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通知
湖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湖南省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市州、縣市區財政局: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湘發〔2022〕5號)、《財政部關於印發<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財資環〔2022〕53號)精神,我們制定了《湖南省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湖南省財政廳
2022年10月31日
檔案全文
湖南省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根據《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湘發〔2022〕5號)、《財政部關於印發<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財資環〔2022〕53號)精神,現就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堅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因地制宜、統籌推進,結果導向、獎優罰劣”,充分發揮財政的基礎和重要支柱作用,圍繞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加強財政資源統籌,推動資金、稅收、政府採購等政策協同發力,提升財政政策效能。
到2025年,財政政策工具不斷豐富,有利於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稅政策框架初步建立。2030年前,有利於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稅政策體系基本形成,促進綠色低碳發展的長效機制逐步建立,推動碳達峰目標順利實現。2060年前,財政支持綠色低碳發展政策體系成熟健全,推動碳中和目標順利實現。
二、重點支持方向和領域
(一)支持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在確保能源安全保供的基礎上,推進煤炭消費轉型升級,有序推進減量替代。最佳化清潔能源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套用,推動構建現代化新型電力系統。支持光伏、風電、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出力平穩的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鼓勵有條件地區先行先試,布局建設一批新型儲能電站和抽水蓄能電站,加快形成以儲能和調峰能力為基礎支撐的電力發展機制。支持氫能“制儲輸用”全鏈條發展。推進“氣化湖南”工程和煤改氣工程。加強對重點行業、重點設備節能監察,開展能源計量審查和煤炭消費核查。
(二)支持重點行業領域綠色低碳轉型。著力打造國家重要先進制造業高地,支持工業部門向低碳化先進制造發展。大力支持培育綠色低碳產業發展。鼓勵創建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示範縣,支持構建綠色高效交通運輸體系,不斷最佳化調整運輸結構。大力支持發展新能源汽車,完善充換電基礎設施支持政策,穩妥推動燃料電池汽車示範套用工作。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支持工業污染治理、燃煤污染控制及鍋爐綜合治理。穩妥推進工業、交通、建築、農業農村、公共機構等領域“以電代煤”“以氣代煤”“以電代油”。支持高耗水行業節水改造,推進企業用水梯級、循環利用。支持和推動企業大力開展清潔生產。加快推進綠色建造,大力推廣套用裝配式建築和綠色建材,促進建築品質提升,推動城鄉建設領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
(三)支持基礎能力建設和綠色低碳科技創新。加強對碳達峰碳中和、綠色低碳節能技術研究開發和推廣套用支持。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和地區開展低碳零碳負碳和儲能新技術、新材料、新裝備的研發,以及產業化、規模化套用,建立綠色低碳技術評估、交易體系和科技創新服務平台。支持創建長株潭國家區域科技創新中心,推動岳陽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示範區、郴州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發展。支持開展碳達峰碳中和基礎理論、基礎方法、實現路徑研究。支持建立健全碳排放統計核算和監管體系,拓展調查監測體系,開展碳匯監測技術研究,加強碳排放與碳匯監測和計量體系建設。支持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建設,提高防災減災抗災救災能力。以“芙蓉人才行動計畫”為指引,大力實施“三尖”創新人才工程,著力培養綠色低碳領域科技人才。
(四)支持綠色低碳生活和資源節約利用。開展綠色低碳全民行動,推廣綠色低碳產品套用,倡導綠色低碳節能生產生活方式。促進循環經濟發展,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加強城鄉垃圾和農村廢棄物資源利用。鼓勵和推進再生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建設,完善廢舊物資回收網路。根據國家部署,建立健全汽車、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圍繞再生銅鋁、鋼鐵、鎢鈷和稀貴金屬四類再生金屬精深加工產業鏈,支持有色金屬資源綜合循環利用產業延鏈強鏈,提升有色金屬資源綜合循環利用能力。支持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推動“無廢城市”建設,持續推進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
(五)支持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發揮我省農業林業大省優勢,培育壯大農業林業碳匯產業規模。支持森林、濕地、草原等生態碳匯能力提升,大力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林業碳匯工程,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開展國土綠化試點示範,全面保護公益林、天然林,大力實施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加強戰略儲備林建設,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支持森林資源管護和森林草原火災防控,加強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加強濕地保護修復,開展洞庭湖區、湘資沅澧四帶等區域內自然濕地保護,推進東、西、南洞庭湖等國際重要濕地保護修復。支持開展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推動秸稈、農膜、畜禽糞污等廢棄物資源綜合利用,鼓勵綠色循環農業發展模式,推進化肥農藥減量行動。
(六)支持完善綠色低碳市場體系。充分發揮碳排放權、用能權、排污權等交易市場作用,引導產業布局最佳化。支持建立企業、金融機構等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健全全省重點企業碳排放報告與核查制度。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完善配套管理制度,逐步擴大市場覆蓋範圍,最佳化配額分配方式,適時引入有償分配。全面實施排污許可制度,完善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
三、財政政策措施和資金安排
(一)強化財政資金支持引導作用。統籌整合財政資金,積極盤活存量資金,逐步加大碳達峰碳中和財政支持力度。嚴格落實中央和省關於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部署,資金分配突出重點,落實大事要事保障機制,加大重點行業領域資金保障力度。對推動相關工作成效突出、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的地區給予獎勵支持,對推進相關工作不積極或成效不明顯地區適當扣減相關轉移支付資金。
(二)健全市場化多元化投入機制。發揮省級政府投資基金引導作用,爭取國家綠色發展基金和國家低碳轉型基金支持,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綠色低碳發展領域。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發行碳中和債券,將符合條件的綠色低碳發展項目納入政府債券支持範圍。採取多種方式支持生態環境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鼓勵環境權益交易,開展碳排放權、排污權等環境權益抵質押融資試點。
(三)落實綠色低碳發展稅收政策。落實環境保護稅、資源稅、消費稅、車船稅、車輛購置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收政策。落實支持節能環保和綠色發展相關稅收優惠政策,適時調整環境保護稅適用稅額,充分發揮稅收對綠色低碳發展促進作用。
(四)完善政府綠色採購政策。最佳化綠色低碳產品政府採購需求標準體系,分類制訂綠色建築和綠色建材政府採購需求標準。加大新能源、清潔能源公務用車和用船政府採購力度,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除特殊地理環境等因素外原則上採購新能源汽車,優先採購提供新能源汽車的租賃服務,公務用船優先採購新能源、清潔能源船舶。強化採購人主體責任,在政府採購檔案中明確綠色低碳(兩型)採購要求,加大綠色低碳(兩型)產品採購力度。
(五)支持加強低碳國際合作。推動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支持發展高質量、高技術、高附加值綠色產品貿易,深化對非經貿合作,辦好重大經貿合作活動,擴大綠色低碳產品、節能環保服務、環境服務進口。聚焦“雙碳”目標,接續辦好亞太綠色低碳發展高峰論壇等重大活動,鞏固與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和法國、德國等外國政府的傳統合作關係,培育和實施國外貸款項目。積極探索與亞投行、新開行等新興國際經濟組織開展合作。
四、強化保障措施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級財政部門要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高度重視和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按照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等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有關要求,研究本地財政支持碳達峰碳中和的政策舉措,切實抓好中央和省級政策落實,保障本地區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級財政部門要全面梳理現有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明確相關資金投入渠道,強化資金統籌整合,集中投入碳達峰碳中和領域,形成資金合力。加強與發展改革、科技、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能源、林業、氣象等部門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強政策銜接,充分發揮財稅、投資、價格、金融等政策合力。
(三)加強績效管理。加強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推動預算績效管理在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領域全覆蓋。強化績效評價結果套用,健全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政策調整相掛鈎機制,不斷提升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堅持資金投入與政策規劃、工作任務相銜接,強化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監督評價。
(四)加強學習宣傳。各級財政幹部要加強碳達峰碳中和理論學習,加強教育培訓,開展調查研究,切實增強財政幹部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本領。加大財政支持碳達峰碳中和教育培訓、宣傳力度,提高節能宣傳周、低碳日、湖南國際綠色發展博覽會等綠色低碳宣傳平台影響力,推動全社會形成綠色發展、低碳生活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