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公共衛生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

《重慶市公共衛生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是為了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公共衛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完善全市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強化醫防融合發展,提升公共衛生綜合服務能力,切實維護人民民眾健康,按照國家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要求,根據《重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重慶市衛生健康發展“十四五”規劃》,結合重慶市實際,制定的行動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公共衛生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
  • 頒布時間:2023年12月29日
  • 發布單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渝府辦發〔2023〕107號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公共衛生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的通知
渝府辦發〔2023〕107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公共衛生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2月29日 

內容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公共衛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完善全市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強化醫防融合發展,提升公共衛生綜合服務能力,切實維護人民民眾健康,按照國家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要求,根據《重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重慶市衛生健康發展“十四五”規劃》,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六屆二次、三次、四次全會精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體系建設為抓手、以能力提升為目標,通過實施“八大行動”,不斷完善上下聯動、醫防融合、平急結合、聯防聯控的工作機制,逐步健全統一領導、權責匹配、運行高效的指揮體系,全面構建以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為骨幹、以醫療機構為依託、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網底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以及涵蓋市、區域、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基層的重大疫情分層分級分類醫療救治體系。
力爭到2025年,建設成為西部公共衛生防控救治高地,市級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綜合評價進入全國前10名,公共衛生綜合服務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達到西部領先水平。
(二)具體目標。
具體目標
序號
指標類型
指  標  名  稱
2022年
現狀
2025年
目標
1
體系建設
三級疾控中心(個)
0
7—10
2
區域疾控中心(個)
0
7
3
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公共衛生科(處)標準化率(%)
88.36
100
4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科(部)標準化率(%)
/
100
5
市級重大疾病防治中心(個)
5
8—10
6
人才隊伍建設
每萬常住人口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數(人)
4.7
8.6
7
每萬常住人口疾控機構人員數(人)
0.9
1.8
8
市級首席公共衛生專家(名)
3
5—7
9
市級公共衛生首席監督執法專家(名)
0
7—10
10
服務能力
市疾控中心實驗室檢測項目(項)
1526
≥1800
11
區域疾控中心實驗室檢測項目(項)
/
≥1200
12
規範化培訓公共衛生醫師(名)
20
90
13
重點專(學)科(個)
41(創建)
80
14
市級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應急隊伍(支)
2
4—6
15
城區院前急救平均反應時間(分鐘)
16
14以內
16
健康狀況和健康素養
65歲以上老年人結核病篩查率(%)
/
70
17
全人群愛滋病檢測覆蓋率(%)
20.5
40
18
結核病發病率(人/10萬人)
50.17
46以下
19
主要慢性病早死機率(%)
12.95
維持在
13以下
20
孕產婦死亡率(人/10萬人)
7.56
維持在
8以下
21
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
4.32
控制在
4.3以下
22
居民健康素養水平(%)
29.06
33
23
15歲以上人群吸菸率(%)
23.5
23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公共衛生管理體制改革行動。
1.完成疾控機構改革。2023年年底前完成市、區縣兩級疾病預防控制局(以下簡稱疾控局)組建運行。加強工作力量,在各區縣衛生健康部門增設承擔疾病預防控制、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置、公共衛生監督等職責的專門內設機構。(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各區縣政府)
2.建立規範高效的管理運行機制。按照“權責統一、事權匹配”原則,逐步建立規範高效的疾病預防控制管理運行機制,理順市疾控局對區縣疾控局、市級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工作的領導管理運行機制,提升統籌指揮能力。各區縣疾控局統籌管理轄區內有關公共衛生工作。(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各區縣政府)
3.完善防治重大疾病統籌協調機制。鞏固完善市級防治重大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常態化運行機制,定期召開會議研究推進愛滋病、結核病、地方病、重點慢性病、新發傳染病等重大疾病綜合防控工作。各區縣參照市級建立本轄區防治重大疾病統籌協調機制和常態化運行機制。(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各區縣政府)
(二)實施公共衛生服務能力提升行動。
4.建設國家區域公共衛生中心。依託市疾控中心、重慶醫藥高等專科學校附屬第一醫院積極創建國家區域公共衛生中心、國家職業醫學區域中心。整合軍地資源,力爭啟動建設國家感染性疾病和病理診斷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爭取啟動建設P4實驗室、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服務站和國家重要生物安全產業基地。加快推進市疾控中心二期項目建設。到2025年,建成國家級重大疫情確證重點實驗室、病原微生物資源保藏平台和毒物檢測與毒性鑑定實驗室,切實提升重慶市預防醫學研究院的科研創新與成果轉化能力。(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各區縣政府)
5.推進疾控機構標準化建設。實施等級疾控機構創建工程,鼓勵區縣創建三級疾控中心,區縣三級疾控中心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可參照區縣三級甲等醫院設定。統籌各類資源,通過新建、改擴建一批項目,到2025年,所有區縣疾控中心達到二級及以上水平,建設7—10個三級疾控中心,分片區遴選7個區域疾控中心,承接區域內疾控技術指導等職能。(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各區縣政府)
6.加強醫療機構公共衛生科室標準化建設。明確醫療機構公共衛生科(處、部)設定標準。進一步完善醫療機構中公共衛生人員的職能職責、人員配比和專業構成。到2025年,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公共衛生科(處、部)標準化率達到100%。(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各區縣政府)
7.加強公共衛生檢測體系建設。實施公共衛生實驗室提質工程,通過實施一批基礎設施建設和能力提升項目,切實提升各級疾控機構“一錘定音”檢測能力。出台公共衛生實驗室能力建設規劃,全面構建以疾控機構為核心,以醫療機構為基礎,以科研院校、生物醫藥企業、第三方檢測機構等為補充的公共衛生實驗室體系。依託市疾控中心和7個區域疾控中心設立“1+7”公共衛生實驗室質量控制中心。加強檢驗檢測能力建設,重點強化對新發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中毒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事件的快速檢測和準確鑑別能力。到2025年,市疾控中心、區域疾控中心、其他區縣疾控中心通過資質認定的實驗室檢測項目分別不少於1800項、1200項、500項。(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各區縣政府)
8.構建多點觸發的重點疾病監測預警網路。提升重點疾病監測預警能力,制定重點疾病監測目錄,完善監測哨點布局和協作工作機制。組建市、區縣兩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組,建立完善監測預警機制。到2025年,全面構建以哨點醫院主動監測為核心,以其他醫療機構就診患者症狀監測、病例報告監測和實驗室病原體監測為補充,涵蓋入境檢疫、食品安全監測、城市污水監測、動物疫病監測、環境監測、病媒生物監測、學校及養老院等重點機構健康監測、藥店監測、網路輿情監測等多方位協同監測內容,兼顧常態與應急、入境與本土、城市與農村、一般人群和重點人群,覆蓋市、區縣、鄉鎮(街道)、村(社區)的多渠道監測網路。(責任單位:市委網信辦、市教委、市民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委、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林業局、市藥監局、市疾控局、重慶海關,各區縣政府)
9.健全健康危險因素風險監測評估體系。實施健康危險因素監測全覆蓋行動,到2025年,所有區縣均開展空氣、水、食品安全風險、公共場所和學校衛生等監測。強化對各類監測數據的綜合運用,利用大數據等技術,提高風險研判評估精準度。聚焦人群健康問題,健全健康行為監測評估體系,持續提升居民健康素養水平。全面營造無煙社會氛圍。逐步擴大健康影響評估制度試點覆蓋面,積極推動將健康內容融入市級部門有關政策。到2025年,居民健康素養水平達到33%,15歲以上人群吸菸率下降至23%。(責任單位:市教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氣象局、市疾控局,各區縣政府)
(三)實施公共衛生應急能力提升行動。
10.健全統一高效的應急指揮體系。完善政府領導、部門協同、社會動員、全民參與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回響體系。完善平急轉換、分級回響機制,明確常態化和應急狀態下具體運行模式,完善不同等級應急回響動態調整標準和程式。建立市、區縣兩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調度平台。(責任單位:市級各部門,各區縣政府)
11.提升重大疫情處置能力。堅持平戰結合,用好平急兩用設施,推進國家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和國家重大傳染病防治基地建設,建設國家衛生應急演訓基地。完善應急救治體系,建立完善應急醫院平戰結合管理模式。到2025年,力爭建設1支國家級重大疫情醫療應急隊伍,在全市規劃布局建設4—6支市級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應急隊伍。推進國家中醫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建設,組建中醫疫病防治隊伍。實施傳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到2025年,二級及以上公立綜合醫院(含中醫醫院)感染性疾病科設定實現全覆蓋,規範設定和運行發熱門診(診室)和腸道門診(診室);每個區縣至少有1家公立醫院建設相對獨立的傳染病病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各區縣政府)
12.健全重大疫情應急救治機制。構建分級分層分流的城市傳染病救治網路,發揮市公共衛生中心救治體系龍頭作用和萬州區、黔江區、永川區公共衛生應急醫院區域輻射作用,制定有序轉換、規範擴容、安全恢復的重大疫情騰空流程指南。出台重大疫情中脆弱人群應急救治管理辦法,確保在應急狀態下對重點人群實施格線化分色健康管理服務。依託“市—區縣—鄉鎮(街道)”院前醫療急救服務體系,推動院前醫療急救網路與院內急診無縫銜接。到2025年,全市“120”電話10秒內接聽率達到95%、3分鐘內出車率達到95%,城區院前急救平均反應時間在14分鐘以內。提升市級應急醫療物資儲備能力,建立分級儲備制度,完善各級醫療應急物資儲備品種、規模、結構等管理制度,形成動態調整機制。(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各區縣政府)
(四)實施醫防協同行動。
13.強化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職責。制定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責任清單,並根據需要進行動態調整。完善考核評價機制,將醫療機構公共衛生履職情況納入年度綜合督查評價,並將評價結果與醫院等級評審、財政投入、績效總量等掛鈎。(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各區縣政府)
14.推進公共衛生機構和醫療機構人員流動。將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納入各級醫聯體、醫共體建設。進一步完善醫療機構公共衛生醫師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臨床醫師配備標準,明確職責任務,規範執業註冊,允許臨床醫生通過考核加注公共衛生執業範圍。在臨床醫師規範化培訓中增加公共衛生內容,切實推進醫療機構和公共衛生機構人員流動。(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各區縣政府)
15.探索公共衛生醫師處方權。在部分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試點,其執業的公共衛生醫師因工作需要,可以通過培訓考核合格後獲得傳染病及慢性病(高血壓、糖尿病等)診療、暴露後預防用藥等一定範圍的處方權。到2025年,全市獲得處方權的公共衛生醫師達到20—40人。探索允許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執業的公共衛生醫師經過全科醫生轉崗培訓考核合格後,申請增加全科醫生執業註冊。(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各區縣政府)
16.推進實施醫療健康雙處方制度。推進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融合,加快推行醫療處方和健康處方雙處方制度,鼓勵醫療機構對患者採取健康促進和健康保護措施。到2025年,60%以上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30%以上的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在心腦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等重點慢性病就診患者中全面實施雙處方制度。(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各區縣政府)
17.建立疾控監督員制度。建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向醫療機構派駐疾控監督員制度,協助、督促、指導醫療機構公共衛生工作,根據醫療機構規模和類型明確派駐人數、時長、職責等。(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各區縣政府)
(五)實施公共衛生人才科技支撐行動。
18.擴充公共衛生人才總量。擴大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用人自主權,實施公共衛生人員學歷提升計畫。對醫療機構公共衛生科(處、部)人員實施備案管理。繼續實施屬地化醫學生公開招聘,提高招聘項目中公共衛生類專業畢業生占比,推進公共衛生人才轉崗培訓和專業公共衛生人才引進。到2025年,每萬常住人口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數達到8.6人,其中,每萬常住人口疾控機構人員數達到1.8人。(責任單位: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各區縣政府)
19.培育引進高水平公共衛生人才。市級疾控機構加大對博士研究生、博士後研究人員、國家級人才的培育和引進力度。區縣級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結合實際適當提高公共衛生人才招聘學歷層次。積極推進“雙聘”試點引進高水平人才。現有省部級人才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向公共衛生領域傾斜。建立首席公共衛生專家工作規範和責任體系。到2025年,遴選市級首席公共衛生專家5—7名、市級公共衛生首席監督執法專家7—10名,規範化培訓公共衛生醫師90名,培養執法辦案能手30—40名,選派50名優秀公共衛生人才赴國內外訪學研修、200名公共衛生人才參加成渝兩地公共衛生人才互派學習,遴選培養公共衛生及有關領域學術技術帶頭人100名,輪訓監督執法人員500名;市疾控中心培育和引進博士研究生、博士後研究人員25名。(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各區縣政府)
20.分步落實績效政策。深化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參照同級公立醫療機構超額績效平均水平核定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超額績效,並建立同步調整機制。將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根據職能職責開展有償性技術服務等業務活動取得的事業收入,剔除非人力成本後的部分主要用於事業發展,也可作為超額績效工資的經費來源。市級疾控機構參照執行科研院所科研激勵有關績效工資政策。公立醫療機構公共衛生科(處、部)人員收入不低於所在醫療機構人員的平均收入水平。市級有關部門出台具體措施,推動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按計畫分步落實績效政策。(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各區縣政府)
21.加強公共衛生科研和重點專(學)科、重點實驗室建設。按照國家戰略部署,積極申報一批公共衛生和生物安全重大科技項目研究。聚焦全市人群主要健康問題,有針對性、有計畫、分階段實施一批市級公共衛生科研專項,形成一批在國內有影響力的公共衛生科研成果。建立完善公共衛生適宜技術推廣機制。開展公共衛生重點專(學)科、重點實驗室創建。強化科衛協同、教衛協同,鼓勵醫療衛生機構加強與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合作,充分發揮生物安全三級實驗室作用,開展病原微生物監測、重大傳染病發病機制研究等科研活動,支持疫苗和重大疾病新型藥物研發。到2025年,創建市級公共衛生重點專(學)科80個,覆蓋50%以上的區縣;爭取國家級科研項目2—3個,省部級科研項目15—20個;形成1—2項科研成果轉化。(責任單位:市教委、市科技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各區縣政府)
(六)實施“數字公衛一體化”建設行動。
22.建設傳染病監測預警處置套用。加快“社會·渝悅·疫智防控”套用開發,建設互聯互通、多點觸發的監測預警信息平台。推動各級醫療衛生機構互聯互通,實現病例報告、症狀監測、實驗室檢測等數據實時共享和自動抓取。完善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實現學生健康、動物疫情、藥品銷售、入境人員和進口貨物檢疫檢驗、網路輿情等有關信息共享交換。利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技術,建立健全智慧化預警多點觸發機制,實現傳染病疫情自動採集和智慧型預警。(責任單位:市教委、市農業農村委、市衛生健康委、市大數據發展局、市藥監局、市疾控局、重慶海關,各區縣政府)
23.建設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平台。鼓勵各級疾控中心建設醫防協同、上下聯動的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平台,自動抓取、分析研判有關診療數據和公共衛生服務數據,實現對重點傳染病患者、慢性病患者、地方病患者、職業病患者、婦女、兒童、老年人等重點人群診療信息、隨訪信息的實時共享查閱。完善網際網路健康管理和網際網路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政策,開發線上便民服務套用,實現全生命周期的線上服務、智慧型化健康提醒、一鍵急救等功能。加強數據管理維護,確保信息安全。(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各區縣政府)
24.建設統一調度、智慧型輔助的應急指揮平台。建設衛生應急資源“一張網”,實時動態掌握和調配隊伍、裝備、物資等各級各類衛生應急資源,實現各部門應急處置數據實時交換共享,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自動報告、監測預警、資源可視化實時動態展示、輔助智慧型決策和線上實時指揮調度。(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各區縣政府)
25.建設衛生健康執法監管服務平台。改造升級執法業務信息功能,實現執法業務全流程線上辦理。構建全市衛生健康非現場監管套用體系,在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用人單位、學校等領域建立非現場監管套用場景,對公共衛生風險實現快速預警和處置。探索構建數位化執法統一套用標準,實現分級分類監管、信用監管等監管功能的數位化套用。拓展惠民便民服務途徑,實現線上舉報投訴、執法信息公示等執法服務功能。(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各區縣政府)
(七)實施重點人群健康關愛行動。
26.維護兒童青少年健康。聚焦傳染病、近視、肥胖、發育不良、情緒和行為問題等兒童青少年的主要健康問題,依託重慶市學校衛生綜合監管等信息平台,完善學校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深化醫教協同,推進兒童入托入學查驗預防接種證、晨午檢、眼健康電子檔案、心理健康檔案、學校衛生監測等數據共享,形成監測—評估—干預閉環管理。持續實施初二年級在校女學生HPV疫苗接種項目。(責任單位: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各區縣政府)
27.維護婦幼健康。實施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畫和兒童健康行動提升計畫,建設覆蓋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兒和兒童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逐步擴大篩查病種範圍。實施消除愛滋病、梅毒和B肝母嬰傳播行動和加速消除宮頸癌行動。到2025年,愛滋病母嬰傳播率下降至2%以下,B肝母嬰傳播率下降至1%以下,適齡婦女宮頸癌篩查率超過70%,孕產婦死亡率維持在8人/10萬人以下,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控制在4.3‰以下,產前篩查率保持在80%以上。(責任單位: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婦聯,各區縣政府)
28.實施重點慢性病綜合防控。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抓手,以高血壓、糖尿病為切入點,加強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推進市、區縣兩級心血管疾病、腦卒中、腫瘤、慢性呼吸系統疾病、糖尿病、口腔疾病、嚴重精神障礙等7個重大慢性病防治中心建設。持續推進慢性病綜合防控示範區品牌建設,加強慢性病綜合監測和干預。積極探索利用可穿戴式設備和信息平台,對慢性病患者提供“病前主動防、病後科學管、跟蹤服務不間斷”的動態監測、線上諮詢、健康教育等全程健康服務。到2025年,慢性病綜合防控示範區覆蓋超過32個區縣,重大慢性病監測干預和早診早治實現區縣全覆蓋,創建市級重大慢性病防治中心6—10個,主要慢性病早死機率維持在13%以下。(責任單位:市教委、市民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體育局、市醫保局、市疾控局,各區縣政府)
29.實施愛滋病精準綜合防治。推進擴大檢測、擴大治療策略,將老年人群愛滋病檢測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落實愛滋病防治質量年(2023—2025年)有關措施,持續推進愛滋病防治宣傳教育、綜合干預、檢測篩查、治療關懷、母嬰阻斷工作。到2025年,全人群愛滋病檢測覆蓋率達到40%,愛滋病檢測發現比例達到90%,抗病毒治療比例達到95%,在治病人病毒載量抑制比例達到95%,將愛滋病傳播控制在低流行態勢。(責任單位: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團市委、市婦聯、市疾控局,各區縣政府)
30.實施“終結結核流行”行動。全面啟動“無結核校園”“無結核社區”“無結核區縣”創建。對65歲以上老年人和活動性肺結核患者密切接觸者,同時開展症狀篩查和X光胸片檢查。積極推廣對活動期肺結核患者實施住院隔離治療的防控模式。依託醫療機構建設市、區縣兩級重大慢性傳染病防治中心。到2025年,65歲以上老年人結核病篩查率和高二學生結核病檢查率分別超過70%、90%,結核病發病率下降到46人/10萬人以下。(責任單位: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團市委、市婦聯、市疾控局,各區縣政府)
31.維護心理健康。強化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完善96320心理健康服務熱線運行機制,為居民提供7×24小時心理熱線諮詢服務,廣泛開展心理健康科普宣教活動。對所有在冊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全面實施動態分色分級管理,對所有在冊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全面推行免費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藥物。到2025年,100%的高等院校和95%的中國小設立心理健康諮詢中心(心理輔導室),60%的機關、大型企事業單位為員工建立心理健康檔案,居民心理健康素養水平超過40%,全市在冊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規律服藥率超過85%。(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婦聯、市疾控局,各區縣政府)
32.加強職業病防治。鞏固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成果,持續推進職業危害治理,強化對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的監測預警。市疾控中心加強全市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技術指導工作;每個區縣至少確定1家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全面開展企業職業健康管家服務。加強市、區縣疾控中心職業衛生監測評價能力建設。到2025年,所有區縣疾控中心具備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質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資質。(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各區縣政府)
(八)實施公共衛生法治建設行動。
33.完善公共衛生地方立法。加快推進《重慶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重慶市預防控制性病愛滋病條例》《重慶市精神衛生條例》等地方法規的制定修訂,強化各級政府的公共衛生管理職責,做到依法行政。(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各區縣政府)
34.加強公共衛生綜合監管。完善公共衛生三級執法事項清單,完善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促進監督執法標準化、規範化。配強監督執法裝備和執法車輛,到2025年,建設監督執法實訓基地2—3個,改善監督執法辦案條件。創新監督執法模式,推進公共場所、職業衛生分級分類評價,加大評價結果運用力度,提升監管精準性、科學性。加強行政執法稽查,開展案卷評查、優秀案例和典型案例評選。(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各區縣政府)
35.強化公共衛生普法宣傳。利用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各類新媒體廣泛深入開展對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增強市民對公共衛生權利義務的知曉和理解,提升依法接受流行病學調查、監測、隔離觀察等防控措施的意識,切實提高市民知法守法素養。(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各區縣政府)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和市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把公共衛生能力提升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研究解決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分管負責人要抓好具體落實,強化組織實施。發展改革部門要指導支持疾控機構做好基礎設施建設立項等前期工作,市大數據發展局要將公共衛生有關數位化項目及時納入“一本賬”,市科技局要在重慶市科研院所績效激勵資金項目遴選中對公共衛生有關項目給予一定程度的傾斜支持。
(二)加強投入保障。全市各級財政部門要統籌各級各類資金,落實公共衛生投入責任,為健全公共衛生體系、補齊公共衛生領域短板、提升公共衛生服務水平提供資金保障。
(三)加強督查評價。各區縣要健全對本行動計畫的聯動銜接機制,市級有關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及時協調解決行動計畫實施過程中的問題和困難。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加強日常質控督導,定期組織召開工作調度會議,定期對行動計畫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和評價,對工作落實不力、工作推進滯後的,及時通報批評、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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