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關決策部署,現就全市教育領域中央、省、市和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平市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6月30日
- 實施時間:2020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四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關決策部署,現就全市教育領域中央、省、市和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關決策部署,現就全市教育領域中央、省、市和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1全文一、主要內容根據國家、省、市要求和教育工作特點,將全市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教育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是為貫徹落實《教育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印發的通知。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9年6月3日印發, [1] 自2019年1...
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參照本指導意見的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結合財稅體制改革要求和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進程,制定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組織推動本地區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工作。
財政事權是一級政府應承擔的運用財政資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任務和職責,支出責任是政府履行財政事權的支出義務和保障。改革開放以來,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我省紮實推進各階段財稅體制改革,省級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逐漸明確,初步構建了...
《科技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是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針對科技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而制定的方案;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9年5月22日印發,自2019年1月1日起...
紅河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8月6日印發紅河州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本方案自發文之日 起實施。全文 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雲政辦發〔...
科技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是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重要內容。各地、有關部門要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切實履行職責,密切協調...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教育廳(局、教委):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6號)等要求,根據2018年教育事業統計數據,現...
二、清晰界定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三)合理劃分省以下各級財政事權。結合本地區實際加快推進省以下各級財政事權劃分改革,根據基本公共服務受益範圍、信息管理複雜程度等事權屬性,清晰界定省以下各級財政事權。適度強化教育、科技研發、...
深化改革,提高績效。推進教育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鞏固完善以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集教育經費的體制。充分發揮財政教育經費的政策引導作用,推動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鼓勵...
(國發〔2016〕49號)《陝西省省以下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陝政發〔2017〕43號)和本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本地實際,適時制定縣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推動縣鄉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工作。
2016年,制定市內總體改革方案,並重點加強公共安全領域劃分改革研究。2017-2018年,承接完成國防、國家安全等領域省以下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全面完成市內公共安全領域劃分工作,基本完成教育、醫療衛生、環境保護、交通運輸等領域的...
《長春市醫療衛生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已經長春市政府同意,現印發,認真 貫徹 落實。全文 為積極穩妥推進我市醫療衛生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吉林省醫療衛生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
紅河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8月6日印發紅河州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本方案自印發之 日起實施。全文 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雲政辦發〔...
(一)依法全面履行財政職能。1.加快財政體制改革。研究制定相關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適度加強中央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最佳化政府間事權和財權劃分,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係,形成穩定的...
加快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落實關於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指導意見,爭取在部分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取得突破性進展。推進省以下相關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制定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總體方案,研究提出健全...
既要立足當前,用活用好各領域財政存量資金,解決預算執行進度偏慢、財政資金有效供給不足等問題;又要著眼長遠,與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結合起來,統籌考慮預算管理制度、中期財政規劃、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等改革,進一步完善政府預算體系,加大...
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總體要求和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對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要求,建立權責明晰、結構合理、保障有力的水利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體系,確保防洪安全、飲水安全、用水安全和河湖生態安全...
2021年4月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津政辦發〔2021〕10號印發通知,公布該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發布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天津市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總體要求和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對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要求,通過明晰水利事權,最佳化支出結構,調整改革省及省以下政府間水利...
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主要實行省與市、縣級按比例分擔,具體支出責任依據我省分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執行。市、縣級政府財政事權原則上由各地通過自有財力安排經費,相關收支缺口除部分資本性支出通過依法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等...
建立完善績效激勵約束機制,壓減低效支出、取消無效支出。2022年編制中央政府綜合財務報告,進一步做好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的準備工作。(六)進一步推進財稅改革和稅收立法。落實好已出台的重點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出台實施省...
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主要實行中央與地方按比例分擔,具體支出責任隨分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情況予以相應調整。各地財政要加強基本公共服務資金預算管理,完整、規範、合理編制基本公共服務項目預算,保障基本公共服務資金的...
為規範和加強中央財政對地方轉移支付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科技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以及財政部轉移支付資金等預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