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聚餐管理規範

農村集體聚餐管理規範

《農村集體聚餐管理規範》(DB36/T 1411-2021)是2022年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地方標準,歸口於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地方標準《農村集體聚餐管理規範》(DB36/T 1411-2021)規定了農村集體聚餐相關的基本要求、報告登記、現場指導、加工過程管理、應急管理和公示管理等相關內容。 該標準適用於江西省行政區域內每餐就餐人數50人以上的農村集體聚餐活動的管理。餐飲服務經營者、農村家宴專業服務隊等上門提供農村集體聚餐加工服務活動的,城區自辦集體聚餐專業加工服務機構在城區上門提供家庭集體聚餐加工服務活動的,可參照該標準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村集體聚餐管理規範
  • 標準號:DB36/T 1411-2021
  • 發布日期:2021-06-30
  • 中國標準分類號:X 00
  • 實施日期:2022-01-01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歸口單位: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120.99
  • 狀 態:現行
  • 性 質:推薦性標準
  • 行業分類: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備案號:81983-2021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食品安全問題關係到每個人的身體健康,牽動著每個人的大腦神經,是事關民生福祉、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的大事要事。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十九大報告提出“實施食品安全戰略”,習近平總書記提出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食品安全問題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下呈現出向好的發展態勢,安全問題逐步減少,安全穩步提高。
隨著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村家庭在婚喪嫁娶、喬遷、做壽、節日慶典等習俗要事時舉辦的宴席規模越來越大, 越來越頻繁。但是供餐中施廚的場所不固定、廚師及相關的勤雜人員不固定、用餐環境不固定,餐飲的安全穩定操作不可控、人員流動大、舉辦者或承辦者食品安全意識不強,產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隱患遠遠大於城市的餐飲服務點,成為食品安全隱患較為嚴重的區域。國家更是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強化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的指導意見》等相關檔案用以進一步規範農村集體聚餐,其中提到應全面落實農村集體聚餐管理工作責任,做好農村集體聚餐申報備案管理和業務指導,強化農村集體聚餐幫辦廚師的建檔培訓,做好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信息報送和應急處置工等要求,江西省出台了《江西省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辦法》進一步明確農村集體聚餐的報告制度和食品加工製作的詳細要求等內容,以指導保障農村聚餐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主要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方面的國家標準主要有《食品安全管理體系餐飲業要求》《食品安全管理體系 水產品加工企業要求》等相關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以及還包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2018年版)等規範類檔案,但是這些都不能足夠的指導農村集體聚餐的進行,泰州市和遂寧市近期都發布了《農村(社區)聚餐點建設規範》等相關的地方標準,但是這些都不太符合江西省的實際情況,因此提出了地方標準《農村集體聚餐管理規範》(DB36/T 1411-2021)。

編制進程

  • 預研階段
主要是查閱資料、標準選題等。通過查閱與“農村集體聚餐”相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以及相關的科研成果、文獻資料,了解農村集體聚餐標準化工作現狀,立足江西省農村聚餐的實際情況,針對現實問題確定標準選題和具體內容框架。
  • 完成初稿
標準起草小組查閱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江西省實際情況,針對農村聚餐問題的主要影響因素,提出具體解決措施,從管理職責定位、辦宴備案、報告管理、場所管理、設備原料人員管理、加工製作管理、應急培訓管理和監督管理等方面,完成了標準初稿。
  • 徵求意見
為確保該標準的協調統一、科學規範,起草人員在完成標準初稿後,採用線上和線下等多種方式進行標準的意見徵求,首先在江西省標準化研究院等網站公開標準文稿,進行為期30天的廣泛徵求意見。電話和郵件聯繫相關的市場監督管理人員、南昌大學、江西農業大學、江西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多家單位的專家意見,進行更加明確的線下徵求意見。起草人員對社會各界、各位專家的意見進行收集和處理,召開相關的研討會議,完善標準內容。
  • 後續的標準
後續由江西省標準技術審評中心出具審定會議通知,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參加審定會,經多次共同研討和協商確定最終文本,形成標準發布稿,並在江西省及國家級標準化信息公共平台上公開發布。
  • 發布實施
2021年6月30日,地方標準《農村集體聚餐管理規範》由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2年1月1日,地方標準《農村集體聚餐管理規範》(DB36/T 1411-2021)實施。

制定依據

該標準按照 《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 )給出的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南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江西省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黃軍根、劉建軍、胡昭君、塗海浪、毛煒翔、徐光盛、胡霞、李燕京。

標準目次

前 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基本要求
2
5 報告登記
3
6 現場指導
3
7 加工過程管理
3
8 應急管理
5
9 公示管理
5
附錄 A (資料性) 農村集體聚餐承辦報告表
6
附錄 B (資料性) 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報告登記表
7
附錄 C (資料性) 舉辦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告知書
8
附錄 D (資料性) 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責任承諾書
9
附錄 E (資料性) 農村集體聚餐現場檢查指導意見書
10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農村集體聚餐管理規範》(DB36/T 1411-2021)規定了農村集體聚餐相關的基本要求、報告登記、現場指導、加工過程管理、應急管理和公示管理等相關內容。 該標準適用於江西省行政區域內每餐就餐人數50人以上的農村集體聚餐活動的管理。餐飲服務經營者、農村家宴專業服務隊等上門提供農村集體聚餐加工服務活動的,城區自辦集體聚餐專業加工服務機構在城區上門提供家庭集體聚餐加工服務活動的,可參照該標準執行。

引用檔案

GB 276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3165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餐飲服務通用衛生規範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告 2018年 第12號)
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關於進一步強化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的指導意見(食安辦〔2015〕22號)
江西省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辦法(贛食安辦字〔2016〕6號)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農村集體聚餐管理規範》(DB36/T 1411-2021)的制定將填補江西省農村聚餐領域的標準空白,引導相關人員在辦宴備案、報告管理、場所管理、加工製作管理、應急管理和培訓管理等方面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農村聚餐活動,從各流程上指導保障農村聚餐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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