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計畫

重慶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計畫

《重慶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計畫》經重慶市委、市政府同意,2022年3月15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渝府辦發〔2022〕36號印發通知,予以公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計畫
  • 發布單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文號:渝府辦發〔2022〕36號
  • 成文時間:2022年3月15日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內容解讀,

發布通知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計畫的通知
渝府辦發〔2022〕36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計畫》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並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請一併貫徹落實。
一、堅持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立法全過程
堅定不移用習近平法治思想武裝頭腦、指導立法實踐、推動立法工作。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抓住立法質量這個關鍵,加強對立法項目的評估、調研、論證等工作,科學分析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緊迫性。要加強重點領域立法,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強國家安全、人工智慧、鄉村振興、醫療衛生、政府自身建設等重點領域立法,推進西部(重慶)科學城、川渝高竹新區行政管理事項立法研究。要堅持開門立法,充分發揮市政府基層立法聯繫點的橋樑和紐帶作用,豐富民主立法形式,保障人民民眾有序參與立法。要堅持突出重慶立法特色,擅於通過“小切口”立法解決實際問題,增強立法的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
二、切實抓好立法工作計畫的實施
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本部門、本系統的立法工作,強化責任落實,配齊配強立法力量,保障立法經費,切實保障立法項目高質高效推進。強化立法工作計畫的剛性約束,審議項目要嚴格按照立法工作計畫安排報請市政府審議;預備項目要加快推進立法進度,以調研報告為基礎,提出草案文本;調研項目要充分調查研究,提交調研報告。因工作需要確需調整立法審議項目的,要報請市委研究同意。將立法工作計畫執行情況作為重要指標納入市級黨政機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市司法局要加強統籌協調、工作指導、審查把關、督促推進,確保按期完成立法工作任務。
三、紮實開展法規規章清理工作
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紮實做好上位法修改、國家政策調整涉及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清理工作,建立健全法規規章動態清理機制,按要求組織開展好行政處罰、計畫生育、長江流域保護等法規規章專項清理工作。涉及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修改、廢止的,要按要求抓緊起草法規規章修改、廢止的草案,並按時報送市政府審查。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3月15日

檔案全文

重慶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計畫
市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重點是:緊扣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聚焦國家安全、人工智慧、鄉村振興、醫療衛生、政府自身建設等重點領域立法,安排一批有針對性的立法項目。具體項目如下:
一、地方性法規草案(62件)
(一)審議項目8件(制定4件,修訂2件,修正或集中修正2件)。
序號
項 目 名 稱
起草單位
提案單位
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時間
提請市人大初次審議時間
1
《重慶市鄉村振興促進條例(制定)》
市農業農村委
市政府
2月
3月
2
《重慶市反不正當競爭條例(修訂)》
市市場監管局
市政府
6月
7月
3
《重慶市慈善條例(制定)》
市民政局
市政府
4月
5月
4
《重慶市反間諜工作條例(制定)》
重慶市國安局
市政府
3月
3月
5
《重慶市城市供水節水條例(修訂)》
市城市管理局
市政府
4月
5月
6
《重慶市養犬管理條例(制定)》
市公安局
市政府
6月
7月
7
《重慶市大足石刻保護條例(修正)》
市文化旅遊委
市政府
適時
適時
8
《重慶市殯葬管理條例》《重慶市河道管理條例》《重慶市公園管理條例》《重慶市液化石油氣經營管理條例》等法規(集中修正)
市司法局
市政府
適時
適時
(二)預備項目15件(制定7件,修訂8件)。
序號
項 目 名 稱
起草單位
提案機關
1
《重慶市專利促進與保護條例(修訂)》
市市場監管局
市政府
2
《重慶市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修訂)》
市農業農村委
市政府
3
《重慶市司法鑑定條例(修訂)》
市司法局
市政府
4
《重慶市測繪地理信息條例(制定)》
市規劃自然資源局
市政府
5
《重慶市審計監督條例(修訂)》
市審計局
市政府
6
《重慶市養老服務條例(制定)》
市民政局
市政府
7
《重慶市消防條例(修訂)》
市消防救援總隊
市政府
8
《重慶市職業教育條例(修訂)》
市教委
市政府
9
《重慶市文化產業促進條例(制定)》
市文化旅遊委
市政府
10
《重慶市土地管理條例(制定)》
市規劃自然資源局
市政府
11
《重慶市蠶種管理規定(修訂)》
市商務委
市政府
12
《重慶市軍事設施保護規定(制定)》
重慶警備區
戰備建設局
市政府
13
《重慶市安全生產條例(修訂)》
市應急局
市政府
14
《重慶市社區矯正條例(制定)》
市司法局
市政府
15
《重慶市成品油市場管理規定(制定)》
市商務委
市政府
(三)調研項目39件(制定23件,修訂16件)。
序號
項 目 名 稱
起草單位
1
《重慶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修訂)》
市公安局
2
《重慶市政府投資管理條例(制定)》
市發展改革委
3
《重慶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修訂)》
市發展改革委
4
《重慶市招標投標條例(修訂)》
市公共資源交易
監管局
5
《重慶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修訂)》
市人力社保局
6
《重慶市水域治安管理條例(修訂)》
市公安局
7
《重慶市居民委員會選舉條例(制定)》
市民政局
8
《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制定)》
市民政局
9
《重慶市林地保護管理條例(修訂)》
市林業局
10
《重慶市查禁賭博條例(修訂)》
市公安局
11
《重慶市中小企業促進條例(修訂)》
市經濟信息委
12
《重慶市招商投資促進條例(制定)》
市招商投資局
13
《重慶市學前教育條例(制定)》
市教委
14
《重慶市退役軍人保障條例(制定)》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15
《重慶市醫療保障條例(制定)》
市醫保局
16
《重慶市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制定)》
市生態環境局
17
《重慶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制定)》
市生態環境局
18
《重慶市軌道交通條例(修訂)》
市住房城鄉建委
市交通局
19
《重慶市城鎮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制定)》
市住房城鄉建委
20
《重慶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制定)》
市交通局
21
《重慶市野生動物保護規定(修訂)》
市林業局
22
《重慶市食鹽管理規定(制定)》
市經濟信息委
23
《重慶市郵政條例(修訂)》
市郵政管理局
24
《重慶市糧食安全保障條例(制定)》
市發展改革委
25
《重慶市地方金融條例(制定)》
市金融監管局
26
《重慶市社會保障卡一卡通服務管理條例(制定)》
市人力社保局
27
《重慶市應急管理條例(制定)》
市應急局
28
《重慶市森林防火條例(修訂)》
市應急局
29
《重慶市動物防疫條例(修訂)》
市農業農村委
30
《重慶市畜禽屠宰管理條例(制定)》
市農業農村委
31
《重慶市行業協會商會條例(制定)》
市民政局
32
《重慶市建築垃圾管理條例(制定)》
市城市管理局
33
《重慶市航道管理條例(修訂)》
市交通局
34
《重慶市開發區條例(制定)》
市發展改革委
35
《重慶市三峽水庫管理條例(制定)》
市水利局
36
《重慶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訂)》
市民政局
37
《重慶市智慧財產權保護條例(制定)》
市市場監管局
38
《重慶市數字經濟促進條例(制定)》
市發展改革委
39
《重慶市禁止非法增加企業負擔條例(修訂)》
市經濟信息委
二、政府規章(30件)
(一)審議項目8件(制定2件,修訂6件)。
序號
項 目 名 稱
起草單位
起草單位送審時間
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時間
1
《重慶市地方糧食儲備管理辦法(制定)》
市發展改革委
已送審
1月
2
《重慶市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辦法(修訂)》
市公安局
3月
8月
3
《重慶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制定)》
市醫保局
3月
9月
4
《重慶市學生申訴辦法(修訂)》
市教委
4月
10月
5
《重慶市巡遊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辦法(修訂)》
市交通局
5月
11月
6
《重慶市三峽水庫消落區管理辦法(修訂)》
市水利局
5月
11月
7
《重慶市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修訂)》
市司法局
5月
11月
8
《重慶市行政處罰聽證程式規定(修訂)》
市司法局
5月
11月
(二)預備項目10件(制定5件,修訂5件)。
序號
項 目 名 稱
起草單位
1
《重慶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辦法(修訂)》
市經濟信息委
2
《重慶市天然氣使用及設施安全管理辦法(修訂)》
市經濟信息委
3
《重慶市國有土地儲備整治管理辦法(修訂)》
市規劃自然資源局
4
《重慶市長江流域禁捕管理辦法(制定)》
市農業農村委
5
《重慶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制定)》
市應急局
6
《重慶市道路運輸駕駛員管理辦法(修訂)》
市交通局
7
《重慶市地震預警管理規定(制定)》
市地震局
8
《重慶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徵收管理辦法(修訂)》
市城市管理局
9
《重慶市高速公路管理辦法(制定)》
市交通局
10
《重慶市地方志工作辦法(制定)》
市志辦
(三)調研項目12件(制定5件,修訂7件)。
序號
項 目 名 稱
起草單位
1
《重慶市農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定)》
市消防救援總隊
2
《重慶市公共場所外語標識管理規定(制定)》
市政府外辦
3
《重慶市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修訂)》
市消防救援總隊
4
《重慶市重大項目管理辦法(制定)》
市發展改革委
5
《重慶市徵兵工作若干規定(修訂)》
重慶警備區
6
《重慶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辦法(修訂)》
市住房城鄉建委
7
《重慶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辦法(修訂)》
市生態環境局
8
《重慶市行政執法人員管理辦法(修訂)》
市司法局
9
《重慶市行政機關行政應訴辦法(修訂)》
市司法局
10
《重慶市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制定)》
市商務委
11
《重慶市農村家庭集體宴席管理服務辦法(制定)》
市市場監管局
12
《重慶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修訂)》
市市場監管局

內容解讀

《通知》稱,《重慶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計畫》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通知》要求,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抓住立法質量這個關鍵,加強對立法項目的評估、調研、論證等工作,科學分析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緊迫性。
《通知》要求,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重點領域立法,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強國家安全、人工智慧、鄉村振興、醫療衛生、政府自身建設等重點領域立法,推進西部(重慶)科學城、川渝高竹新區行政管理事項立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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