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為加強我市標準體系建設,完善標準化管理體制機制,提升標準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務和支撐經濟社會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13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渝府發〔2015〕50號
渝府發〔2015〕50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第9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5年7月23日
重慶市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實施方案
為加強我市標準體系建設,完善標準化管理體制機制,提升標準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務和支撐經濟社會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13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標準化現狀
標準是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利矛堅盾,也是政府調控經濟運行的重要抓手。截至目前,我市累計主導或參與制定國際標準22項、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1266項、地方標準766項、企業產品標準43762項,一批“重慶標準”異軍突起,標準創新能力不斷增強,提升了我市綜合競爭力,為助推“科學發展、富民興渝”提供了重要技術支撐。但是,從經濟社會發展日益增長的需求來看,標準體系不健全、標準水平不高、實施效益不顯著、體制機制不完善等問題突出,標準化意識薄弱、人才建設滯後、無標可依、有標不依情況依然存在,標準化作用仍未充分有效發揮,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經濟社會發展。當前,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調整最佳化經濟結構、促進產業轉型升級,迫切需要發揮標準的技術支撐作用;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迫切需要發揮標準的基礎性制度作用;加快邁進質量時代、提升我市開放型經濟水平,迫切需要發揮標準的戰略引領作用。適應新的發展形勢,亟需通過深化改革,切實增強標準化工作的動力、活力和效力。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把標準化改革作為提升質量和效益的重要舉措,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改革標準體系和標準化管理體制,改進標準制定工作機制,強化標準的實施與監督,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二)基本原則。
堅持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把該放的放開放到位,培育發展團體標準,放開搞活企業標準,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把該管的管住管好,強化強制性標準管理,保證公益類推薦性標準的基本供給。
堅持國際接軌、適合市情。借鑑已開發國家和地區標準化管理的先進經驗和做法,結合我市發展實際,建立健全標準體系和標準化管理體制。
堅持統一管理、分工負責。既發揮好市政府標準化主管部門的綜合管理協調職責,又充分發揮市政府各部門在有關領域內標準制定、實施及監督的作用。
堅持依法行政、統籌推進。加快標準化法治建設,做好標準化重大改革與標準化法規規章修改完善的有機銜接;合理統籌改革優先領域、關鍵環節和實施步驟,通過市場自主制定標準的增量帶動現行標準的存量改革。
(三)改革目標。
建立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與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協同發展、協調配套的新型標準體系,健全統一協調、運行高效、政府與市場共治的地方標準化管理體制,形成政府引導、市場驅動、社會參與、協同推進的標準化工作新格局,讓標準成為對質量的“硬約束”,為全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改革分三步走:到2016年年底,積極推進改革試點工作,建立完善配套制度。到2018年年底,改變政府單一供給的現行標準體系,穩妥推進向新型標準體系過渡。到2020年年底,新增國際標準20項,累計達到42項;新增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800項,累計達到2066項;新增地方標準500項,累計達到1266項;公開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10000項,培育社會團體標準400項,基本建成結構合理、銜接配套、覆蓋全面、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新型標準體系。
三、主要任務
(一)統籌改革地方標準。
1.整合精簡強制性地方標準。按照強制性標準制定原則和範圍,對現行強制性地方標準進行全面清理。對不再適用的,予以廢止;對不宜強制的,轉化為推薦性標準;對確有必要強制的,推動整合上升為強制性國家標準。(市質監局牽頭,市經濟信息委、市城鄉建委、市農委、市環保局、市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配合。2017年12月前完成。)
2.最佳化完善推薦性地方標準。結合地方自然條件、民族風俗習慣的特殊技術要求,加強推薦性地方標準制定。進一步最佳化推薦性地方標準體系結構、明晰制定範圍,推動地方標準向政府職責範圍內的公益類標準過渡,形成協調配套、簡化高效的推薦性地方標準管理體制。(市質監局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各區縣人民政府配合。2020年前完成。)
3.簡化地方標準制修訂程式。最佳化地方標準制修訂程式,提高效率,縮短標準制定周期,加強備案管理,及時開展標準複審和維護更新,有效解決標準缺失滯後老化問題。(市質監局、市城鄉建委、市農委、市環保局、市衛生計生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4.建立地方標準信息公開和共享平台。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強化地方標準制修訂流程中的信息共享、社會監督和自查自糾,有效避免地方標準在立項、制定過程中的交叉重複矛盾。免費向社會公開強制性地方標準和公益類推薦性地方標準文本。(市質監局牽頭,市城鄉建委、市農委、市環保局、市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配合。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5.建立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加強標準制定和實施後評估,建立強制性標準實施情況統計分析報告制度。依據強制性國家標準,強化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市政府有關部門、各區縣人民政府負責。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6.加強市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成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標委會),提升標委會覆蓋率。提高標委會委員的廣泛性、代表性,確保標準制定的科學性、公正性。強化監督考核,嚴格標委會退出機制。(市質監局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配合。2015―2020年持續實施。)
(二)培育發展團體標準。
1.開展團體標準試點。在市場化程度高、技術創新活躍、產品類標準較多的領域開展團體標準試點工作。培育若干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團體標準制定機構,制定一批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團體標準。(市質監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科委、市商委、市民政局、市旅遊局等部門和各區縣人民政府配合。2016年12月前完成。)
2.加強團體標準管理。鼓勵具備相應能力的學會、協會、商會、聯合會等社會組織和產業技術聯盟協調有關市場主體共同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標準,供市場自願選用,增加標準的有效供給。積極開展科技、標準、產業同步行動。支持專利融入團體標準,推動技術進步。建立團體標準的評價和監督機制。(市質監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科委、市商委、市民政局、市旅遊局、市知識產權局等部門和各區縣人民政府配合。2017年完成。)
(三)放開搞活企業標準。
1.強化企業標準制修訂。鼓勵企業制定高於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具有競爭力的企業標準,提高標準水平,確保產品質量。(市質監局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區縣人民政府配合。2015―2020年持續實施。)
2.開展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試點。完善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並在全市全面實施。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逐步取消政府對企業產品標準的備案管理,落實企業標準化主體責任。(市質監局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配合。2017年完成。)
3.鼓勵標準化專業機構對企業公開的標準開展比對和評價,強化社會監督。(市質監局負責。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四)提高標準國際化水平。
1.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制修訂。鼓勵社會組織和產業技術聯盟、大中型企業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主導或參與國際標準的制修訂,增強我市產業和產品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能力。(市質監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外經貿委等部門和各區縣人民政府配合。2015―2020年持續實施。)
2.創建重慶標準品牌。加強“一帶一路”和長江經濟帶沿線國家、地區標準研究,支持和鼓勵我市單軌交通、內河船舶製造等優勢產業參與標準制修訂,推動先進技術、專利轉化為標準。(市質監局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各區縣人民政府配合。2015―2020年持續實施。)
3.推動重慶製造“走出去”。加強國際標準文獻服務工作,加大國際標準跟蹤、評估和轉化力度。加強對主要經濟體技術性貿易壁壘變化趨勢的研究,強化技術性貿易壁壘應對,免費向社會發放TBT通報,為重慶產品、技術、裝備、服務走出去提供“通行證”。(市質監局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配合。2015―2020年持續實施。)
(五)建立完善標準化地方法規。
推動制定《重慶市標準化條例》《重慶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市質監局、市政府法制辦負責。2016年完成《重慶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制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長牽頭負責的市級部門標準化協調推進機制,統籌標準化重大改革,研究標準化重大政策,協調跨部門跨領域、存在重大爭議標準的制定和實施,日常工作由市質監局承擔。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按照任務分工,制訂工作方案,倒排時間,落實責任,確保按要求完成任務。涉及多個部門的,牽頭部門要負總責,其他部門要密切配合。(市質監局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各區縣人民政府配合。2015―2020年持續實施。)
(二)突出工作重點。
要按照標準化改革方案的時間進度,逐項抓好落實。屬於制度建設的,要抓緊研究建立;屬於項目實施的,要儘快制訂具體落實方案;屬於原則性要求的,要認真研究,提出加強和推進有關工作的意見和措施。(市質監局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各區縣人民政府配合。2015―2020年持續實施。)
(三)夯實發展基礎。
市政府出台推進標準化戰略實施的激勵措施,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推行標準化工程師制度,有條件的院校增設標準化專業。積極爭取標準化國家試點示範項目落戶重慶和開展國家標準創新基地申報建設。推動重要標準納入重慶市科技獎項評選獎勵範圍。對採用國際標準或有重大影響標準的產品,參評國家或市級獎項時,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考慮。(市質監局、市財政局、市科委負責,市政府有關部門、各區縣人民政府配合。2015―2020年持續實施。)
(四)加強督查督辦。
市質監局負責本方案落實情況的跟蹤了解、匯總情況,提出工作意見建議。市政府督查室負責對改革任務落實情況組織專項督促檢查,確保各項改革措施逐一落實到位。(市質監局、市政府督查室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各區縣人民政府配合。2015―2020年持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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