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辦法》由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2年4月18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水利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辦法
- 發布單位: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湖南省水利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辦法》由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2年4月18日印發。
《湖南省水利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辦法》由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2年4月18日印發。發布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財政廳省水利廳《湖南省水利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22〕17號各市州...
2016年8月,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指導意見》,對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做出總體部署。 《意見》是規範中央和地方財政事責關係,即政府花錢辦事問題的指導性檔案。 《意見》是...
按照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等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有關要求,研究本地財政支持碳達峰碳中和的政策舉措,切實抓好中央和省級政策落實,保障本地區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二)加強協調配合。各級財政部門要全面梳理現有支持綠色...
湖南省人民政府於2020年3月27日印發湖南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請認真 組織實施。全文 為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根據《自然資源部 財政部 生態環境部 水利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印發〈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的...
——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權責。在完善中央決策、地方執行的機制基礎上,明確中央在財政事權確認和劃分上的決定權。根據科技事項公共性層次、科技成果受益範圍等屬性,科學合理劃分科技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中央財政側重支持全局性...
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氣象、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提出有關農村綜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議。承擔由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的...
承擔農業農村、扶貧、林業、水利、氣象、水文等單位部門預算以及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研究擬訂財政支農和財政扶貧政策制度及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會同有關部門分配和管理支農專項資金...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教育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是為貫徹落實《教育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印發的通知。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9年6月3日印發, [1] 自2019年1...
積極配合中央、省、州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完善對鄉鎮轉移支付管理辦法,增強鄉鎮財力保障水平。逐步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49號)精神,推動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加強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能力,率先基本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各級政府事權規範化、法律化,結合我省實際...
紅河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8月6日印發紅河州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本方案自印發之 日起實施。全文 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雲政辦發〔...
負責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九)負責匯總和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縣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監督執行企業財務規章制度。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十)按許可權...
承擔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的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辦法。推進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工作。落實國有資產...
參與制定城市建設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體制。(十一)財政監督局(掛績效管理科、會計管理科牌子)。組織實施財政監督工作,擬訂財政監督的政策、制度和辦法。組織重大財稅政策等專項財政監督檢查,負責年度會計信息質量和有關重大事項的專項檢查...
《長春市醫療衛生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已經長春市政府同意,現印發,認真 貫徹 落實。全文 為積極穩妥推進我市醫療衛生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吉林省醫療衛生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
1、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組織實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2、防範和化解...
研究擬訂相關項目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和市本級社會保險及社保基金政策。編制市本級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七)農業農村與資源環境科。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扶貧、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和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
加快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落實關於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指導意見,爭取在部分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取得突破性進展。推進省以下相關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制定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總體方案,研究提出健全...
(二)關於鄉鎮政府的財政管理體制。為了合理劃分縣鄉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保障鄉鎮政府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相匹配,《條例(草案)》根據《國務院關於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了縣(市、區)政府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