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縻衛所

羈縻衛所

羈縻衛所,地方機構名。明朝洪武永樂年間設於邊疆非主體民族地區,以當地首領為都督、都指揮、指揮、千百戶、都指揮使鎮撫等官,賜給敕書印記,轄都司衛所,掌當地軍民政事。明朝繼承元制的行政體系,所置官由各部族世襲,當地軍政一律聽其管理。使各統其眾,因俗而治,直隸於兵部,相當於現今自治縣(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羈縻衛所
  • 屬    性:管轄地方統治政策 
  • 隸    屬:直隸於兵部
  • 時    代:明朝
字面含義,政策內容,都指揮使司,奴兒乾都指揮使司,烏思藏都指揮使司,俄力思軍民元帥府,朵甘都指揮使司,哈密衛,兀良哈三衛,舊港宣慰司,三宣六慰,

字面含義

所謂羈縻,“羈”就是用軍事和政治的壓力加以控制,“縻”就是以經濟和物質利益
羈縻衛所
給以撫慰, 即在少數民族地區設立特殊的行政單位,保持或基本保持少數民族原有的社會組織形式和管理機構,承認其酋長、首領在本民族和本地區中的政治統治地位,任用少數民族地方首領為地方官吏,除在政治上隸屬於中央王朝、經濟上有朝貢的義務外,其餘一切事務均由少數民族首領自己管理。羈縻以情況特殊,因其俗以為治,有別於一般州縣。相當於現在的自治區。“羈縻政策”源於秦漢,興盛於唐宋,元朝完善成土司制度,明朝時期達到鼎盛,至清朝基本改土歸流完畢。中央王朝實行的一種地方統治政策。通過這種政策,以維繫中央集權制度的統治。

政策內容

明朝繼承元制的行政體系,所置官由各部族世襲,當地軍政一律聽其管理。在東北
奴爾乾都司及衛所、地面、站等。西北設赤斤蒙古罕東安定阿瑞哈密等六衛。在西藏設烏斯藏朵甘衛都指揮使司隴答衛指揮使司招討司萬戶府千戶所等。目的系使其分治不統一,以免構成邊患。
明朝永樂盛世版圖(十五世紀初)明朝永樂盛世版圖(十五世紀初)
明朝明朝
明代既是土司制度的全盛時期,同時由於加強中央集權的需要開始制約和削弱土司勢力。明朝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設定的都司衛所。

都指揮使司

都指揮使司(都司)主管地方軍事,明太祖採用衛所制,於1370年於各省設定一都衛,1375年才設定都司管理。都司原隸屬大都督府,於胡惟庸案後析大都督府為五,分統諸軍司衛所。明朝一共設定十六個都司、五個行都司與兩個留守司。其中十三個是與布政使司同名的的都司,其它三個是萬全都司大寧都司遼東都司。五行都司是甘肅(治甘州衛,今張掖)、四川(治建昌衛,今西昌)、山西(治大同府)。兩留守司是洪武年間設定的中都留守司(今鳳陽)和嘉靖年間置於承天府(今湖北鍾祥)的興都留守司。屬羈縻性質的都司中,最有名的有統轄黑龍江、松花江流域和庫頁島奴兒乾都司,在政教合一的青藏地區設定有烏斯藏、朵甘二都司(詳見明朝治藏歷史,另有置於今甘肅、青海交界地區的哈密曲先等衛。這些具羈縻性質的行政區劃與內地的都司、行都司性質不同。
羈縻衛所

奴兒乾都指揮使司

奴兒乾都指揮使司(簡稱“奴兒乾都司”)是中國明代政府設定於黑龍江、阿速江(今烏蘇里江)、松花江以及腦溫江(今嫩江)流域的地方軍政機構。洪武年間,黑龍江下游奴兒乾地區的元代故臣多歸降明政府。永樂九年(1411),正式開設奴兒乾都司,為明政府管轄黑龍江口、烏蘇里江流域的最高地方行政機構。都司的主要官員初為流官,後為世襲
明朝奴兒乾都指揮使司明朝奴兒乾都指揮使司
其境內的蒙古女真吉里迷、苦夷(苦兀)、達斡爾等族人民,多以漁獵為生。轄區內分置衛所,明朝政府還任命各族首領掌各衛所,給予印信,仍其習俗,統其所屬,以時朝貢。貢物有海東青、貂皮、馬匹等土特產品,相當於內地的賦稅。明政府在元代驛站的基礎上,恢復了奴兒乾通往內地的驛傳,密切了奴兒乾同明廷的政治聯繫、經濟往來和各族人民之間的友好關係,促進了當地社會經濟的發展。
奴兒乾都司治所在黑龍江下游東岸的奴兒乾(今特林),下距黑龍江口約200千米。派到奴兒乾都司的官員和駐防軍都在這裡。有衛、所四百餘,屯駐軍隊,轄區東至海,東北包有庫頁島,西至斡難河(鄂嫩河),南接圖們江,北抵外興安嶺。

烏思藏都指揮使司

烏思藏都指揮使司,簡稱“烏思藏都司”,是中國明朝對今西藏自治區昌都地區
以外的大部分地區以及錫金不丹的最高軍政管轄機構。
明朝—烏思藏都指揮使司明朝—烏思藏都指揮使司
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稱帝,建立明朝1369年,朱元璋派遣官員持詔諭前往西藏,著令各部歸順明朝詔書說到朱元璋“命將率師,悉平海內。臣民推戴為天下主,國號大明,建元洪武。式我前王之道,用康黎庶。惟爾吐蕃,邦居西土,今中國一統,恐尚未聞,故茲詔示”。同年,明太祖還派遣陝西承宣布政使司的官員許允德前往藏地進行第二次詔諭,“令各族酋長舉故官,至京授職”。
洪武五年(1372)烏思藏內附,六年(1373)置烏思藏衛(今拉薩),屬西安行都司;七年(1374)改置烏思藏都指揮使司,明朝政府還採取“僧官制度”,封喇嘛教僧人為衛所指揮使同知通判等官。最高僧官為法王,任烏思藏都指揮使,世襲。西藏地區與明朝中央政府隸屬關係。
1370年,明朝軍隊攻取洮、岷等州(洮州岷州),並進克元朝的吐蕃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脫思麻宣慰司)的治所河州,吐蕃宣慰使何鎖南普遂降明。元順帝病歿,在此情勢下原先忠於元朝的西北藏族首領陸續歸附明朝。1371年,西藏的世襲封主鎮西武靖王卜納剌(元世祖忽必烈第七子西平王奧魯赤的五世孫)攜帶元朝頒發的印信,率吐蕃諸部首領到南京向明朝納款,表示歸順。明朝收繳了元朝授予他們的印信,分別授予他們為河州衛指揮同知、靖南衛指揮同知,並準予其子孫世襲。屬下官吏也授千戶、所鎮撫等職。1372年,故元攝帝師喃加巴藏卜帶領六十多人赴南京朝見明太祖,表示歸降。喃加巴藏卜被明太祖封為“熾盛佛寶國師”,賜玉印一顆。他還先後兩次向明朝舉薦故元的藏族舊官一百多人,皆被授予各級官職。
授予玉印授予玉印
“藏”(gtsang)成為稱謂,經歷了一個較長的演變過程。歷史上,漢文史籍中對藏族的稱謂多有變化,往往將地名與稱謂混用。宋元時期,“吐蕃”(stod-bod)與“烏斯藏”(dbus-gtsang)二稱同時使用,有時還寫作“烏思藏”。後來漸漸多用“烏斯藏”這個稱呼。公元1247年,隨著“涼州會談”的成功舉行,烏斯藏(西藏)正式納入中國版圖,元中央政府行使管轄權。管轄範圍包括“烏斯藏”及阿里在內的藏區。
朱元璋任命烏斯藏俄力思元帥府聖旨朱元璋任命烏斯藏俄力思元帥府聖旨
烏斯藏都司官署名,明代始置。明朝在少數民族地區設定的都指揮使司之一。烏斯藏,西番、古吐蕃地。明
初延舊職,洪武初,太祖懲唐世吐蕃之亂,思制御之,惟因其俗尚,用僧徒化導為善,乃遣使廣行招諭。又遣陝西行省員外郎許 允德使其地,令舉元故官赴京授職。於是,烏斯藏攝帝師喃加巴藏卜及故國公南哥思丹八亦 監藏等於六年(1373)春入朝,上所舉60人名。帝喜,置指揮使司,曰朵甘,曰烏斯藏,宣慰司二、元帥府一、招討司四、萬戶府十三、千戶所四。以故國公南哥思丹八亦 監藏等為指揮同知,下設僉事、宣慰使同知、副使、元帥、招討、萬戶等官60人。七年(1374)七月己卯, 詔置西安行都指揮使司河州,升河州衛指揮使韋正為都指揮使,總轄河州、朵甘、烏思藏三衛。升朵甘、烏思藏二衛為都指揮使司,管 拓兀即爾為烏思藏都指揮同知,並賜銀印。十八年(1385),以班竹兒藏卜為烏斯藏都指揮使 。乃更定品秩,自都指揮以下皆令世襲。未幾,又改烏斯藏、俺不羅衛為行都指揮使司。

俄力思軍民元帥府

明代藏區地方官署名。洪武八年(1375)正月置。轄地在今西藏阿里地區及境外拉達克。為明朝最邊遠的軍民元帥府之一。洪武六年(1373)二月,明太祖朱元璋為招諭吐蕃諸部歸順,曾下詔書諭故元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元作“納里速古魯孫元帥府”),稱當地首領搠思公失監“久居西土,聞我聲教,能委心效順,保全境土,朕用嘉之。今設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命爾以元帥之職。”希盡心“撫其部眾,使疆土靖安”。至八年,朝廷遂正式下令建置。十四年(1381)十二月,僧宗泐使西城還,該軍民元帥府曾派使者隨宗泐入朝貢方物。次年,又遣使入朝奉表貢。此後,與內地一直保持關係。
軍民元帥府轄區大,包括現今西藏西部和新疆西部和今天的克什米爾地區東部。國家檔案局保存有明朝洪武皇帝任命搠思公失監為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元帥的聖旨。俄力思軍民元帥府的設立表明在明朝西藏西部地區是我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屬於中國

朵甘都指揮使司

朵甘都指揮使司明朝青藏高原東部的軍事管轄區名,——轄區在今四川省西部、雲南省西北部、西藏自治區東部和青海省西南部,包括今四川省的甘孜藏族自治州,雲南省的迪慶藏族自治州、青海省的玉樹藏族自治州、西藏自治區昌都地區那曲地區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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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衛

哈密衛新疆哈密市的一個政權機構,於永樂四年(1406)建造。哈密市,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下轄地級市,位於新疆東部,是新疆通向中國內地的要道,自古就是絲綢之路的咽喉,有“西域襟喉,中華拱衛”和“新疆門戶”之稱。哈密衛從兀納失里一直到拜牙即一共經歷了15位統治者。哈密地方貴族首領從1380年受明封都督。
羈縻衛所

兀良哈三衛

兀良哈三衛又稱朵顏三衛簡稱兀良哈明太祖在大寧地區設北平行都司,封十七子朱權為寧王鎮守。藍玉平納哈出後,當地蒙古諸部皆降,1389年設定三衛。明宣德五年後兀良哈三衛逐漸南徙進入河套。
朵顏衛指揮使司之印(明)朵顏衛指揮使司之印(明)
朵顏衛指揮使司朵顏衛指揮使司

舊港宣慰司

舊港宣慰司明代行政建置,明朝時期是中國領土一部分。政府駐地位於今印度尼西亞蘇門答臘巨港,是當時駐南洋最高行政機構,也是當時明朝領土最南端,首任舊港宣慰使為施進卿
舊港宣慰司舊港宣慰司
宣撫使宣慰使定期朝貢,按年交納定額賦稅,稱為差發,戰時聽供朝廷徵調。明代統治者設定宣慰使司宣撫司土司制度,以土司治土軍民,是藉助傳統統治權力來達到控制邊遠少數民族地區的目的。
三佛齊,前代至洪武間為國。今為舊港宣慰司地,古乾陀利也。在占城之南,相距五日程。居海中,或曰居真臘爪哇之間。
1424年,舊港宣慰使施進卿去世後,其子施濟孫請求承襲父職,朱棣派鄭和去舊港宣旨任命施濟孫為新一任舊港宣慰使。
羈縻衛所
船隊來到目的地舊港,今世界第六大島蘇門答臘島的巨港,東北隔馬六甲海峽馬來半島相望,西近印度洋,東臨南海爪哇島,軍事和經濟地位重要。 1407年朱棣在舊港設立大明舊港宣慰司,為大明在南洋的最高行政機構,明朝的這一宣慰司轄區,包括今馬來西亞新加坡全部、印尼大部、泰國菲律賓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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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宣六慰


羈縻衛所
三宣六慰是指明朝在中國西南地區中南半島設定的管轄機構統稱。
明代西南地區設定的土司最多,“凡百夷聚居區,都設土司”。據《百夷傳》載百夷泛指雲南三司治下白夷、漂人、古剌、哈喇、緬人、結些、哈杜、怒人、蒲蠻、阿昌等民族、部落。”
永樂四年(1406年)又増設大古剌宣慰司,大古刺等處的土酋“乞設官統理”,明廷“以大古刺、底馬撒二處地廣,各設宣慰司”。同年增設底兀剌宣慰司底馬撒宣慰司。“自孟密以上,山多寶。蠻莫以下,地饒五穀。當國初兵力盛時,剪荊棘為樂土,易麟介以冠裳。”
正統十一年(1446年),朝廷對雲南西南邊境重新調整改置“三宣六慰”,雲南三司、三宣六慰置於其他諸土司猶如京城置於諸州府。三宣指南甸宣撫司乾崖宣撫司隴川宣撫司六慰車裡宣慰司緬甸宣慰司木邦宣慰司八百大甸宣慰司孟養宣慰司寮國宣慰司
羈縻衛所
三宣六慰的範圍除了國內部分外,大致還包括今緬甸、泰國北部和寮國的中部,皆“滇中可以調遣者”。1531年後,莽瑞體建立東吁王朝。隨著明朝國力式衰,東吁王朝日漸強大,明屬三宣六慰土司紛紛歸附東吁王朝。大體至清朝對雲南改土歸流時前後,緬甸亦開始對三宣六慰故地土改歸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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