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通運輸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交通運輸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實際而制定的方案。
2021年4月7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津政辦發〔2021〕11號印發,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交通運輸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4月7日
- 發布單位: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文號:津政辦發〔2021〕11號
《天津市交通運輸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交通運輸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實際而制定的方案。
2021年4月7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津政辦發〔2021〕11號印發,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天津市交通運輸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交通運輸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實際而制定的方案。2021年4月7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津政辦發...
落實交通運輸領域市與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專項債券資金支持,加大市、區兩級財政對交通強國試點、世界一流智慧綠色樞紐港口建設、國際航空物流中心建設、京津冀交通一體化、“四好農村路”建設等的精準支持,保障交通基礎設施養護資金專款專用。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高速公路、鐵路、...
天津市應急救援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 為推動本市應急救援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應急救援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0〕22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
(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網信辦、市人社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將公益性計量工作所需經費按規定分別納入市、區兩級政府預算。(市財政局負責)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計量發展的支持力度,通過“津心融”對接融資平台和銀稅互動平台,架起計量企業和金融機構間互通互信的“數據橋樑”,拓寬企業...
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政務名詞。財政事權是各級政府應承擔的運用財政資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任務和職責,支出責任是政府履行財政事權的支出義務和保障。
財政事權是一級政府應承擔的運用財政資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任務和職責,支出責任是政府履行財政事權的支出義務和保障。改革開放以來,中央與地方財政關係經歷了從高度集中的統收統支到“分灶吃飯”、包乾制,再到分稅制財政體制的變化,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逐漸明確,特別是1994年實施的分稅制改革,初步構建...
《科技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是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針對科技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而制定的方案;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9年5月22日印發,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方案發布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科技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教育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是為貫徹落實《教育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印發的通知。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9年6月3日印發, [1] 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1] 中文...
處置油氣長輸管道事故所需財政擔負的經費,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原則分級負擔。油氣長輸管道事故應急救援所耗費用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事發地所在區人民政府協調解決。油氣長輸管道企業應當按規定提取安全生產費用,保障企業日常對危險源的監控、預防預警措施、應急培訓、演練以及應對油氣...
比較層面選取北京、天津、廣州和深圳四個樣本城市來研究其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實踐。政策層面設計出上海市與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作者簡介 周琛影,經濟學博士,東華大學旭日工商管理學院副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地方財政與國際經濟學等。在《經濟社會體制比較》《改革》等CSSCI期刊發表論文30餘篇,主持...
2021年12月2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省級分擔辦法》。引言 為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深化省與市縣財政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政〔2021〕28號),加快形成與省以下各級財力格局相適應的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辦法,規範統一核定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分擔比例,結合...
2016年,制定市內總體改革方案,並重點加強公共安全領域劃分改革研究。2017-2018年,承接完成國防、國家安全等領域省以下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全面完成市內公共安全領域劃分工作,基本完成教育、醫療衛生、環境保護、交通運輸等領域的劃分工作。2019-2020年,基本完成主要領域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及各項改革配套...
7.3.1市、區人民政府保障燃氣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所需經費,應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原則分級負擔,由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後,按規定程式列入本級政府年度財政預算。7.3.2燃氣經營企業要將燃氣搶險設施購置和維護、應急物資儲備、應急演練等費用納入企業年度預算,並按計畫實施。7.4 技術...
《吉林省智慧財產權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於2024年8月16日由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全文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決策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智慧財產權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3〕48號)和《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吉林省推進省...
為積極穩妥推進我市醫療衛生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吉林省醫療衛生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吉政辦發〔2019〕16號)、《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髮長春市推進市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長府發〔2020〕11號)和《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
各縣區政府要根據《國務院關於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49號)《陝西省省以下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陝政發〔2017〕43號)和本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本地實際,適時制定縣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推動縣鄉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工作。五、時間...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總體要求和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對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要求,建立權責明晰、結構合理、保障有力的水利財政...
《普洱市科技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已經普洱市人民政府同意,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9月21日印發,本方案自2020年9月1 日起實施。全文 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科技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雲政辦發〔2020〕3號)和《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省以下...
(五)協同推進改革,形成良性互動。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要與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緊密結合、協同推進,根據不斷完善的省定標準,動態調整最佳化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本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 印發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四平市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鐵東...
紅河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8月6日印發紅河州科技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本方案自發文之日 起實施。全文 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科技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雲政辦發〔2020〕3號)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
紅河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8月6日印發紅河州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本方案自印發之 日起實施。全文 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雲政辦發〔2021〕10號)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
紅河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8月6日印發紅河州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本方案自發文之日 起實施。全文 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雲政辦發〔2020〕7號)和《紅河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紅河州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州以下共同...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科技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26號)和《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實施意見》(雲政發〔2017〕7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全文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49號)精神,推動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加強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能力,率先基本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各級政府事權規範化、法律化,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1] ...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總體要求和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對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要求,通過明晰水利事權,最佳化支出結構,調整改革省及省以下政府間水利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建立統一、規範、透明的水利投入省級財政支出責任和獎補政策,...
為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省級分擔辦法的通知》(豫政辦〔2021〕75號),進一步明確我市各級政府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逐步形成依法規範、權責匹配、協調配合、運轉高效的市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體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效率,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一、基本公共...
2021年4月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津政辦發〔2021〕10號印發通知,公布該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發布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天津市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天津市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
2021年4月7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津政辦發〔2021〕9號公布該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發布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天津市生態環境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津政辦發〔2021〕9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天津市生態環境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
財政扶持資金由市與區縣兩級財政分別負擔,並按照“企業據實申請、財稅按月監控、財政按季預撥、資金按年清算、重點監督檢查”的方式進行管理。天津 一是力保平穩轉換。天津市財稅部門抓緊實施改革方案和相關政策,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工作要求,落實工作措施。成立“營改增”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協調解決試點改革中的重大...
8.1.1 市、區財政局應當將突發事件救助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與應急救助需求相適應的資金、物資保障機制,將應急救助資金和應急救助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8.1.2 市應急局、市財政局根據本市應對突發事件專項準備資金、應急管理專項資金、應急救援領域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等制度規定,按照救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