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科技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已經普洱市人民政府同意,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9月21日印發,本方案自2020年9月1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洱市科技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9月21日
- 實施時間:2020年9月1日
- 發布單位: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普洱市科技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已經普洱市人民政府同意,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9月21日印發,本方案自2020年9月1日起實施。
《普洱市科技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已經普洱市人民政府同意,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9月21日印發,本方案自2020年9月1日起實施。1全文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科技領域財政事權...
《科技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是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針對科技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而制定的方案;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9年5月22日印發,自2019年1月1日起...
市文物安全工作協調機制要加強對全市“十四五”文物保護和科技創新工作的統籌協調,市文化和旅遊局要加強對方案實施情況督促檢查,重大情況、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 請示報告。解讀 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普洱市“十四五”文物...
2016年8月,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指導意見》,對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做出總體部署。 《意見》是規範中央和地方財政事責關係,即政府花錢辦事問題的指導性檔案。 《意見》是...
體制總體要求和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立足全局、著眼長遠、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和頂層設計,科學合理劃分省級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形成合理授權、依法規範、運轉高效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模式,落實基本公共服務...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教育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是為貫徹落實《教育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印發的通知。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9年6月3日印發, [1] 自2019年1...
紅河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8月6日印發紅河州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本方案自發文之日 起實施。全文 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雲政辦發〔...
本方案自印發之 日起實施。解讀 2021年8月6日,紅河州人民政府印發了《雲南省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自印發日起施行。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重要政策解讀工作的通知》...
實施期限根據科技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等政策相應進行調整。第三條 引導資金由財政部會同科技部管理。財政部負責確定引導資金分配原則、分配標準,確定引導資金支持重點,審核引導資金分配建議方案並下達預算,組織實施全...
加強科技支撐,開展影響健康因素和重大疾病診療課題研究。強化信息支撐,推動部門和區域共享健康有關信息。(四)落實經費保障。市、縣(區)要加大對健康普洱建設專項經費的投入,按照醫療衛生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有關的要求,統籌...
指導全市財政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直屬單位 一、普洱市財政局績效評價中心。負責制定預算績效評價操作規程,配合完善預算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建設;承擔市級部門預算支出績效評價組織實施...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領導全市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工作;研究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改革相關政策;研究協調處理市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改革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審核市級分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督導市級部門和縣區政府...
5.推進更加清晰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加快出台相關專項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減少並規範省與各地共同財政事權,適當上移省級支出責任。州(市)要綜合考慮劃分原則、財力狀況,合理確定與縣級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
本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 印發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四平市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鐵東區、鐵西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四平市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長春市醫療衛生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已經長春市政府同意,現印發,認真 貫徹 落實。全文 為積極穩妥推進我市醫療衛生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吉林省醫療衛生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
二、清晰界定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三)合理劃分省以下各級財政事權。結合本地區實際加快推進省以下各級財政事權劃分改革,根據基本公共服務受益範圍、信息管理複雜程度等事權屬性,清晰界定省以下各級財政事權。適度強化教育、科技研發、...
三、建立財政支持政策體系 (一)合理劃分國家公園省級與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根據國辦函〔2022〕93號檔案精神,按照《雲南省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對我省國家公園建設與管理的具體事務,明確財政事權和...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天津市交通運輸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天津市交通運輸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天津市...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石家莊市市以下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石政函〔2017〕24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正定新區、循環化工園區和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石家莊市市以下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
2021年4月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津政辦發〔2021〕10號印發通知,公布該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發布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天津市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總體要求和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對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要求,通過明晰水利事權,最佳化支出結構,調整改革省及省以下政府間水利...
津政辦發〔2021〕7號印發通知,公布該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發布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天津市應急救援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津政辦發〔2021〕7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經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7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津政辦發〔2021〕9號公布該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發布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天津市生態環境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津政辦發〔2021〕9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管理辦法》、《自然資源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雲南省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
(十一)繼續推進財稅體制改革。落實和完善全面推開營改增政策。簡化增值稅稅率結構,今年由四檔稅率簡併至三檔,營造簡潔透明、更加公平的稅收環境,進一步減輕企業稅收負擔。加快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制定收入劃分總體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