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

重慶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

《重慶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國務院工作規則》,結合重慶市政府實際,制定本規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
  • 實施地區重慶市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

第一章

總則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國務院工作規則》,結合重慶市政府實際,制定本規則。
二、市政府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市委決定,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建設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三、市政府工作的準則是,執政為民依法行政實事求是,民主公開,務實清廉。

第二章

組成人員及其職責
四、市政府由市長,副市長,秘書長,市政府組成部門的主任、局長組成。市政府組成人員要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定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認真履行職責,為民務實,嚴守紀律,勤勉廉潔。
五、市政府實行市長負責制,市長領導市政府的工作。副市長、秘書長協助市長工作。市長出差(出訪)期間,受市長委託,由負責常務工作的副市長主持市政府工作。
六、市長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等會議。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必須經市政府全體會議或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七、市長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市長或副市長代表市政府參加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會議並報告工作;市政府工作部門負責人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匯報某一方面的工作。
八、副市長按分工負責處理分管工作;受市長委託,負責其他方面的工作或專項任務,並可代表市政府進行外事活動。
九、秘書長在市長領導下,負責處理市政府的日常工作,領導市政府辦公廳工作。
十、市政府組成部門實行主任、局長負責制,由其領導本部門的工作,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市政府的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職權範圍內履行職責,行使權力。
市審計局在市長和審計署的雙重領導下,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職能,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三章

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
十一、市政府要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緊扣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和“四個紮實”要求,加快職能轉變、提高行政效能,加強和完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職能,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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