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司(明清時期軍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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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司武官始於明朝,位階約為今中級軍官。清朝沿襲,正式定為正四品綠營武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都司
  • 時代:明清
  • 性質:武官
明朝都司,清朝都司,

明朝都司

明朝時期,“都司”一詞原為都指揮使司的簡稱,後也用作武職官員的簡稱。
它既可以指衛所制下的都司掌印、都司僉書及其他管巡捕、軍器、漕運、京操、備御等事務的都指揮使司實權武官(都指揮使正二品、同知從二品、僉事正三品),也可以指坐營都司、中軍都司、車營都司、XX堡都司等諸多掛前面所述的都指揮使司官銜的營伍制軍隊的軍官,位在游擊和守備之間。
營伍制下的都司,隆慶萬曆時期漸成慣例,多由把總、操守、千總、守備升授,主要任務是充標下“中軍”或“坐營”、防守或守堡、領導車營、援助他鎮等,亦有以都司銜代管參將事、游擊事,聽副總兵、參將、游擊調遣。
嘉靖二十九年,革團營官廳,仍並三大營,改三千曰神樞(因為騎兵居於陣三區的第二區,類似中樞),設副、參、游、佐、坐營、號頭、中軍、千把總等官。
這裡的千總是千夫長副職的意思,副將、參將、游擊各1000兵,設兩個千總為副職各帶500兵,把總帶100兵。[五軍營:戰兵一營,左副將一(分管半數7000兵);戰兵二營,練勇參將一;車兵三營,參將一;車兵四營,游擊將軍一(10萬軍戶4萬5千兵募兵,3000對應1000兵);城守五營,佐擊將軍一;戰兵六營,右副將一(分管半數7000兵);戰兵七營,練勇參將一;車兵八營,參將一;車兵九營,游擊將軍一;城守十營,佐擊將軍一;備兵坐營官一,大號頭官一。已上部推。監鎗號頭官一,中軍官十一,隨征千總四,隨營千總二十,選鋒把總八,把總一百三十八。已上俱營推。14600兵神樞營:戰兵一營,左副將一;戰兵二營,練勇參將一;車兵三營,參將一;車兵四營,游擊將軍一;城守五營,佐擊將軍一;戰兵六營,右副將一;車兵七營,練勇參將一;執事八營,參將一;城守九營,佐擊將軍一;城守十營,佐擊將軍一;備兵坐營官一,大號頭官一。已上部推。監鎗號頭官一,中軍官十一,千總二十,選鋒把總六,把總一百五十七。已上俱營推。16300兵神機營:戰兵一營,左副將一;戰兵二營,練勇參將一;車兵三營,游擊將軍一;車兵四營,佐擊將軍一;城守五營,佐擊將軍一;戰兵六營,右副將一;車兵七營,練勇參將一;城守八營,佐擊將軍一;城守九營,佐擊將軍一;城守十營,佐擊將軍一;備兵坐營官一,大號頭官一。已上部推。監鎗號頭官一,中軍官十一,千總二十,選鋒把總六,把總一百二十八。已上俱營推。14400兵通計三大營,共五百八十六員。]統以提督總兵官一員。已,改提督曰總督,鑄「總督京營戎政」印,俾仇鸞佩之。更設侍郎一人,協理京營戎政。定巡視科道官歲一代更,悉革內侍官。增設巡視主事,尋亦革。三大營共戰兵45300兵成祖增京衞為七十二。又分步騎軍為中軍,左、右掖,左、右哨,亦謂之五軍。歲調中都、山東、河南、大寧兵番上京師隸之。設提督內臣一,武臣二,掌號頭官二;大營坐營官一,把總二;中營坐營官一,馬步隊把總各一。左右掖、哨官如之。又有十二營,掌隨駕馬隊官軍,設把總二。又有圍子手營,掌操練上直叉刀手及京衞步隊官軍,設坐營官一,統四司,以一、二、三、四為號,把總各二。又有幼官舍人營,掌操練京衞幼官及應襲舍人,坐營官一,四司把總各一。此五軍營之部分也。已,得邊外降丁三千,立營分五司。一,掌執大駕龍旗、寶纛、勇字旗、負御寶及兵仗局什物上直官軍。一,掌執左右二十隊勇字旗、大駕旗纛金鼓上直官軍。一,掌傳令營旗牌,御用監盔甲、尚冠、尚衣、尚履什物上直官軍。一,掌執大駕勇字旗、五軍紅盔貼直軍上直官軍。一,掌殺虎手、馬轎及前哨馬營上直明甲官軍、隨侍營隨侍東宮官舍、遼東備御回還官軍。提督內臣二,武臣二,掌號頭官二,坐司官五,見操把總三十四,上直把總十六,明甲把總四。此三千營之部分也。已,征交阯,得火器法,立營肄習。提督內臣、武臣,掌號頭官,皆視三千營,亦分為五軍。中軍,坐營內臣一,武臣一。其下四司,各監鎗內臣一,把司官一,把總官二。左右掖、哨皆如之。又因得都督譚廣馬五千匹,置營名五千下,掌操演火器及隨駕護衞馬隊官軍。坐營內臣、武臣各一,其下四司,各把司官二。此神機營之部分也。居常,五軍肄營陣,三千肄巡哨,神機肄火器。大駕征行,則大營居中,五軍分駐,步內騎外,騎外為神機,神機外為長圍,周二十里,樵採其中。三大營之制如此。 [2] 所謂嘉靖時期宣府鎮,總兵5000、副將、參將、游擊3000,其實是因為嘉靖時期戰兵與戰兵加軍戶的比例是1比3,3000實際只有1000,而游擊因為需要留守,實際只帶600,另外300、200作為備御、守備明初,參將、游擊、守備都是衛指揮使,留一半,帶兵3000,嘉靖朝剛好軍戶大量逃亡到50萬剩10萬,於是募兵5萬,3000就變1000此時,明朝兵力已經達到和日後努爾哈赤仿照的設計相同總兵(都統)帶領7500兵,獨立1500兵,副將(副都統)帶領3000兵,獨立1500兵,參將(參領)帶領1500兵,游擊(副參領)600兵,備御(牛錄佐領)300兵,千總50兵比如吳襄(總兵)加三個兒子(游擊)家丁共3000蒙古騎兵,李如松兄弟家丁2000,杜松家丁1000遼東15衛加雜所大約26衛嘉靖後兵力1萬5千,設一個總兵,而遠道而來的支援總兵往往只帶1萬兵力,班軍的軍制也已經向營兵看齊,家丁也是納入其規則中的所以此時的規則已經是十分之一,一個都司本來是一個衛5600,原本有1000精兵,現在只有500精兵,還要留200防守,都司就只有300兵官員也彼此推諉,正副職往往世襲不來上班,最後本來該都司的都指揮僉事(正三品)帶領的都司(5600軍戶、500兵,扣除守備還剩300)只有衛指揮僉事(正四品)來帶領,最後本來該千戶所的千戶(正五品)帶領的千總(1120軍戶、100兵,扣除留守還剩50)只有副千戶(從五品,守御所千總,100兵)或者找個武藝好的百戶(正六品,門千總、營千兵,50兵)或者提拔一個總旗當試百戶(從六品,衛千總)

清朝都司

17世紀,清朝統治中國後,沿襲其官制,一般為綠營武官。
在清朝,該官品為正四品,位於參將游擊之下,縣府守備官之上,或任協將或副將的中等軍官,也可稱為協標都司。
都司,直隸設定五十八人,山東十二人,山西二十七人,河南六人,江南二十三人,江西二十四人,福建十七人浙江二十五人,湖廣二十一人,四川三十人,陝西三十八人,甘肅四十四人,廣東三十五人,廣西十九人,雲南十六人貴州二十二人。
清朝綠營,軍階由高至低分別為提督總兵副將參將、游擊、都司、守備千總百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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