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以往的經濟學對經濟關係都做了分析,但分析的方式不同。有的把經濟關係放在經濟學科的前提假定中,如
古典政治經濟學的集大成者
亞當·斯密,以“
經濟人”作為其理論體系的前提假定,認為社會中一切從事
經濟活動的當事人都是理智的自利者,由此社會中的經濟關係就是自願互利的交換關係,人們從對自己有利的目的出發,通過提供給對別人有用的東西而換得對自己有益的東西,從而達到“主觀為自己、客觀為別人”的效果。有的把經濟關係通過經濟理論的範疇來表現、概括,如古典政治經濟學的傑出代表
李嘉圖,在其經濟理論中,各種
經濟範疇之間可以反映各種經濟關係,
地租、利潤、工資,這三個範疇就反映了地主、
資本家、工人之間的經濟關係。
社會主義國家傳統的政治經濟學以分析經濟關係為己任,然而,傳統政治經濟學似乎還不懂從經濟學科的角度來進行分析。翻開以往的各種政治經濟學教科書,所見到的多是從政治層面上來分析經濟關係。例如,談到資產階級內部的關係,就說是
爾虞我詐、大魚吃小魚的關係,實際上這是對各種競爭行為所產生的後果的一種描述,用這種描述來論述經濟關係,除了得到一個總體印象外,我們得不到什麼。
資本家之間的經濟關係是多種多樣的,有商品銷售中的競爭關係,有要素獲取中的競爭關係,有相互之間在商品、要素等方面的交易關係,有資產產權交易關係,通過其交易還能形成經濟上的附屬或支配關係,有服務方面的交易關係,有利益一致的聯合、結合關係等等。再如,談到
社會主義經濟中工人階級內部的關係,就說是同志式的協作分工關係、互助關係。實際上,分析經濟關係的具體內容就要有具體對象,首先對經濟角色要確定。協作分工關係產生於企業之間,可能是交易關係,也可能在
國營企業之間是行政性的安排,也可能是出於道義上的援助關係。勞動者之間的互助關係與企業之間的互助關係,內容是完全不同的。
以上說明,僅從政治層面和僅從階級關係的角度來分析經濟關係是不夠的。而當我們具體分析社會經濟運行時,就不能靠從這個角度來作出的描述了。
內容
在進行經濟關係比較前,首先要弄清經濟關係的內容。
政治經濟學的傳統理解是把經濟關係等同於
階級關係與階級內部的關係,實際上,階級關係與階級內部關係只是經濟關係的一個重要方面,但決不是它的全部內容。從經濟上來考察的階級關係,是財產關係的一種表現形態,列寧對此下了這樣的定義:“所謂階級,就是這樣一些集團,這些集團在歷史上一定社會生產體系中所處的地位不同,對
生產資料的關係(這種關係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規定了的)不同,在
社會勞動組織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領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
社會財富的方式與多寡也不同。所謂階級,就是這樣一些集團,由於它們在一定
社會經濟結構中所處的地位不同,其中一個集團能夠占有另一個集團的勞動。”這個定義全面描述了
階級社會中勞動占有關係的內容。而在沒有
階級存在的時代,社會成員對財產的占有不是上述情況,也沒有一部分人占有另一部分人的勞動。可見,就是財產關係,也不是等同於階級關係,在階級內部也發生著財產關係。
財產關係是勞動占有關係的基本關係。勞動占有關係是從社會生產的直接
勞動過程中產生的。在社會條件下開始的直接
生產勞動,首先要有生產條件的提供者與生產條件使用者的區別,他們的關係是由財產關係確定的。其次是直接的分工協作關係,分工協作是勞動者的個體生產力合併為集體生產力的環節。最初的分工是
自然分工,在集體生產中是不同操作之間的
具體勞動分工。在總體勞動中還有
腦力勞動與
體力勞動的分工。再就是生產勞動中的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它承擔著協調勞動者分工協作關係的職能。最後是勞動成果的
分配關係。財產關係一確定,在勞動占有關係內部就不再有平等的交易關係了,各個經濟角色都得按已定的規則與自上而下的等級服從原則辦事。
除了勞動占有關係之外,經濟關係的另一方面是勞動交往關係。勞動交往關係是從
社會分工中產生的。社會分工以生產條件的差異為前提,以物質利益交換為內容。這種關係反映社會的經濟當事人是否交換他們之間的勞動,如何交換勞動。在商品生產和
商品交換出現後,勞動交往關係就表現為商品經濟交易關係。
社會發展
馬克思主義理論中的生產關係概念,包含著勞動占有關係和勞動交往關係兩方面。以勞動占有關係為主線,社會的發展階段就分為原始
公有制、奴隸制、封建領主制和
封建地主制、
資本主義私有制、共產主義公有制(第一階段為
社會主義公有制)五種
經濟形態。以勞動交往關係為主線,社會發展就分為三個階段,用我們今天的術語來說,分別對應於
自然經濟、商品經濟、以勞動時間為計量單位的
產品經濟。那么,這三個階段里分別又是什麼經濟關係呢?
馬克思指出:“人的依賴關係(起初完全是自然發生的)是最初的社會形態,在這種形態下,人的生產能力只是在狹窄的範圍內和孤立的地點上發展著。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是第二大形態,在這種形態下,才形成普遍的社會物質變換、全面的關係、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體系。建立在個人全面發展和他們共同的社會生產能力成為他們的
社會財富這一基礎上的自由個性,是第三個階段。第二階段為第三個階段創造條件。”
(1)自然經濟時代的經濟關係是人對人的依賴關係。血緣的、
宗法的的依賴關係是自然發生的,在這種關係中,人必須依賴、服從家族、氏族、部族,在其血緣或宗法的集體中居於一定位置、獲得一定保障、無條件地接受一定的約束。對奴隸主、領主、貴族地主、豪紳的
人身依附關係不是自然發生的,而是壓迫者、剝削者通過統治力量強加給依附者的。在這種人身依附關係下,主人可以不通過交易而直接占有依附者的勞動,同時給與一些生活資料或生產資料(主人所強占的勞動成果或生產條件的一部分),算是作為依附者的生存保障。人對人的依賴關係最突出的特徵就是服從。
(2)商品經濟時代的經濟關係是有獨立性的人對物的依賴關係,這裡所謂的“物”,就是貨幣,因此這種關係實際上是
商品貨幣關係。馬克思所見到的全面的商品經濟時代是從
資本主義時代開始的。在資本主義商品經濟中,一方面消滅了
人身依附關係,不僅資產者不受封建義務約束,勞動者也成了有
人身自由的無產者。另一方面,人完全依賴貨幣,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越來越成為現金交易關係。資產者對勞動者的勞動占有,不再通過超經濟力量,而是通過對勞動力的購買與使用來實現。(中國封建生產關係的後期,在封建
土地租佃關係中,也不通過超經濟力量,而是通過
土地租賃契約關係,就使中小地主得以占有
佃農的勞動。)
(3)以勞動時間為計量單位的
產品經濟,是一種體現社會成員自由個性的經濟關係。這種經濟關係要成為社會普遍的關係,必須有這兩個基礎:一是個人的全面發展,這一點靠生產力發展到相當高度才能實現;二是人們的共同社會生產能力成為他們的
社會財富,按馬克思的構想,只有在
生產資料公有制條件下由社會全面安排社會勞動力才能實現。馬克思、
恩格斯在《
共產黨宣言》《
資本論》中,構想未來的共產主義(包括社會主義)
社會關係是“
自由人聯合體”,這是在
階級所依存的經濟條件已經消除,
國家的政治職能已經消失情況下的社會關係,人與人之間自由地結成聯合體,既不靠強權,也不靠交易,而是靠社會契約。“自由人聯合體”正是社會契約關係的產物。
關係
然而,歷史並不是三塊截然不同的板塊的焊接品,而是一個逐步發展的過程。在各個歷史的橫截面上,都可能有著幾種經濟關係。當代的世界由於經濟生活國際化(商品國際化、
資本國際化、
生產國際化)的作用,經濟關係的歷史形態已相當趨近。現代世界不同制度的國家,其歷史發展階段可能很不一致,但都會有以下經濟關係:
職權
一方面,國家是
階級統治的工具,世界上沒有哪一個國家已進入無
階級社會,因此
國家機器是必然會有的。另一方面,國家是民族的代表,從
殖民主義時代過來的民族不可不用國家機構來捍衛自己的主權。在國家面前,公民處於服從關係中。而對於現代國家來說,這種服從不是對強權的服從,而是對法律的服從。在法律中凝結著統治階級的共同意志與社會共同意志的雙重內容。現代國家在保衛現有
經濟制度的同時還得保衛社會的
共同利益,否則就無法得到本國經濟發展所必要的社會內部的協調、
社會與自然的協調。國家為了履行其不同性質的職責,除了要國內的
自然人與法人服從之外,在國家機構內部,更要各級公務人員履行規定要承擔的職責。這些,可稱之為職權關係,它在現代經濟運行中起著很重要的作用。
在生產組織內部,所有的崗位都如同國家機構內的崗位一樣,必須按照已定的規則與等級來產生服從關係。正如
恩格斯在《
論權威》一文中說過的:只要在社會化生產的聯合活動中,就需要有一方服從另一方的“權威原則”,就是在土地和勞動工具都成了工人的集體財產的情況下,權威也不會消失,而只會改變它的形式。
產權
在經濟行為上,這種關係表現為現交易關係和交易契約關係。通俗地說,現交易關係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交易契約關係就是“現在訂契約,將來交錢貨”,靠契約來約束雙方履行義務。兩種關係產生的依據都是產權關係。
商品貨幣關係的實質是產權關係。產權關係是對財產的權利關係。廣義的財產包括
生產資料、消費品和一切可占有的
經濟資源(如勞動力、技能、技術、商譽、著作)。權利關係內容,包括所有權、占有權、經營權、使用權等等。產權關係有一個歷史發展過程,原始社會就有產權關係的萌芽;封閉的
自然經濟中也有產權關係,那是一種最簡單的排他的占有關係,即我占有的自然物與產品,不能再讓他人占用。只有出現商品生產和交換之後,產權關係才發展成複雜的、內容龐雜的經濟關係。在最簡單的
商品交換中,交換雙方都堅持自己對所擁有的商品的所有權,並承認對方對他所擁有的商品的所有權。這種產權關係正是交換得以進行和完成的前提。交易契約關係是在雙方互相承認產權的基礎上,加入承諾的因素。它是在現交易關係基礎上向前發展而形成的,由現貨交易的買賣關係變為預購預售的
商業信用關係,貨幣的借貸關係,不動產的租賃關係,各種財產的交換關係,等等。
社會契約
這種關係只有到共產主義才能發展為全社會的、普遍性的經濟關係,但在歷史上就一直存在。有一定自由權利的社會成員就有可能出於自身的需要而發展這種關係。
社會契約關係與交易契約關係有根本性不同。交易契約關係發生於商品經濟關係中,是一種嚴格的互利行為,具有狹隘的功利性。保護交易契約關係的力量,一是來自於法律,二是來自於自律,即在一個憑輿論的力量可以迫使人們遵守信用規則的社會環境中,“守信用”的信譽成為當事人今後進行交易的必要條件,因而會自覺地履行契約。而社會契約關係的產生與人的社會本能有關,它是人們追求共同的目標、境界、價值觀而自願訂立的有約束性的契約而發生的關係。社會契約關係可以是功利性的,也可以是非功利性的,看人們追求的是什麼目標。交易契約關係的發展與商品經濟的發育程度有關,而
社會契約關係的發展則與
社會文明程度有關。在前
資本主義社會,除了商人
階級之外,基本上沒有社會契約關係,因為在低下的文明程度條件下,自由結成聯合體的關係馬上就轉化為
人身依附關係。社會契約關係到資本主義社會才有所發展,而在代表最高文明程度的共產主義社會,它將普及於全社會。
比較原理
經濟關係到比較有兩個完全不同的含義,一是指對社會或國家的比較,就是比較不同時代或不同國家所存在的經濟關係。二是指對經濟關係不同類型相互之間的比較。
比較原理
經濟關係是歷史的產物,因此,不同時代的經濟關係必定是有所區別的。然而,各個時代經濟關係的區別,不是互不相關的區別,而多半是同一類型的經濟關係的比較,即經濟關係的縱向比較。當然,隨著時代的變遷,某種類型的經濟關係將走向消失,某種新類型的經濟關係將興起。因此,在對經濟關係進行縱向比較時,就要有能對所有時代的經濟關係都能容納進來的類型。
馬克思主義理論以勞動占有關係與勞動交往關係為主線,使各個社會形態的經濟關係都可以分別從兩條線來加以比較。從勞動占有關係,我們可探索原始社會的氏族(或部落)公有關係,
奴隸社會的財產與奴隸人身同時被占有的關係,領主封建社會的財產占有與農奴人身不完全被占有的關係,地主封建社會的財產占有與農業生產資料出租使用的關係,資本主義社會的資本占有與勞動力定期出賣的關係。從勞動交往關係,我們可了解不同所有者或生產者之間,從沒有交換到有交換,從產品(商品)的交換到
生產要素的交換,從簡單的交換到越來越複雜的交換。
以上對比,一是社會歷史的主線,是高度概括,而不是全部內容;二是著眼於本質,沒有覆蓋所有的現象。今天,我們從現代社會三種基本經濟關係來進行分析,可以更有利於對經濟關係作橫向比較。就是說,可以針對同一時代出現不同
社會制度的國家之間,進行經濟關係的比較。
(1)對產權關係的比較,包含著公平與效率兩方面的判斷。在公平方面,要看各國居民在財產占有關係上的平等程度如何。當不同居民之間,財產占有上的差距不僅遠超過個人經營能力上的差距,而且嚴重妨礙到占有財產少的居民的正常生活時,其不合理就是現實的了。在效率方面,要對比各國的資產組織形式是否有利於生產效率的發揮,有利於資源的配置。
(2)對職權關係的比較,一方面是對比職權的結構、分布、覆蓋範圍以及對經濟運行的作用;一方面可對比職權關係本身的明晰化、規範化與職權行使的效率。由此可考慮一國的政府效率與任何一種
科層組織的合理性。
(3)對社會契約關係的比較,主要是看各國社會關係的發達程度。在此基礎上通過哪些途徑、哪些實體來實現這種關係。實現社會契約關係的
社會組織產生的情況如何,能否穩定與發展,對本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如何。
作用
職權關係、產權關係、社會契約關係是現代社會三種基本經濟關係,對於各國的經濟運行分別起著不同的作用。
產權關係
(1)產權關係是當代世界各國經濟的主要載體
自從
私有制產生以來國家的法律都在不斷地完善它,由此導致商業、
經濟交易及“
市民社會”的發展。西方資產階級獲得統治地位以來,產權關係得到更全面的保護與規範,各種制度創新都有利於產權關係發展成為
社會交往與經濟交易成本更趨減少的形態。經濟生活越是國際化,已開發國家越是可以將更為成熟的產權關係規範推行於世界。所謂“國際慣例”,主要是反映產權關係的內容。
產權關係對經濟運行的作用在於;
①它規定了個人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經濟利益的基礎。個人的物質利益來自他對勞動產品或財產、財產收益的占有,這是人們安身立命之所在。在這個基礎上,社會中的財產創造與積累就有了一個基本動力。
②它提供了對社會中各種經濟當事人進行約束的客觀依據。產權關係主要從市場中表現出來。人們在市場中從事
經濟活動,如有不當,將會得到收益減少或財產受損的後果。這就約束人們從理性出發而不能任意行事。產權關係的合理化使得人們經常受到來自市場而不是什麼別人的監督和懲罰。
③它促使人們珍惜屬於自己個人或集體的資源,有人操心有人愛護,使資源得到有效的保護。
④它是社會經濟生活中處理大量經濟矛盾的前提。涇渭分明的產權關係,是界定各個
利益主體的責任、權利、
收益分配的主要依據,它不僅可以事後作為矛盾處理的依據,也能成為事先克制利益主體之間發生矛盾的戒律。產權關係越明晰,越能減少
利益衝突和摩擦,理順和協調各方的經濟關係,提高經濟
運行效率。
⑤綜合以上作用,可以論定:明確的產權關係是市場經濟的前提,各個經濟當事人在市場中的活動,所面臨的機會、責任、風險都按產權來分發,社會經濟在一種規範的條件下有序地運行,生產力得到促進、保護。
當然,產權關係只是商品市場經濟的基本經濟關係,它的社會、歷史局限性是不言而喻的。任何一個思想家都可以對產權關係進行系列性的批判,並由此勾畫更美好的社會藍圖。但是,在當前的社會發展階段,任何一個科學的(不是空想的)、理智的(不是感情用事的)、現實的(不是浪漫的)社會變革者,都只能完善、改進產權關係,有條件地補充、限制它,而不可能全面替代它。
職權關係
(2)職權關係是產權關係的伴生物
一方面,當產權關係在
經濟基礎中運行時,職權關係也相應地在上層建築即政府機構中運行;另一方面,當企業在市場上按照產權關係來行事時,企業內部則按職權關係來行事。社會經濟的發展,不僅要求產權關係的成熟完善,也要求社會管理水平與企業內部管理水平更加提高。
在完全屬於社會管理的事務中,必須由職權關係來運作。因為在這個領域中,決不允許有
經濟交易存在,不允許貨幣作為解決事情的手段。“有錢能辦事”在這裡是非法的,能不能辦事只能看符不符合規定。決不允許管理機構有自己獨立分離出來、可以貨幣化的利益,有了這樣的利益,必然產生按照“
等價交換”原則辦事,看出錢多少決定如何辦事的腐敗行為。
在
經濟活動中,以職權關係還是以產權關係作為依託,是一個可供選擇的問題。兩者相比,依託職權關係可產生以下有效性:
①可以使信息集中到一個中心,制定出計畫,通過體現上下級關係的指令將計畫意圖直接貫徹下去。在調動資源時,減少了討價還價的麻煩與違約的風險,起到迅速、有力的作用。
②同級之間的交往可以在上級的既定安排下,在穩定的狀態下持續。
③職權關係所形成的“科層”組織,內部各個個別組織的經濟利益和自主權是受到抑制的,這易於使這些組織直接按計畫
偏好而不是按市場收益來組織活動。
上述有效性,在以職權關係為最大依託的
行政計畫體制中得到了發揮。我們曾認為著是社會主義的優越性,並誇大了這些有效性。其實,這些有效性是有條件的,越是其運作範圍小,有效性就越大。原因在於:
①在較小的範圍內,才能使信息較完全較迅速地集中到一個中心,制定出一個所要應付的變數不多的計畫,並通過指令來加以貫徹。
②在較小的範圍內才能完全地安排同級之間的聯繫,並予以監督使之規範化。
③在較小的範圍內才能控制住經濟組織的自身利益,使他們從“服從”上級得到的利益大於從自行其事中得到的利益。
④在較小的範圍內才能使計畫
偏好的目標更加明確。總之,如果在國民經濟的一個大範圍內普遍依託職權關係,其有效性就難以存在。
①由於行政分權,造成資源高度集中下的嚴重資源分散。
生產要素在“
條塊分割”下不能有效地流動和再分配。
②排斥了市場競爭,各種當事人都出現懈怠傾向,要想通過面面俱到的管理措施來克服懈怠,是防不勝防的。
③這種經濟成分必然有政企不分的特色,由此會忽略以規範的法律制度來解決社會上各種經濟當事人之間的糾紛,人們尋求行政途徑來解決矛盾,這一途徑缺少法制的優點,使交易成本增大。
社會契約關係
(3)社會契約關係本來是一種社會性的關係,是在下列作用下我們把它作為經濟關係:
①出於經濟功利性目的而聯合起來,直接對
經濟活動發生作用。
③無論出於何種目的而加以聯合(功利性的或非功利性的),由於依託社會契約關係而產生了組織力量,產生了開展活動的需要,於是依靠其組織力量來經營產業,賺取收入,形成一種經濟成份。 社會契約關係在一個社會的經濟關係中儘管不占多大的比重,但它對於現代社會的經濟運行起著很重要的作用。
①協調作用,這個作用對於緩解產權關係所直接引起的矛盾是不可缺少的,也是職權關係所不可替代的。產權關係以市場競爭為基本特色,社會需要將競爭由可能變為的
惡性競爭限制在良性競爭的範圍內而需要合作,這種合作就是靠社會契約關係來承擔的;社會也需要減弱競爭造成的無情淘汰,給經濟上的弱者一方生存發展餘地,這也是靠社會契約關係來承擔合作。
②通過社會契約關係,來辦那些靠營利活動(這是產權關係下的領地)不願乾,靠政府工作不宜全包的,或是太難辦、乾不好的事,通過這種經濟關係來調動部分
經濟資源,投入到對社會有利的活動中去。
③為財富轉移,為
國民收入自動
再分配提供了一條渠道。稅收是強制性的轉移,是要有限度的;投資受市場與增值條件的制約,沒有利潤就沒有財富轉移;社會契約關係則為財富所有者提供了一條既不受強制,又不受利潤制約的轉移場所。封建社會裡的宗教施捨、舉辦同鄉會、
興義學就是其表現。在
資本主義社會早期的慈善事業是其典型例子。當代各種助貧、教育、環境生態保護、學術等活動,相當多的財力來自於社會契約關係建立的組織吸收富有者的資助。可以說,沒有社會契約關係,這個世界的經濟運行將是十分僵死的。
社會契約關係,不管它過去有過多么朦昧的形態,不管它看起來多么世俗,就其本性來說,在它身上透露出人類未來社會的曙光。當人類社會以職權關係壓倒一切的時代,人們不得不依靠“等級”來作為行為調節的圭臬,這就有可能使整個社會的運行屈從於少數(甚至一個)統治者的意志,由此造成對
社會財富的浪費、對社會生產力的破壞、對
社會文明因素積累的摧殘是難以形容的;當人類社會基本上倚靠著產權關係時,不管看起來社會多么繁榮昌盛,人類還是擺脫不了物質的奴隸的地位。只有人類社會越來越多,直到主要以社會契約關係來推動社會與經濟運行時,人們才是以自己的意志來自由聯合,開展各種創造物質財富、精神財富、生態財富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