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與區縣(市)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分擔辦法》已經鄭州市政府同意,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2年3月18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市與區縣(市)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分擔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3月18日
- 實施時間:2022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市與區縣(市)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分擔辦法》已經鄭州市政府同意,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2年3月18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市與區縣(市)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分擔辦法》已經鄭州市政府同意,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2年3月18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1全文為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
改進並逐步形成與省以下各級財力格局相適應的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辦法;按照規範統一原則,核定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的分擔比例。突出專項轉移支付的重大決策保障功能,加大對縣域特定目標的政策引導力度,按項目法分配的專項轉移支付由...
財政承擔不夠;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不盡合理,一些本應由中央直接負責的事務交給地方承擔,一些宜由地方負責的事務,中央承擔過多,地方沒有擔負起相應的支出責任;不少中央和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職責交叉重疊,共同承擔的事項較多...
利用財政資金設立的用於支持基礎研究、套用研究和技術研究開發等方面的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確認為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區分不同情況承擔相應的支出責任。1.基礎研究。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要聚焦探索未知的科學...
根據事務管理及執行方式、機構職能調整等客觀實際,動態調整省以下各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健全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動態調整機制,結合各地區經濟發展、財政自給率變化、保障標準調整等情況,適時調整省以下各級財政支出責任分擔比例。(...
明確共同財政事權市與縣(區)各自承擔的職責,將財政事權履行涉及的戰略規劃、政策決定、執行實施、監督評價等各環節在市以下政府間作出合理安排,做到財政事權履行權責明確和全過程覆蓋。財政支出責任與財政收入體制相對應,市級原則上不再...
對新增和尚未明確劃分的基本公共服務,根據市場經濟體制改革進展、經濟社會發展需求以及各級政府財力增長情況,統籌研究將其劃分為市級財政事權、縣區財政事權或市與縣區共同財政事權。(二)合理劃分市以下支出責任 1.明確市級支出責任。屬於...
目前,學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等其他教育,實行以政府投入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擔、其他多種渠道籌措經費的投入機制,總體確定為中央、省和市區共同財政事權,財政補助經費主要按照隸屬關係由中央、省和市區財政分別承擔...
對屬於省級並由省級組織實施的財政事權,原則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對屬於市縣並由市縣組織實施的財政事權,原則上由市縣承擔支出責任;對屬於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根據基本公共服務的受益範圍、影響程度,通過明確支出責任分擔比例、履行事權...
我省支出事項部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省級分擔辦法的通知》(豫政辦〔2021〕75號)執行。牽頭負責單位:省衛生健康委、中醫管理局。3.兒童關愛服務 (9)特殊兒童群體基本生活保障。服務對象:...
中央財政事權由中央財政安排經費。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主要實行中央與地方按比例分擔,具體支出責任隨分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情況予以相應調整。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主要實行省與市、縣級按比例分擔,具體支出責任依據...
率先推動鄭州都市圈城市部分民生服務待遇互認、標準互通、準入互許、成本共擔和資源共享。社會保障更健全。社會保障待遇調整機制不斷最佳化,社會保險統籌層次不斷提高,轉移接續更加順暢,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超過95%,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參保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