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7月5日印發2022年宜春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2年宜春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 頒布時間:2022年7月5日
- 發布單位: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2022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全省食品安全改革發展推進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實施意見》(贛發〔2019〕30號)及市委、市政府《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宜發〔2020〕13號)等決策部署,立足問題導向,立足嚴的主基調,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極端負責的態度,落實好“四個最嚴”要求,提升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監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鏈條質量安全保障水平,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一、全力維護大局穩定
1. 加強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保障黨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動和重要節點食品安全。〔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及“三區”管委會屬地負責,下同〕深入開展“守底線、查隱患、保全全”專項行動,聚焦重點食品生產企業、連鎖經營企業、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學校食堂等,全面排查處置風險隱患,加強檢查督導,層層壓實責任。(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大節假日期間檢查巡查力度,開展節日熱銷食品專項抽檢,及時核查處置不合格食品。持續做好食品、食用農產品輿情處置和應急值守工作。(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 抓實進口冷鏈食品“人、物、環境”共防。完善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建設,以“贛溯源”為抓手,建立健全入宜冷鏈食品“來源可溯、去向可追、質量可查、責任可究”的全程信息化追溯鏈。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第三方冷庫經營者在“進、銷、存、產、運”進口冷鏈食品及其原料時,嚴格落實“四專、四證、四不得”及“兩非”要求。按規定做好進口冷鏈食品、周圍環境以及從業人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工作。強化涉疫進口冷鏈食品排查管控,嚴厲打擊不落實食品安全要求和不落實疫情防控要求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市市場監管局、宜春海關、市衛生健康委、市交通運輸局、市郵政管理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強化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全域覆蓋,不斷提升組織協調、應急回響、現場處置、醫療救治、流行病學調查、後勤保障等能力。加強輿情監測,建立重大輿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回響機制,確保用得上、管實效。(市食品安全辦牽頭,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持續強化源頭治理
4. 全面淨化產地環境。深入開展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行動。在輕中度污染耕地落實品種替代、水肥調控、土壤調理等安全利用措施;在重度污染耕地實施種植結構調整。分析研判涉鎘農產品重點品種超標成因。(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 規範農業投入品使用。深入開展食用農產品“治違禁、控藥殘、促提升”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非法使用禁限用藥行為,嚴格管控常規農藥獸藥殘留超標問題,加強農藥獸藥生產、銷售監管,規範網際網路經營,依法打擊網際網路非法經營行為,指導農民規範使用。完成4種高毒農藥的淘汰工作。加大對生產、銷售、使用非標農膜的監管力度,持續推進農資打假。(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6. 強化準出準入銜接。督促食品加工企業把好原料進入關、生產過程關、產品出廠關。加強流通領域監管,加快農產品冷鏈物流和倉儲體系建設。收購糧食質量安全監測達到每萬噸糧食產量1個監測樣品。研究完善出入庫檢驗制度,確保每批出庫糧食檢驗報告隨貨同行,禁止重金屬、真菌毒素、農藥殘留等污染物質含量超標糧食流入食品加工企業和口糧市場。加強水稻、小麥生物毒素跟蹤評估,從源頭加強管控。(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重點領域監管
7. 持續開展食品安全“護校”行動。對學校食堂和學校集體用餐配送企業開展全覆蓋風險排查。開展校園食品“你點我檢”活動,加大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力度。強化索證索票,確保校園食材來源可追溯。落實學校食品安全校(園)長負責制和校(園)領導陪餐制。強化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管理。(市市場監管局、市教育體育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8. 持續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整治。重點推進農村市場食品安全綜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動。創新工作方式,加強新型流通渠道建設,完善農村市場食品安全治理機制,加大科普宣傳和培訓教育力度,提升農村市場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供銷聯社按職責分工負責)
9. 推進食品生產質量提升。加強大米、乳製品、肉製品、包裝飲用水等重點品種整治和產業提質升級。開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年”活動,推動食品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清單。持續推動食品生產企業獲得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認證以及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ISO 22000)。持續推進小作坊整頓規範提升。推動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員積極參與線上培訓學習。(市市場監管局、市工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 推進餐飲服務質量提升。加強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連鎖餐飲企業食品安全管理,提升門店食品安全管理的標準化、規範化水平。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要求,加強養老機構、旅遊景區、工地食堂、車站和民航鐵路等領域食品安全管理。(市市場監管局、市民政局、市文廣新旅局、市住建局、宜春車務段、宜春機場分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11. 嚴格特殊食品監管。特殊食品生產企業自查報告率達到100%,日常監督檢查、飛行檢查覆蓋率分別達到100%。配合省市場監管局做好嬰幼兒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體系檢查。結合嬰幼兒配方乳粉新國標實施,配合省市場監管局做好產品配方到期延續、變更等工作。(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12. 規範食品添加劑使用。推動重點區域、重點品種食品添加劑“超範圍、超限量”問題治理,督促企業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規定的範圍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嚴厲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宜春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13. 從嚴懲處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深入開展“鐵拳”行動。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場監管風險和壓力最大”的重點領域,查辦一批社會和民眾反映強烈、突破道德底線的違法案件。落實“處罰到人”要求,對主觀故意、性質惡劣、造成嚴重後果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責任人員依法嚴厲處罰,實施食品行業從業禁止,並視情曝光,形成震懾。深入開展“崑崙2022”行動。嚴厲打擊食用農產品非法使用農藥獸藥、“瘦肉精”及其它違禁物質,食品和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等犯罪活動,強化跨區域協同打擊,全環節剷除犯罪利益鏈條。指導各地多破小案、快破大案,對重大案件進行掛牌督辦,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深化進口食品“國門守護”行動。加強輸入性風險防控,嚴格食品安全質量要求和檢驗檢疫標準,嚴厲打擊農產品和食品走私。對查獲的走私凍品移交地方歸口處置。(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宜春海關、市商務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著力增強監管效能
14. 推進智慧監管。健全食品安全智慧監管系統,實現分級分類監管,提高監管針對性有效性。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大數據智慧監管平台套用。加大嬰幼兒配方乳粉追溯體系宣傳推廣力度,消費者通過食品工業企業追溯平台查詢國產嬰幼兒配方乳粉追溯信息次數比2021年提高50%以上。加快推進食鹽電子追溯體系建設。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培育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網際網路+食品安全”新模式。學校食堂“明廚亮灶”實現100%全覆蓋,學校食堂和集體用餐配送企業“網際網路+明廚亮灶”覆蓋率分別達到65%和80%以上,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建立HACCP或者ISO22000管理體系的比例達到60%以上。加快研究對平台企業更加有效的線上線下監管方式,嚴防行業性食品安全風險。(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工信局、市教育體育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 實施信用監管。將食品領域抽檢不合格信息、行政處罰信息等有序歸集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依規將相關市場主體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結合食品安全風險與信用風險,科學劃分食品生產企業風險等級,實施差異化監管。深入宣貫《食品工業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國家標準,積極組織地方政府、行業協會開展誠信體系培訓。探索開展農安信用分等分級動態評價,推動各地開展“信用+監管”“信用+金融信貸”試點,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基本規範》《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評價準則》。推進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推進與市場準入銜接,推動在集體團體購買和校園食堂採購中查驗承諾達標合格證。貫徹實施《糧食企業信用監管辦法(試行)》,對從事糧食收購、儲存和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的企業探索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市市場監管局、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教育體育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6. 強化標準引領。積極配合省級有關部門制修訂食品安全管理地方標準,地方特色食品安全標準,助推我市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建立食品安全風險信息交流機制,搭建食品安全風險會商預警平台。(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7. 提升檢驗檢測水平。市場監管部門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抽樣檢驗量達到3.3批次/千人。開展食品安全快速檢測體系建設,食品快速檢測量力爭達到20批次/千人。規範管理食品安全抽檢數據,對承擔食品抽檢任務的檢驗檢測機構和復檢機構開展抽查。農產品質量安全定量檢測量達到1.5批次/千人。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縣級檢測機構通過資質認定(CMA)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評審(CATL)的比例達到50%。擴大食用林產品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範圍,完成國家級食用林產品質量監測,配合做好食用林產品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全項”指標監測的探索研究工作。(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8. 夯實基層監管基礎。發揮“食安教育”APP平台作用,加強對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和鄉鎮(街道)食品安全協管員、村居(社區)食品安全信息員的能力培訓,提高其風險排查、防範和處置能力。(市食品安全辦負責)
五、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
19. 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持續推進國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提升行動、乳製品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提高乳製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實施地理標誌農產品保護工程,推進現代化農業全產業鏈標準化,發展綠色、有機、地理標誌農產品。組織“食品企業檢測技術示範中心”為食品生產企業提供技術支撐服務。貫徹落實《關於推進冷鏈物流運輸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支持農產品和食品安全監等方面科技創新。(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工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郵政管理局、市科技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完善社會共治格局
20. 持續推進“雙安雙創”。完成省食品安全治理示範城市驗收迎檢工作。協助做好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第三批驗收迎檢工作。(市食品安全治理示範城市創建指揮部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1. 積極開展宣傳引導。舉辦“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宜春活動”。利用“全國科普日”開展食品安全進基層科普聯合行動。加強食品安全輿情監測,及時發現苗頭性、潛在性風險,對突發事件要第一時間發聲,按照“快報事實、慎報原因”原則,實事求是公布信息,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講好宜春食品安全故事,全面客觀宣傳各地措施、成效和先進典型,增強公眾消費信心。(市食品安全辦、市科協、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教育體育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2. 充分動員社會力量。引導農村集體聚餐舉辦人、集中用餐配送企業、學校食堂、大型餐飲、大宗食品配送企業等食品安全主體主動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充分發揮食品安全專家智庫作用,開展餐飲安全“科普執法”行動,並通過媒體公布普法檢查全過程,提升民眾餐飲安全知識水平。開展第三屆宜春市“十佳食品安全衛士”評選。積極推進食育工作。積極推進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格線化管理,加快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信息員隊伍。(市食品安全辦、市市場監管局、宜春銀保監局、市科協、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3. 抓好野生蘑菇中毒宣傳防控。堅持“重心在鄉鎮村組、有效手段在宣傳教育、重點人群在留守老少,不採摘、不買賣、不食用”的原則,防範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發生。(市食品安全辦、市委宣傳部、市衛生健康委、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抓好實施落實報告
24. 落實階段總結。組織對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全省食品安全改革發展推進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實施意見》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落實情況進行階段性總結,對“十大攻堅行動” 實施效果進行評估。(市食品安全辦、市食安委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5. 落實定期報告。建立上下級食品安全辦每季度線上調度會商制度。每年11月前向市食安委提交本部門對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貫徹落實情況。(市食品安全辦、市食安委成員單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