明細賬總賬,有利於減少手工勞動,提高工作效率。
(五)重視固定資產的盤點工作
根據會計制度規定,銀行固定資產應定期或每年至少盤點一次。但在實際工作中,固定資產的盤點往往因為人手少、工作任務重而流於形式,這也是賬實不符等違規現象長期未被發現、整改的直接原因。因此,固定資產的盤點工作必須認真落實,從小、從細抓起,對發現的賬實不符、盤盈、盤虧等歷史遺留問題及時進行整改,使資產的安全、完整得到充分保障,提高會計信息質量
(六)加強固定資產的採購管理
固定資產採購是銀行對外付款、發生現金流出的環節,也是逃避計畫管理、風險最大的環節。加強固定資產採購管理的具體措施主要有:積極實行集中採購制度,對於大額項目通過招投標方式選擇供應商項目決策通過集體評議,項目效果進行後評價;電子設備、運鈔車、業務用車、出納機具等固定資產可由總行集中採購,後分配至各一級分行,以進一步節約成本、降低風險;對於在建工程要嚴格落實建設工期,執行投資預算,按期決算並交付使用。
(七)積極盤活閒置固定資產
為了實現“上市”目標,提高資產質量,減少非生息資金占用,閒置固定資產應及時處置盤活。為了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閒置固定資產的處置應引入資產評估程式,首選競價出售、拍賣等公開、透明方式,最大限度回收資金。同時,為了提高各分行處置閒置固定資產的積極性,可採用處置閒置固定資產規模與分配計畫等獎懲方式相掛鈎的辦法,以努力壓縮閒置固定資產存量。
總之,隨著國有商業銀行實施股份制改造、建立良好公司治理機制的不斷深入,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要求也將日益嚴格。對現有固定資產管理體制按照現代金融企業制度的要求予以健全、完善,必將有助於加強內部控制,降低風險,實現固定資產價值最大化,為國有商業銀行成功轉型、提高競爭力打下堅實的基礎。
管理現狀
在銀行企業化經營的改革試點中,一些專業銀行的機構吸收西方商業銀行的資產管理經驗,不斷改革、豐富和創新傳統的銀行貸款管理方式。在80年代後期開始探索的資產管理內容有以下幾方面:
1.擴展資產管理的經營原則,突出銀行資產的流動性、安全性和收益性;
2.重視資產的風險管理,在對風險資產的評估以及對經營、投資、市場、利率、匯率風險的避險措施方面有了一定的進展;
3.推行資產結構的比例管理,開始考核銀行自有資金對風險資產的比例、資金流動性比例、長短期貸款總資產的比例、收益與資產比例、成本與資產比例以及貸款期限結構、儲備資產結構等方面的管理;
4.推廣貸款管理三權分離責任制,使貸款調查、貸款審核和貸款批准由單個信貸員統管,轉化為三個環節相互獨立、相互制約的機制,有利於提高貸款質量
5.對貸款項目的跟蹤管理,為保證資產的安全和預期收益,從項目評估、項目開工、技術設備引進、項目竣工投產到項目貸款的本息回收進行系統的跟蹤管理,已取得了明顯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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