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

紅河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8月6日印發紅河州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紅河州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8月6日
  • 實施時間:2021年8月6日
  • 發布單位:紅河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雲政辦發〔2021〕10號)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最佳化自然資源領域政府間事權和財權劃分,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運轉高效的州和各縣市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體系,落實自然資源領域基本公共服務提供責任,促進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為推進紅河州建設和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一、主要內容
  (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
  將全國性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的組織實施,全國衛星導航定位基準服務系統建設與運行維護、安全監管等事項,按照中央、省授權範圍內的財政事權,切實履行州與州以下承擔的支出責任。
  將全州性自然資源信息系統的建設與運行維護,全州性、跨縣市的基礎性、公益性地質調查,州級基礎測繪和地理信息管理,州級重大測繪地理信息工程的組織實施等事項,確認為州級財政事權,由州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全州性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的組織實施,全州衛星導航定位基準服務系統建設與運行維護、安全監管等事項確認為州與州以下共同財政事權,由州與州以下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將州以下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的組織實施,州以下自然資源信息系統的建設與運行維護,州以下基礎性、公益性地質調查,州以下基礎測繪及地理信息管理等事項,確認為州以下財政事權,由州以下承擔支出責任。
  (二)自然資源產權管理
  1.自然資源確權登記
  將上級政府委託州級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及州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權籍調查,州直部門負責的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權籍調查,州直部門負責的不動產登記、數據整合和權籍調查,州直部門負責的權屬爭議調查處理等事項。州級自然資源、不動產登記信息系統的建設與運行維護。確認為州級財政事權,由州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全州性自然資源、不動產登記信息系統的建設與運行維護。確認為州與州以下共同財政事權,由州與州以下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將縣級自然資源、不動產登記信息系統的建設與運行維護,上級政府委託縣級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及縣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權籍調查,縣級部門負責的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權籍調查,縣級部門負責的不動產登記、數據整合和權籍調查,縣級部門負責的權屬爭議調查處理等事項。確認為州以下財政事權,由州以下承擔支出責任。
  2.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和權益管理
  將中央政府委託省級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的統籌管理,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的清查統計、價值評估、資產核算、考核評價及資產報告、資產負債表編制等具體管理事務,自然資源政府公示價格體系建設和等級價格監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和動態監測,自然資源市場交易平台等事項,按照中央授權範圍內的財政事權,切實履行州與州以下承擔的支出責任。
  將法律授權州級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特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確認為州級財政事權,由州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省人民政府依法依規委託州人民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的統籌管理,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的清查統計、價值評估、資產核算、考核評價及資產報告、資產負債表編制等具體管理事務,自然資源政府公示價格體系建設和等級價格監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和動態監測,自然資源市場交易平台等事項,確認為州與州以下共同財政事權,由州與州以下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將法律授權縣級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特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確認為州以下財政事權,由州以下承擔支出責任,省級財政通過轉移支付統籌給予支持。
  (三)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
  1.國土空間規劃
  將全省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空間管控邊界的劃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等事項。按照中央、省授權範圍內的財政事權,切實履行州與州以下承擔的支出責任。
  將州級、跨縣市的國土空間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的編制和監督實施,需報州政府審批的縣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審查,相關規劃、戰略和制度明確由州級落實的任務,監督州級以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等事項。確認為州級財政事權,由州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縣市級國土空間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的編制和監督實施,相關規劃、戰略和制度明確由縣市級落實的任務。確認為州以下財政事權,由州以下承擔支出責任。
  2.國土空間用途管制
  將受全國性、全省性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影響而實施的生態補償,按照中央和省授權範圍內的財政事權,切實履行州與州以下承擔的支出責任。
  將全州性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全州性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管理,全州土地徵收轉用監督管理、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監督管理等事項,確認為州級財政事權,由州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受全州性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影響而實施的生態補償,確認為州與州以下共同財政事權,由州與州以下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將州以下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州以下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管理,州以下行政區域內土地徵收轉用的管理和具體實施,州以下行政區域內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的管理和具體實施,受州以下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影響而實施的生態補償等事項,確認為州以下財政事權,由州以下承擔支出責任。
  (四)生態保護修復
  將對生態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態受益範圍較廣的重點生態保護修復(主要包括中央明確的重點區域生態保護修復治理、國土綜合整治、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治理,中央明確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地的建設與管理,林木良種培育、造林、森林撫育、退耕還林還草、林業科技推廣示範及天然林、國家級公益林保護管理,草原生態系統保護修復、草原禁牧與草畜平衡工作,濕地生態系統保護修復,荒漠生態系統治理,國家重點陸生野生動植物拯救保護和棲息地修復,珍稀瀕危野生動物和極小種群野生植物拯救保護和棲息地修復)。按照中央、省授權範圍內的財政事權,切實履行州與州以下承擔的支出責任。
  將國土空間生態修復領域全州性、跨縣市區域性規劃和重點區域規劃的編制及重點生態保護修復項目編制指導,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監測監管信息系統州級運行維護,全州性生態修復相關政策制定執行情況和中央、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重大生態保護修復項目及各級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等事項。確認為州級財政事權,由州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生態受益範圍地域性較強的其他生態保護修復(主要包括重點區域外生態保護修復治理、國土綜合整治、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治理、州級自然保護地建設與管理,州級公益林保護管理,全州森林草原濕地和荒漠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非國家重點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區域性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和評價,沿河湖、沿路、沿集鎮等重點區域美化綠化,城鄉綠化,森林鄉村建設等事項)確認為州與州以下共同財政事權,由州與州以下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將其他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的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監測監管信息系統州以下的運行維護,州以下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及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州以下公益林保護管理及管護基礎設施建設等事項。確認為州以下財政事權,由州以下承擔支出責任。
  根據建立國家公園體制試點進展情況,將國家公園建設與管理的具體事務,分類確定為中央、省、州、州以下共同事權,由中央、省、州、州以下分別承擔相應的支出責任。
  (五)自然資源安全
  將全國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監管,礦業權管理,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地質資料管理,國家版圖與地理信息安全等事項,按照中央、省授權範圍內的財政事權,切實履行州與州以下承擔的支出責任。
  將全州優勢、重要礦產資源前期風險勘查和調查評價,全州性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全州性林業地方優勢特色產業發展等事項,確認為州級財政事權,由州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州以下行政區域內的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州以下林業地方優勢特色產業發展等事項,確認為州以下財政事權,由州以下承擔支出責任。
  (六)自然資源領域災害防治
  將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大型以上地質災害綜合治理、搬遷避讓,重點區域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群測群防、氣象風險預報預警等綜合防治體系和防治能力建設,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及應急測繪保障工作,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監管,跨國境跨區域和重點國有林區、中央直接管理和中央與地方共同管理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地等關鍵區域林業草原防災減災,跨區域特別重大野生動植物疫病監測防控,野生動物肇事補償等事項,確認為中央、省、州、州以下共同事權,由中央、省、州、州以下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將全州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確認為州級財政事權,由州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其他地質災害綜合治理、搬遷避讓,全州地質災害調查與風險評價、隱患排查巡查核查、應急救援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預警、氣象風險預報預警的建設與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疫病監測防控,其他林業草原防災減災等事項,確認為州與州以下共同財政事權,由州與州以下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階段涉及的地質災害調查監測有關事項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按照應急救援領域改革方案執行。
  (七)自然資源領域其他事項
  將研究制定全州性自然資源領域規劃、規範性檔案、標準、技術規範,對各地落實州委、州政府、省自然資源廳、省林業局關於自然資源領域的重大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督察,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林業和草原局主管部門直接管轄和全州範圍內重大複雜的執法檢查、案件查處等,確認為州級財政事權,由州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研究制定州以下自然資源領域規劃、標準、技術規範等,其他自然資源領域督察、執法檢查、案件查處。確認為州以下財政事權,由州以下承擔支出責任。
  二、配套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州黨委、政府關於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決策部署的重要工作,各縣市、各相關部門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州黨委、政府決策部署上來,強化組織領導,切實履行職責,密切協調配合,確保改革工作穩妥銜接、落實到位。
  (二)落實支出責任。各級政府要根據本方案確定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按照“誰的財政事權誰承擔支出責任”的原則,合理安排預算,切實履行落實支出責任。要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著力最佳化支出結構,提高自然資源領域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進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
  (三)協同推進改革。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參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本縣市實際,建立上下聯動、橫向協作工作機制,協同推進縣市以下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改革。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解讀

2021年8月6日,紅河州人民政府印發了《雲南省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自印發日起施行。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重要政策解讀工作的通知》(雲政辦發〔2015〕29號)要求,為便於全州各級各部門更好地理解《實施方案》的相關內容,切實做好貫徹落實工作,現就《實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內容等說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改進預算管理制度,完善稅收制度,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黨的十九大進一步提出,要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係。2021年2月8日,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雲南省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雲政辦發〔2021〕10號),從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自然資源產權管理、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生態保護修復、自然資源安全、自然資源領域災害防治等方面劃分自然資源領域省和各地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同時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合理劃分州以下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為嚴格落實中央改革方案和《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實施意見》(雲政發〔2017〕7號)精神,紅河州財政局會同州自然資源局、州林業和草原局在深入開展調研和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對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進行了細緻梳理,制定《實施方案》並報經州人民政府審定印發。《實施方案》的出台是政府有效提供自然資源領域基本公共服務的前提和保障,是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重要內容,對理順並規範全州自然資源領域各級政府權責關係,加快推進全州自然資源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包括主要內容和配套措施等兩個部分。
  (一)主要內容。《實施方案》參照省改革方案,主要從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自然資源產權管理、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生態保護修復、自然資源安全、自然資源領域災害防治和自然資源領域其他事項等7個方面,對自然資源領域所屬事項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予以明確。重點明確了以下事項:一是中央、省、州、州以下共同財政事權7項。主要包括:全國性自然資源調查監測;中央政府委託省級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的統籌管理;全省生態保護紅線等空間管控邊界的劃定;受全國性國土空間用途影響而實施的生態補償;對生態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態受益範圍較廣的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國家公園建設與管理的具體事務;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監管,礦產、地質資料管理等安全;特大型地質災害治理、關鍵區域林業草原防災減災等事項。二是州級財政事權9項。主要包括:全州性自然資源信息系統的建設與運行維護;上級政府委託州級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及州直部門負責的不動產確權登記和權籍調查;法律授權州級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特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州級、跨縣(市)的國土空間規劃及有關專項規劃的編制和監督實施;全州性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管理,土地徵收轉用監督管理,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監督管理;國土空間生態修復領域全州性、跨縣(市)區域性規劃和重點區域規劃的編制,信息系統的建設與州級運行維護,工作監督檢查;全州優勢、重要戰略性礦業資源勘查和調查評價,林業地方優勢特色產業發展;全州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制定全州性自然資源領域法規、規劃、政策、標準及技術規範等事項。三是州級及州以下共同財政事權6項。主要包括:全州性自然資源調查監測;全州性自然資源、不動產登記信息系統的建設與運行維護;省人民政府依法依規委託州人民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的統籌管理;受全州性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影響而實施的生態補償;生態受益範圍地域性較強的其他生態保護修復(包括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州級自然保護地和公益林保護管理,全州森林草原濕地和荒漠監測等);其他地質災害綜合治理、林業草原防災減災,野生動植物疫病監測防控等事項。四是州以下財政事權8項。主要包括:州以下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縣級自然資源、不動產登記信息系統的建設與運行維護;法律授權縣級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特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縣市級國土空間規劃及有關專項規劃的編制和監督實施;州以下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管理、土地徵收轉用的管理和具體實施,受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影響而實施的生態補償;其他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的編制,州以下信息系統的建設與運行維護,工作監督檢查;州以下行政區域內的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林業地方優勢特色產業發展;研究制定州以下自然資源領域法規、規劃、政策、標準及技術規範等事項等事項。
  (二)配套措施。從強化組織領導、落實支出責任、協同推進改革等三個方面要求各地有序推進改革工作。一是強化組織領導。要求各縣市、各相關部門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上來,強化組織領導,切實履行職責,密切協調配合,確保改革工作穩妥銜接、落實到位。二是落實支出責任。各級政府要根據本方案確定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按照“誰的財政事權誰承擔支出責任”的原則,合理安排預算,切實履行落實支出責任。要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著力最佳化支出結構,提高自然資源領域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進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三是協同推進改革。要求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參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本縣市實際,建立上下聯動、橫向協作工作機制,協同推進縣市以下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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