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是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針對科技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而制定的方案;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9年5月22日印發,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科技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
- 發布機關:國務院辦公廳
- 發文字號:國辦發〔2019〕26號
- 發布時間:2019年5月22日
- 實施時間:2019年1月1日
《科技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是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針對科技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而制定的方案;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9年5月22日印發,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科技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是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針對科技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而制定的方案;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9年5月22日印發,自201...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科技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26號)和《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實施意見》(雲政發〔2017〕7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
為規範和加強中央財政對地方轉移支付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科技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以及財政部轉移支付資金等預算管理...
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總體要求和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立足全局、著眼長遠、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科學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形成中央領導、合理授權、依法規範、運轉高效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模式,落實基本公共服務...
第一條 為進一步鼓勵我省企事業單位積極承擔國家科技重大項目和承建國家科技重大平台,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科技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26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科技...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教育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是為貫徹落實《教育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印發的通知。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9年6月3日印發, [1] 自2019年1...
體制總體要求和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立足全局、著眼長遠、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和頂層設計,科學合理劃分省級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形成合理授權、依法規範、運轉高效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模式,落實基本公共服務...
會議強調,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加強財稅體制改革頂層設計,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向縱深推進,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進一步理順,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改革持續深化,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與地方財政關係逐步形成。
根據省政府《關於印發河北省省以下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冀政發〔2016〕47號)和改革整體部署,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改革的目標任務、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目標任務 按照中央和省改革統一部署,在省對市財政事權...
深化財政科研經費管理改革,探索制定科研經費使用統一標準和規範。開展科技領域市區兩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探索政府、企業、基金、金融機構聯動機制,強化科技創新投入保障。對於重大科技項目,建立由科技界、產業界、行業主管部門、...
二、清晰界定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三)合理劃分省以下各級財政事權。結合本地區實際加快推進省以下各級財政事權劃分改革,根據基本公共服務受益範圍、信息管理複雜程度等事權屬性,清晰界定省以下各級財政事權。適度強化教育、科技研發、...
在財稅體制改革中,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先行,稅制改革按照中央部署推進,省與市縣收入、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在中央與地方相關改革方案出台後進行。按照中央要求,2014-2015年,預算制度改革取得決定性進展;2016年,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點工作和...
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促進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維護生態安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自然資源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0〕19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要與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結合起來,統籌考慮預算管理制度、中期財政規劃、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等改革。以問題為導向,堅持改革創新,大力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不斷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近期目標是...
三是穩步推進財政體制改革。完善出口退稅負擔機制。研究推進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結合稅制改革進展,抓緊制訂調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過渡方案。嚴肅財經紀律。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國務院“約法三章”,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4)財稅改革穩步推進。不斷完善財政管理體制,制定出台基本公共服務、醫療衛生、教育、科技、交通等領域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落實各級政府支出責任和分擔機制,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紮實開展綜合治稅信息共享平台...
加快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落實關於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指導意見,爭取在部分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取得突破性進展。推進省以下相關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制定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總體方案,研究提出健全...
經過近幾年深入推進轉移支付制度改革,儘管轉移支付制度更趨完善,結構不斷最佳化,資金使用效益明顯提升,但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城鄉二元結構比較明顯、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以及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剛剛啟動、地方稅體系...
制定《紅河州緩解基層財政困難三年行動計畫實施方案》,定期評估“十四五”財政收入劃分體制,結合國家財政體制改革要求適時調整完善;推進城鄉建設、農業農村等領域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建立健全專項轉移支付定期評估和退出機制;建立高...
堅持正稅清費,推進煤炭資源稅改革和房地產稅、環境保護稅立法相關工作。抓緊研究調整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科學界定政府與市場邊界,充分考慮公共事項的責任性質和受益範圍,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地方各級政府之間的事權和支出責任。結合...
堅持正稅清費,推進煤炭資源稅改革和房地產稅、環境保護稅立法相關工作。 抓緊研究調整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科學界定政府與市場邊界,充分考慮公共事項的責任性質和受益範圍,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地方各級政府之間的事權和支出責任。結合...
深化財稅金融體制改革。強化預算約束和績效管理,加大預算公開力度,精簡享受稅費優惠政策的辦理流程和手續。落實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健全地方稅體系。繼續多渠道補充中小銀行資本、強化公司治理,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推進...
(十一)繼續推進財稅體制改革。落實和完善全面推開營改增政策。簡化增值稅稅率結構,今年由四檔稅率簡併至三檔,營造簡潔透明、更加公平的稅收環境,進一步減輕企業稅收負擔。加快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制定收入劃分總體方案,...
深化能源、鐵路、鹽業等領域改革。放寬非公有制經濟市場準入。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完善產權保護制度。財稅改革取得重大進展,全面推行財政預決算公開,構建以共享稅為主的中央和地方收入分配格局,啟動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
落實好已出台的重點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出台實施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意見。進一步完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最佳化消費稅稅目稅率設計,推進消費稅徵收環節後移改革並穩步下劃地方。健全地方稅體系。適應數字經濟...
安排政府投資資金,應當符合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有關要求,並平等對待各類投資主體,不得設定歧視性條件。國家通過建立項目庫等方式,加強對使用政府投資資金項目的儲備。第七條 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和國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