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待業救濟金是指職工待業期間領取的救濟金,屬於待業保險基金的一部分。待業救濟金,以職工離開企業前兩年內本人月平均標準工資額為基數,按以下辦法發放:宣告破產的企業職工和瀕臨破產的企業法定整頓期間被精減的職工,在宣告破產和宣告瀕臨破產法定整頓期間以後,終止、解除勞動契約的職工,在扣除已發給本人的生活補助費的月份後,以及企業辭退的職工,工齡在5年以上的,最多發給24個月的待業救濟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職工待業救濟金
- 釋義:工待業期間領取的救濟金,屬於待業保險基金的一部分
職工待業救濟金是指職工待業期間領取的救濟金,屬於待業保險基金的一部分。待業救濟金,以職工離開企業前兩年內本人月平均標準工資額為基數,按以下辦法發放:宣告破產的企業職工和瀕臨破產的企業法定整頓期間被精減的職工,在宣告破產和宣告瀕臨破產法定整頓期間以後,終止、解除勞動契約的職工,在扣除已發給本人的生活補助費的月份後,以及企業辭退的職工,工齡在5年以上的,最多發給24個月的待業救濟金。
職工待業救濟金是指職工待業期間領取的救濟金,屬於待業保險基金的一部分。待業救濟金,以職工離開企業前兩年內本人月平均標準工資額為基數,按以下辦法發放:宣告破產的企業職工和瀕臨破產的企業法定整頓期間被精減的職工,在宣告破產和...
領取失業救濟金 即持失業職工手冊按有關規定定期到勞動就業服務機構領取失業救濟金。 失業救濟金的發放標準是相當於當地民政部門規定的社會救濟金額的120%至150%。具體金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順便說一下,失業職工醫療費...
失業救助是指公民因失業而生計困難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的維持最低生活水平的資金和物資的救助項目。它與失業保險配套實施,在失業保險期滿,但仍未找到工作時,失業救助開始發揮作用。[1]特徵 失業救助的特徵:第一,救助資格取決於是否...
具體辦法是: 上述職工在待業期間可享受待業救濟金、醫療費; 在待業期間死亡的可享受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企業辭退的職工和終止、解除勞動契約的工人,在待業期間可享受待業救濟金和醫療補助費。待業保險領取者若發生...
第十三條 職工待業保險基金的預算、決算和財務管理辦法,由省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行政主管部門另行制定。第十四條 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待業職工到企業所在地的待業保險機構辦理待業登記後,由待業保險機構按月發給待業救濟金,其...
職工在待業救濟期間病故或非因工死亡的,發給其家屬相當於原企業在職職工三個月的平均標準工資額的喪葬補助費,低於三百元的按三百元發給。按規定標準發放的待業救濟金,低於我市社會救濟標準的,按社會救濟標準發給。第十六條職工待業保險...
(三)待業職工在領取待業救濟金期間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生活救濟費;(四)國家規定待業職工應享受的政策性補貼;(五)女職工待業期間的生育補助費;(六)扶持待業職工的生產自救費;(七)待業職工的轉業訓練費;...
第十七條待業救濟金在辦理待業登記後按月發給待業職工,其支付期限和標準,根據待業職工離開企業前的工作時間確定。工作時間在半年以上不足2年的,最多發給6個月,每月標準為50元;2年以上不足5年的,最多發給12個月,每月標準為60元...
待業救濟金的發放標準為相當於當地民政部門規定的社會救濟金額的百分之一百二十至百分之一百五十。具體金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第十四條 待業職工醫療費的發放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待業職工喪葬補助費和...
(一)待業職工在待業期間的待業救濟金和國家規定的補貼; (二)待業職工在領取待業救濟金期間的醫療補助費; (三)待業職工在領取待業救濟金期間的死亡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 (四)待業職工的轉業訓練費和生產自救費; (五)待業職...
待業救濟金,以職工離開企業前兩年內本人月平均標準工資額為基數,按照連續工齡長短和待業期確定一定的比例發給。工齡在5年或5年以上的,最多發給24個月的待業救濟金,其中第1—12個月,每月為本人標準工資的60%—75%;第13—24個月...
(五)職工待業保險基金由市勞動局所屬的待業保險機構負責管理,在銀行專戶儲存,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挪作他用。(六)職工待業保險基金和管理費不計徵稅費。四、待業職工待業救濟金的發放期限 (一)待業職工待業救濟金髮放...
縣(市、區)州(地、市)應當如數上繳待業保險基金,不按時上繳的,按日加收未繳納數額1‰的滯納金。第十一條 待業保險基金的開支項目:(一)待業職工的待業救濟金;(二)待業職工在領取待業救濟金期間的醫療費、喪葬補助費及其...
第十四條 待業職工在領取待業救濟金期間的其他待遇,按以下辦法發放:(一)待業職工醫療補助費隨待業救濟金按月發放,其標準為每月應領待業救濟金的5%,不足5元的,按5元發給;經旗縣以上醫院證明患重病(參與違法犯罪活動而致傷致病...
二按月發放待業救濟金的標準是:對宣告破產的企業職工,瀕臨破產的企業在法定整頓期間被精減的職工以及終止、解除勞動契約的工人,前十二個月的標準是本人月平均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對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辭退的職工和...
第一條 為保證失業人員及時獲得失業保險金及其他失業保險待遇,根據《失業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參加失業保險的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以及按照省級人民政府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的其他單位人員失業後(以下統稱失業...
財政、審計等部門應加強對職工待業保險基金及其管理費收支的監督檢查。第四章 待業保險基金的使用 第十六條職工待業保險基金的開支項目:(一)待業職工的待業救濟金;(二)待業職工在領取待業救濟金期間的醫療費、喪葬補助費及其供養直系...
(一)宣告破產的企業的職工和瀕臨破產的企業法定整頓期間被精簡的職工領取待業救濟金,由企業編造名冊,經主管部門審查,送當地勞動服務公司核定,憑證領取。其醫療費、死亡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亦由勞動服務公司核定、...
(3)地方財政的補貼,是待業保險基金出現入不敷出時的補充部分。職工待業保險基金的開支使用項目是:宣告破產的企業職工和瀕臨破產的企業法定整頓期間被精減的職工,在待業期間的待業救濟金、醫療費、死亡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
財政、審計部門應對待業保險基金收支進行監督。第十條 待業保險基金及其按規定提取的管理費不計征各種稅、費。第三章 待業保險基金的使用 第十一條 待業保險基金的開支項目:(一)待業職工待業救濟金;(二)待業職工在領取待業救濟金...
(一)失業救濟金;(二)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三)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的婦女生育補助金和獨生子女補助金;(四)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死亡的失業職工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的撫恤金;(五)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的生活困難...
職工變動工作單位,其個人繳納的待業保險金隨同轉移。四、適當提高職工待業救濟金標準,保障待業職工的基本生活。按照《安徽省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標準計發的職工待業救濟金,每月低於60元的,按60元發給。領完規定...
職工變動工作單位,其個人繳納的待業保險費連同利息隨同轉移。第五條 職工待業保險基金由地、市、縣分別籌集,除上繳省10%用於全省調劑使用外,其餘由地、市、縣分級管理,統籌安排。第六條 職工待業救濟金的發放期限按下列標準計算:...
第二十條 失業救濟金由市、縣失業保險機構按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逐月發放。第二十一條 職工失業後,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期限,按照其本人失業前的連續工作時間確定:(一)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2年的,最多發給兩個月救濟金;(...
(一)失業救濟金;(二)醫療補助金;(三)婦女生育補助金;(四)喪葬補助金、供養直系親屬的撫恤金;(五)生活困難補助金;(六)促進再就業經費;(七)失業保險管理費。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為解決特困企業職工生活困難支付的...
第四條 待業職工救濟金的發放標準和期限。根據《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第三章第七條(一)項的規定和造成待業的原因,在第一至十二個月的待業期內,破產企業的職工和瀕臨破產企業法定整頓期間被精減的職工,每月發給本人原標準工資...
下撥統籌金後仍不敷使用時,由市、縣財政補貼。第九條 基金必須專款專用,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挪作他用。年終結餘部分轉入下年繼續使用。第十條 基金的開支項目:(一)待業職工的待業救濟金;(二)待業職工在享受待業救濟期間的...
職工待業保險基金來源於企業按照其全部職工標準工資總額的1%繳納的待業保險基金,存入銀行後所得的利息及地方財政補貼。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統籌使用,用於開支職工待業期間的待業救濟金、醫療費、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救濟費、離休和...
(四)待業期間受勞動教養或被判刑的。第十條以非法手段獲取待業救濟待遇的,應當追回其全部非法所得的救濟金。第十一條職工待業救濟基金在保證用於第六條(一)、(二)、(三)、(四)項的前提下,可以用於轉業訓練和建立培訓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