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疾病預防控制能力三年提升行動方案(2023—2025年)

青海省疾病預防控制能力三年提升行動方案(2023—2025年)《青海省疾病預防控制能力三年提升行動方案(2023—2025年)》於2023年10月18日由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

方案全文
青海省疾病預防控制能力三年提升行動方案(2023—2025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滿足全省各族民眾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推動全省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依據《青海省“十四五”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青海省“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新時代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以最佳化衛生資源配置為基礎,以體制機制改革為助力,全方位提升疾病預防控制能力,為全省各族民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駕護航。二、目標要求整合現有各類資源和建設項目,按照“一年規劃、二年推進、三年達標”的總體部署,到2023年底,各級疾控機構改革全面完成,人員配備基本達標,政策體系逐步完善;到2024年底,各級疾控機構專業人員能力水平進一步提升,保障機制進一步完善,實驗室檢測能力進一步強化,信息化支撐作用進一步突顯;到2025年底,基本實現省、市、縣三級疾控機構人員配置、房屋建設、儀器裝備標準化,各類疾病和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及研判處置能力全面提升。三、重點任務著力推進“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工程”“實驗室能力提升工程”“信息化支撐配套工程”“疾控機構改革推進工程”“醫防協同機制完善工程”“專業人員能力提升工程”等6大工程,加快推進各級疾控機構標準化建設,不斷強化疾控機構核心功能,努力提升專業隊伍能力水平。(一)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工程。按照“填平補齊”和“滿足基本功能、兼顧未來發展”的原則,高質量統籌推進省、市州、縣三級現代化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強化資金保障,確保各級疾控機構建設規模、功能布局、設備配備等方面基本達到國家建設標準,基礎設施、服務功能明顯改善。積極爭取國家區域公共衛生中心、包蟲病防治中心等項目,增強省級疾控機構區域輻射作用和服務功能。以衛生執法監督機構規範化建設為抓手,全面提升綜合執法水平和能力。(二)實驗室能力提升工程。高標準推進各級疾控機構實驗室建設,配齊配足技術設備裝備,推進海南州等4個州級疾控中心和門源縣等10個縣級疾控中心實驗室升級改造工程,不斷提升公共衛生事件調查處置中的“一錘定音”能力和群體健康干預能力,生物安全和質量控制明顯提升。到2025年,各級疾控機構實驗用房面積占比不同程度提升,省級達到50%、市州級達到40%—48%、縣級達到29%—36%。省級至少建成生物安全三級實驗室2個、加強型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5個(包括鼠疫應急檢測加強型生物安全二級PCR實驗室1個)、分子生物實驗室4個、媒介飼養實驗室1個、生物樣本庫及菌毒種庫1個、危化品庫1個,著力推進委省共建重點實驗室能力提升工程和國家級菌種保藏中心生物安全及防恐安全提升工程;各市州級至少建成加強型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2個、分子生物實驗室1個、愛滋病確證實驗室1個、病原微生物全基因測序實驗室1個;縣級至少建成分子生物實驗室1個、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2個。省、市州、縣級疾控機構實驗室主要儀器裝備配備標準分別達到國家A類標準的60%、50%、50%,檢驗能力分別達到國家A類標準的50%、30%、30%。(三)信息化支撐配套工程。依託青海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提升疾控信息化水平,健全完善傳染病疫情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制度,開展符合國家要求且具備我省特點的傳染病多點監測多渠道預警疫情防控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以“醫防融合”為宗旨,醫院信息管理系統為重點,“多點觸發多部門監測預警”為目標的數據自動交換共享平台;初步建成傳染病監測預警與應急指揮平台,加強疾控機構實驗室信息管理系統監測套用覆蓋和聯動能力建設,進一步提升監測預警的科學性、廣泛性和靈敏性;積極支持我省疾病預防控制雲平台建設,保障國家和省兩級雲平台聯接;開展以標準化為基礎的“數字疾控”“數字衛監”建設,提升機構內部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建立疾控信息化建設與管理人才培養和保障機制,加強信息安全管理,保障網路安全。到2025年,國家規定建設的6大信息平台全部建成並投入使用,信息化對疾控事業的支持作用全面發揮。(四) 疾控機構改革推進工程。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最佳化完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能設定,建設與新時代新形勢相適應的現代化疾控體系。堅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益屬性,科學合理設定機構和配備人員編制,確保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基本功能發揮,促進疾病預防控制事業發展。疾控機構承擔各級財政科研項目,按照國家和我省關於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政策提取的人員績效支出,疾控機構科技人才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的現金獎勵和科研項目經費中提取的人員績效支出,納入單位績效工資管理,但不受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限制,不作為績效工資總量的基數。按照國家規定最佳化各級疾控機構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支持鼓勵用人單位建立崗位競聘機制,加強職稱聘任後考核管理,優秀聘用人員實行同工同酬待遇,有效激發工作人員隊伍生機活力。(五) 醫防協同機制完善工程。強化各級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職責,推動在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設立疾病預防控制或公共衛生科室,配備專職人員和設備,制定公共衛生責任清單、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建立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人員通、信息通、資源通和監督監管相互制約的機制。推進醫療機構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深度協作,建立公共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和醫療機構臨床醫生交叉培訓,鼓勵人員雙向流動,逐步建立疾病預防控制監督員制度,探索疾病預防控制專業人員參與醫聯體工作,著力加強重症救治能力、擴增應急救治資源、推廣方艙醫院模式、增強應急動員能力、加強緊急醫學救援等。(六)專業人員能力提升工程。根據國家疾控體系建設改革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共衛生首席專家制度,培養公共衛生人才和學科帶頭人,強化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科研能力。充分利用西部之光、崑崙英才、青海省高端創新人才、對口援青、名師帶教三年行動計畫等平台,加強高層次人才培養,提升高層次人才隊伍水平。依託現有中央轉移支付重大傳染病防治、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項目等,開展疾控專業人員能力培養培訓,探索建立公共衛生與臨床醫學複合型人才培養機制,不斷提升各級疾控機構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和水平。以訂單定向生培養的方式培養檢驗人員,重點向青南地區傾斜。加強衛生監督隊伍人才培養,建立和完善首席衛生監督員制度,每年培養首席監督員10名以上,培訓骨幹人才50名。鼓勵各級疾控機構派員開展“進修式”培訓和“組團下沉式”幫扶帶教,促進各級疾控機構人員的交流和提升。加強公共衛生醫師規範化培訓,推進基層疾控機構專業人員能力水平提質升級。組織開展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專業人員“三基”  (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培訓考核,進一步夯實公共衛生專業基礎。到2025年,培養各級疾控機構高端人才15人以上,每年培訓骨幹人才130人以上,公共衛生專業人員能力培訓覆蓋率達到100%。四、保障措施(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以高質量黨建引領疾控事業高質量發展。由省疾控局牽頭,建立省級疾控能力三年提升行動部門聯席會議,及時通報行動進展,指導各市州細化各地疾控能力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督促各地加快推進行動方案實施。(二)強化部門聯動。省直相關部門強化大衛生意識,上下協同、內外聯動,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市(州)項目實施聯動銜接機制,認真對接國家和省級資金投向,支持地方落實建設條件。各地相關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信息溝通與措施聯動,形成政策疊加效應,加快提升各級疾控機構綜合能力。(三)落實屬地責任。各市(州)、縣(市、區、行委)人民政府要切實落實屬地責任,將本地區疾控能力提升工作作為提升公共衛生服務能力、保障人民民眾安全健康的重要民生工程,整合和推進現有各類疾控能力提升項目,並納入“十四五”規劃統籌實施,完善工作推進機制。要按財政事權主動承擔自身支出責任,落實配套資金,保障疾病防控救治體系建設資金需要,確保三年提升行動加快實施、順利完成。(四)加大宣教督導。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行業類媒體、健康類媒體和官方微博、微信等媒體的作用,廣泛開展疾控能力提升行動的宣傳教育,鼓勵社會資源參與疾控體系建設,營造全社會重視公共衛生、參與疾控體系建設的良好氛圍。衛生健康、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要定期監測項目進展和成效,建立項目推進通報機制,強化項目階段性督導評估,確保規劃任務目標落實,各建設項目儘快建成、發揮效能。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