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定(佛教譯語中特別的譯法)

禪定(佛教譯語中特別的譯法)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3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禪與定皆為令心專注於某一對象,而達於不散亂之狀態。法華經 提婆達多品與坐禪 同義。五家參詳要路門附錄(大八一·六一五上):‘夫修禪定者,先須厚敷蒲團結跏趺坐。’

禪定是佛教譯語中特別的譯法,“禪”,這是印度梵語禪那的簡稱,其義為“定”、“思維修”、“功德叢林”等,故“禪定”是華、梵兼稱,這是從其名稱上來解說的。

若從其意義上來說,一個修行人,能攝受散亂心專注一境,即是所謂“定”;攝心繫念一種法門,能出生種種三昧,即是“思維修”;依於禪定能出生種種功德,即所謂“功德叢林”。總括起來說,禪定是修菩薩道者的一種調心方法,它的目的是淨化心理、鍛鍊智慧,以進入諸法真相的境界。由此看來,禪定是修菩薩行所必經過程的手段;禪味不可著,死水不藏龍,正是糾正認手段為目的的錯誤。

因禪定未必就是禪宗,不論他們是用持咒也好、祈禱也好、禮拜也好、誦經也好,所得的結果,多是禪定的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禪定
  • 別名:禪那
  • 釋源:法華經
  • 含義:定能生慧
釋義,先決條件,第一,第二,第三,種類,靜慮,解脫,等持,等至,四禪定,禪定坐,其他信息,波羅蜜釋義,六波羅蜜,十種利益,禪定的方法,

釋義

禪定,又名“三昧”,所謂“念佛三昧,三昧之王。”“禪”“定”亦即“止”“觀”,止是放下,觀是看破。禪定是指“心一境性”,讓混亂的思緒平靜下來,外禪內定,專注一境。禪定必須先由“入靜”開始,而到“至靜”,才能達到“寂靜”,此時已經是忘我的境界,從“身空”、“心空”而進入到虛空法界。然而坐禪要進入禪定的境界,也必須要具備“超越的精神”,才能突破一切生理、心理及潛意識的障礙。禪的意義就是在定中產生無上的智慧,以無上的智慧來印證,證明一切事物的真如實相智慧,這叫作禪。
禪定
釋迦牟尼佛吉祥坐禪定圖
《六祖壇經講話·坐禪品》:“禪定者,外在無住無染的活用是禪,心內清楚明了的安住是定,所謂外禪內定,就是禪定一如。對外,面對五欲六塵、世間生死諸相能不動心,就是禪;對內,心裏面了無貪愛染著,就是定。參究禪定,那就如暗室放光了。”
《心經》:“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所謂“行深”,即是禪定、深定。觀自在菩薩在禪定中發現,當五蘊皆空——也就是“無我”的時候,一切的煩惱與痛苦就解脫了,觀自在菩薩就是在定中得到這個清淨的大智慧而證得大自在成就。
一般來說,禪定不一定能悟道解脫,但要悟道解脫卻離不開禪定。在“戒、定、慧”的三個階段中,“定”是從“戒”至“慧”的橋樑。
對上根利智者而言,禪定並無一定之形式。所謂:“行亦禪,坐亦禪語默動靜體安然。”“十字街頭好參禪。”“如來於二六時中常起觀照。”只要念念覺照,當下“一念清淨一念佛,念念清淨念念佛。”,“不怕念起只怕覺遲”,時時刻刻保任,修無修修,行無行行,修一切善而不執著所修之善,斷一切惡且固不為一切惡所縛,當下這念心便是歸於中道。

先決條件

以下內容取自成觀法師著作《北美開示錄(一)》——之信位菩薩的修行“定心”
禪定
方雲禪畫 一念心清淨
一切修行項目里危險性最高的就是修習禪定;習定很容易遭遇障難,若能克服障難,所得的成就也最大。就是因為成就大所以須要投注的資本也較多。首先須具足修習禪定的“先決條件”然後才可以起修,切勿不明就理而盲修瞎練,那樣很容易出毛病,修禪定須要具備哪些條件呢?

第一

要懺除業障
業障重的人常一修禪定,就為魔所乘,或為魔所纏,以致壞了所修之法。有時壞了自己修法還不說,最糟糕的是,常會為魔所用,而壞他人修法。如是,自壞壞他,修行就一團糟了。放眼望去,當今之世,這種在修行中自壞壞他的事,所在多有。因此,業障重的人,欲發心修殊勝之行,須先修學懺悔業障,等業障較輕薄之後,再進修勝法。

第二

修習禪定者須持戒
經上說:佛弟子須先“持佛禁戒”方可修佛定,群如圓覺經楞嚴經楞伽經等。若不持佛戒,即身心不得清淨;身心不清淨,極易為魔所擾。因為魔屬染法,行者若自不持清淨戒,則與染法相應;與染法相應故,即為魔之內應,魔即得其便。又諸多外道及凡夫亦皆修定,若修定不持佛戒,即不能稱為在修佛定,而是在修凡夫定、或外道定。是故修習佛定者,必須同時亦持佛戒。

第三

修佛定者,須先通達佛之教理
修禪定而不通佛理,必然錯誤百出。尤其是禪定止觀法門及定慧法門,必須熟悉通曉。如果不知、不解定慧法門,切不可冒然修習禪定。當然,如果你只是一個星期中偶而靜坐一~二次,每次單盤坐個二十~三十分鐘,那倒不妨事。倘若你是很精進的每天打坐,每次坐半小時~~~一小時以上,這種情形下,已非偶一為之的玩票性質,就應照上面所說,一一完成準備工作,而且一定要有善知識在旁就近指導才好。設若無人指導,自己又一知半解,糊裡糊塗就盤起腿來坐,只覺得禪定很神秘、很有意思,心裡好奇,想“玩一玩”這斷然是不行的;須知習定是“修道”非同兒戲。這種半玩票的修法,最好還是趕快停下來,不要繼續玩下去;須“如法”修行,才是尊重“法”,才不會出事。

種類

禪定的種類很多,《瑜伽》卷十一《三摩多地》中歸納為四類,即靜慮解脫等持等至

靜慮

靜慮,為梵語禪那”之漢譯,即於一所緣境繫念寂靜、正審思慮之意。靜慮有四種,通常所說的四禪
(一)初禪,離生喜樂。即離欲界諸惡不善法(身惡、語惡),有尋有伺,於尋伺未見過患,及有對治欲界諸惡之善尋伺。喜樂者,已獲得所希求之色界初禪定境,內心喜悅,於喜樂未見過失,一切粗重(身心不自在性)皆得遠離,得廣大輕安,身心調暢,有堪能性。此初禪具足五支:尋、伺(為取所緣)、喜(為受境界)、樂(為除粗重)、定(心一境性,為禪所依。)。《瑜伽》卷十一中說,由斷除五法、修滿五法而證此定。所斷五法者:(1)欲所引喜,於妙五欲,或見或聞,或曾領受,憶念歡喜。(2)欲所引憂,即於妙五欲若求不遂,或得已便失,多生憂惱。(3)不善所引憂,即由憂苦的心情而行殺業,乃至起邪見。(4)不善所引喜,即由喜樂的心情而行殺業,或生邪見等。(5)不善所引舍,如任由部屬造殺業等,或放任自己,思惟作惡方便,或於諸惡放任不斷;又不善現前,隨順而行。所修五法者:(1)歡,因清淨持戒生起無悔,心意適悅。(2)喜,由正修方便,心生欣悅。(3)安,謂離粗重,身心調適。(4)樂,由離身心粗重故,於諸(欲界)煩惱而得解脫。(5)定,即於所緣,審正觀察,心專一境。
(二)二禪,定生喜樂。有四支:內等淨(為取所緣)、喜、樂、定。即於初禪有尋有伺三摩地相心能棄捨,於無尋無伺三摩地相繫念安住;對快速變化的所緣境界能正遠離,於較為穩定的境界中安住其心,內心一味寂靜,乃至極寂靜。這種舍念正知,離尋伺亂,就是內等淨。定者,超過初禪尋伺有間缺位,能正獲得無間缺位。喜樂者,由超越尋伺,離初禪地諸煩惱品所有粗重,有廣大輕安,身心調柔,有堪能樂,於彼喜相未見過患。
(三)三禪,離喜妙樂。有五支:舍、正知、念(三者均為取所緣)、樂、定。舍者,於前喜相深見過患,於喜離欲,由離尋、伺、喜故,名之為舍。由有舍故,安住所有正念。正知者,若由失念,或有前喜俱行想及作意現行,立即以慧覺知,方便棄捨。樂者,由離令心踴躍之喜,內心寂靜,便唯有樂受及輕安樂。
(四)四禪,舍念清淨。有四支:舍清淨、念清淨(二者為取所緣)、舍受、定。入此第四禪者,進一步舍斷第三禪中之樂。至此,一切尋、伺、喜、樂、入息、出息都斷盡無餘;心住無動,一切動亂皆悉遠離,故說舍念清淨。

解脫

“解脫”類定,包括了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三種,略說如次:
八解脫:(1)有色觀諸色解脫——已離欲界得色界定者,為於欲界色(如死屍等相)得觀想自在,而於欲界諸色以光明相專注思惟,而成就觀想。(2)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解脫——已離色界欲,無色界定不在前,又不思維彼想光明相(屬於色界),於外色(屬欲界)而作觀想。(3)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於第四靜慮解脫諸障,令得根本圓滿。淨,即第四禪中離諸障而舍念圓滿清淨;解脫者,能解脫淨不淨變化生起煩惱障;身即意身(體);作證,由於智斷而證;具足住,第四靜慮根本圓滿,為聖所住。(4)空無邊處解脫——於彼空處已得離欲,即於虛空思維觀想。空無邊處定者,即心除遣諸色、想之後,起無邊虛空觀想而安住之。(5) 識無邊處解脫——於彼識處已得離欲,即於此識思維觀想。識無邊處定,這是先舍前虛空無邊處想,即於能觀之識起無邊行相。(6)無所有處解脫——於無所有處已得離欲,而於識無邊思維觀想。(無所有處定者,從識無邊處求上進時,離其識外,更求余境,都無所得,由此令心安住。)(7)非想非非想處解脫——於非想非非想處已得離欲,即遍於想可生處,應作觀想。(非想非非想處定,它是從無所有處求上進時,超過無所有處之想,及識處以下有所有想,名非有想;非無想者,謂非如無想及滅盡定,一切諸想皆悉滅盡,得自在故。)(8)想受滅(即滅盡定)解脫——修習暫背棄受想,令離定障。
(二)八勝處:(1)內有色相觀外色少——以色界定觀於欲界有情諸不淨相,及少分資具之好、惡、勝、劣,於彼諸相能隨意隱蔽、自在迴轉(改變),得如實相。(2)內有色相觀外色多——以色界定觀欲界廣大之外色(如宮殿、房舍等),令得清淨。(3)內無色相觀外色多——無色相,即離色界欲,得無色界定。(4)內無色相觀外色少。(5至8)內無色相觀外色青、黃、赤、白。此八勝處,體即是前三解脫。初二勝處,由初解脫出;次二勝處,由第二解脫所出;後四勝處,由第三解脫所出。由三解脫故,得勝定自在。此以解脫為因,勝處為果。又此八勝處與修三種緣色解脫作所依止,此即以勝處為因,解脫為果。要之,前解脫中得觀想自在,今於勝處得制伏自在。
(三)十遍處:即地、水、火、風、青、黃、赤、白、空無邊、識無邊十種遍處。於所觀想之事,能成就普遍廣大之境,故名遍處。初八遍處,唯從第三解脫流出,後二遍處,即是空無邊、識無邊二種解脫。對前八色遍處修習純熟,能引賢聖觀想神通,乃於諸事轉變神通,其所變事,堪有所用。由識遍處修習純熟,便能引發無諍、願、智、無礙解等諸勝功德。由空遍處修習熟練,於一切物隨其所欲,皆能轉空。
修觀行者,由解脫—→勝處—→遍處,次第而進。因先於所緣得思維觀想自在,次能制伏,後即於此遍一切處,則能如其所欲而作觀想。遍處、勝處是諸解脫能清淨道,是故此三,如是次第。

等持

梵語三摩地,漢譯等持,平等持心之意。此通攝一切有心位中“心一境性”,亦通散位定,如欲界定。有關三摩地(等持),《瑜伽》卷十二中說有十種,略解如下:
(一)三三摩地:即空、無相、無願三種等持。解有二種:
1.行境別相。空三摩地——於遠離有情、命者及養育者、數取趣等,即空離蘊“我”,而心住一緣。空性略有四種:一觀察空,謂觀察諸法空、無常、無我、無我所;二彼果空,謂不動心解脫,空無貪等一切煩惱;三內空,謂於自身空,無計我我所我慢等一切僻執;四外空,謂於五欲空無欲愛。初觀察空是有學聖者所修,後三空是無學聖人所行。無願三摩地——於五取蘊思維無常、苦,無所願欲,心住一緣。無相三摩地——於五蘊滅思維寂靜,心住一緣。2.行別境同相,即依一真如觀,而具三義:空性三摩地——即於此處無有彼物,由此道理,觀之為空。無願三摩地——即所觀空,無所希願。無相三摩地——觀此遠離一切行相。
(二)有尋有伺等三摩地:1.有尋有伺三摩地,即三摩地尋伺相應者,如初禪。2.無尋唯伺三摩地,即三摩地唯伺相應者,如中間禪(初禪以上,二禪之近分定)。3.無尋無伺三摩地,即三摩地尋伺二種俱不相應,於尋伺心生棄捨,唯由一味於內所緣而作觀想,又唯一味平等顯現。此如二禪至有頂(非想非非想處定),唯除無漏諸三摩地。
(三)大、小、無量三摩地:小三摩地者,或由觀少色故小,或由思維的範圍狹小,如小信、小欲、觀想的區域狹小,此屬於欲界定。大三摩地者,由觀多色名大,但所觀色又非無邊無際;或由上信、上欲及想諸天光明而令顯現等,此屬色界定。無量三摩地者,由於無量無邊無際觀諸色等而名無量定;或由無量無邊信、欲等名無量定,如四無量心
(四)四無量三摩地:即以慈、悲、喜、舍四無量心為所緣之定。四無量心,解釋分二:
  1. 建立所依及行相:有情有三種,即不苦不樂者、有苦者、有樂者。於不苦不樂者思維與樂——慈,於有苦者思維拔苦——悲,於有樂者思維其樂不相離而生隨喜——喜,又即於前三欲與樂等,思維令不堅執、不染污(離貪或嗔)——舍。又於一切眾生無怨(離惡念頭)即慈,無敵(離現乖爭)即悲,無惱即喜,不害(離不饒益)即舍。
  2. 無量之義:指慈相應等心,即欲利益、安樂之饒益相,一切無量之所顯示:所緣廣大,利益安樂思維最殊勝,極為純熟,且能得無量果。要之,以強盛之心力,於所觀慈等相令圓滿、普遍、清白,而且專注,即四無量心。又聖者修四無量心達至極境相應之定:修慈者,極於遍淨(第三禪);憶念空無邊處,修習悲心最為第一;修喜定者,以識無邊處為最勝;修舍定者,以無所有處為最勝(因無所有處是無漏心地最為後邊故)。
(五)喜、樂、舍俱三摩地:喜俱者,它是初、二禪;樂俱者,是第三禪;舍俱者,是第四禪以上諸定。
(六)四種修定:(1)為得四現法樂住(即四根本禪)修定。即為得四根本定故,修近分定(近於根本定之定),或為令根本定清淨圓滿之所修習。(2)為得智見(天眼)修定。以四根本定修天眼,故修四根本定及前加行、無間道(即將證根本定之無間斷惑之道)所有修定皆屬之。修者應先於光明相殷勤懇切審諦而取。修成後於諸色境能照能觀,即見;能知天等諸趣名字、種類等,名智。(3)生分別慧修定。見道前諸心或四無礙解(於法、義、辭、樂說四種無礙智),名分別慧。即為得見道修諸加行道或為得無礙解修四禪,皆屬於此。(4)為盡諸漏修定,即是為證阿羅漢所修金剛喻定及加行道。
(七)五聖智三摩地
1.自體智:即法智,在見道前斷除煩惱,令定清淨,這是聖(善、無漏)、無染、無執。
2.補特伽羅智:即類智,是見道入無相位所得聖定。
3.清淨智:即盡智是一來、不還聖者所得之定,能損減貪等煩惱,斷盡欲界諸惑。此非世間道(欣上厭下)、寂靜(煩惱寂靜)、微妙(於自地煩惱不生愛味)。
4.果智:即是無生智,通不還及阿羅漢所得之定。此得安隱道(所得之道無退轉),證心一趣(已得無尋無伺地),現安樂(能得現法樂住),後樂異熟(能引無餘涅槃)。
5.入出定相智:即道智,唯在無學位,常處無相心。這是正念而入(善取能入定相無忘失),正念而出(善取能出定相無忘失)。 此五種定,其體是一,而行相分五,故說五行相智。又唯善、無漏,名五聖智。
(八)聖五支三摩地:即四根本禪中所有聖賢心一境性及安立審諦觀察,名聖三摩地。四根本定立為四支,依審諦觀察法並為斷除余結縛,立第五支。
鳩摩羅什譯《成實論》中所立聖五支三摩地又與上不同:初、二禪之喜樂合為一,第三禪離喜之樂別為一,第四禪中清淨心為第三,依前三支能生明相、觀相為二。後觀相、明相為因能壞裂五陰。觀五陰空,名為觀相。能證涅槃,說名為聖。
(九)有因有具聖正三摩地:指八正道中,前七道支能與聖正三摩地為因、為具。
定因者,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與正三摩地為前導次第。次第義者,這是說先了知世間實有阿羅漢聖者,便於出離深生希求,獲得正見;次當思維如何出離居家迫迮等;從出家後,受學屍羅(正語、正業),修治淨命(正命)。
定具者,正見、正精進、正念能為正三摩地作資具。依正見等五,配合聞、思、修,如實了知正見、邪見,乃至正命、邪命。為欲斷除邪見等,及為圓滿正見等,發勤精進。若由精進,能斷所治,集能治法(正見等)令其圓滿,即是正念。此正念也即是正三摩地部分。
此三摩地因為是善、無漏,故名聖。舍邪見等令得不生,修正見等令得圓滿,因此名正
(十)金剛喻定:斷除有頂(非想非非想處)惑,最後加行道生,最細惑之觀行、種子已滅。最後無間道生,最細隨眠(煩惱種子)已滅,總此二名金剛喻定。此定是定中之尊,因為能斷惑集善,成辦無學之果,於有學聖者之修道行中是最尊最勝;又極堅牢,上無煩惱能摧伏之,而能摧伏一切煩惱,猶如金剛,能摧壞一切,而不為其所摧壞,由此得金剛之名。

等至

梵語三摩缽底,譯為等至,是等引(指勝定地,離昏沉、掉舉等,平等能引諸功德)之果,故名等至。此通指一切有心、無心諸定位中所有定體,包括了五現見等至、八勝處、十遍處、四無色定(此三已如前說)、二無心定(無想定和滅盡定)等。這裡側重說明五現見等至和二無心定。
(一)五現見等至:是見道以上的聖者修習五種觀行,能親所見、明了見,故名現見等至。聖者於修道所斷煩惱,制伏對治有二:初不淨觀,為令貪慾不生現行,以四念住(身、受、心、法四種念住)為依止,觀察內身種種不淨,即內身中毛、發、爪、齒,乃至淚、汗、屎、尿等,屬內身污穢不淨,此即是初現見等至。第二不淨觀,也以四念住為依止,觀察外身(即死後)青瘀、膿爛等,是外身污穢不淨。或觀彩畫、木、石、泥等所作骨鎖(骨人之相),令諸貪慾不起現行,這便是第二現見等至。
聖者又於煩惱修斷滅對治,也分二:或觀生身展轉相續,謂粗觀察行緣識等(即十二緣起),這是第三現見等至。或觀剎那心識生滅不斷、展轉相續,謂細觀察有貪心、離貪心等種種心識異生、異滅,迅速流變。即是第四現見等至。
若觀察聖者由斷煩惱之深淺所得住於世間的情況,即是第五現見等至。觀察初二果人,兼住此世、他世(欲界人、天);不還果人,唯住他世(上界色、無色處);阿羅漢都無所住。
(二)無想等至:即無想定,指已離遍淨(第三禪)欲,未離上欲(第四禪),永出離想思惟為先,諸心心法滅。修者觀“想”如病、如癰、如箭,入第四靜慮,修背想思維,於所生起種種想中厭背而住,唯謂“無想”寂靜、微妙。於無想中持心而住,如是漸離諸所緣,心便寂滅。於此生中,可入可出;若生無想天者,唯入不出,“想”若生起,即從無想天中死沒。
(三)滅盡等至:即滅盡定,謂離無所有處欲,暫安住想思維為先,諸心心法滅。
若諸聖者,已離無所有處欲,或依非想非非想處相而入於定:先於下地粗想及與無想深生厭舍,爾時唯微細想緣,無相境轉,依於彼處思維為先,心求上進,求上所緣,竟無所得;因無所得,滅而不轉,心便寂滅。或依滅盡相而入於定:即依無相定(於一切相不作思維),依此為依進趣所緣,因皆滅盡,心便寂滅。
入滅定時,次第滅三種行:即身行(出入息)、語行(尋、伺)、意行(受、想)。於初禪時,有尋有伺,至第二禪,無尋伺,名滅語行;第四禪無出入息,名滅身行;乃至非想非非想處,心求上進,竟無所得,因無受想,名滅意行。
出滅定時,觸三種觸。觸為受因,出滅定時,受想當生,故說觸三種觸。此三種觸,由三境生:由有所緣以為境界,名由有境;於此境中無有我慢擾動其心,故說觸不動觸。由唯有事以為所緣,名由境境;於此境中無貪所有、無嗔所有、無痴所有,因此說為觸無所有觸。由無相界以為所緣,名由滅境;於此境中不思惟一切相,故說觸無相觸。
以上四大類型的禪定,其中四靜慮是最基本的,它遍通於有漏無漏、大乘小乘,又是其它三類禪定的基礎,其它禪定有些是建立在它的基礎之上(如八解脫等),或依於它則容易成功(如三三摩地、四無量三摩地等),故習禪者應先以四禪為初課而次第修習之。

四禪定

佛教語。色界初禪天至四禪天的四種禪定。人於欲界中修習禪定時,忽覺身心凝然,遍身毛孔,氣息徐徐出入,入無積聚,出無分散,是為初禪天定;然此禪定中,尚有覺觀之相,更攝心在定,覺觀即滅,乃發靜定之喜,是為二禪天定;然以喜心涌動,定力尚不堅固,因攝心諦觀,喜心即謝,於是泯然入定,綿綿之樂,從內以發,此為三禪天定;然樂能擾心,猶未徹底清淨,更加功不已,出入息斷,絕諸妄想,正念堅固,此為四禪天定。參見"四禪天"。

禪定坐

禪定坐為佛禪定時常用之坐勢,故亦名“禪定坐”。再以加兩趺而坐,亦謂為“全跏”。如來佛多為此坐,又稱為“如來坐”。它與結跏趺坐相同,普通有兩種:一為吉祥坐,一為降魔坐,坐法各不同。
唐釋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八云:“結跏趺坐,約有二種,一曰吉祥,二曰降魔,幾[凡]坐皆先以右趾押左股,後從左趾押右股,此即右押右(疑左字),手亦左居上,名曰降魔坐。諸禪宗多傳此坐,若依持明藏教瑜伽法門,即傳吉祥為上降魔坐有時而用。其吉祥坐,先以左趾押右股,後以右趾押左股,令二足掌,仰於二股之上。手亦右押左,仰安跏躍之上,名為吉祥坐,如來昔在菩提樹下,成正覺時,身安吉祥之坐,手作降魔之印,是故如來,常安此坐。”按今印度佛菩薩像,幾於全部為吉祥坐,且如上所述,假若如來在菩提樹下,縱手結降魔印,亦不是降魔坐,而仍為吉祥坐。結跏趺坐,為最安穩之坐法,且為佛家取道之方,所以[疑為“有”]坐法中,此坐最為重要。《大智度論》卷七有云:“問曰:‘多有坐法,佛何以故?唯用結跏趺坐。’答曰:‘諸坐法中,結跏趺坐,最安穩不疲極,此是坐禪人坐法,攝此手足,心亦不散。又於一切四種身儀中最安穩,此是禪坐取道法坐,魔王見之,其心憂怖。”關此,《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三十九記之尤為明白。“問:‘諸威儀中皆得修善,何故但說結跏趺坐?’答:‘此是賢聖常威儀故,謂過去未來過克伽沙數量諸佛及佛弟子,皆住此威儀而入定故,複次如是威嚴順善品故,謂若行住身速疲勞,若倚臥時便增昏睡,唯結跏(趺)坐無斯過失。’……”結跏趺坐,意義極多,歸納言之,大概不外“五因緣”。《瑜伽師論》卷三十中云:“諸佛所許大小繩床草葉座等,結跏趺坐,乃至廣說。何因緣故結跏趺坐,謂正觀見五因緣故。一由身攝斂速發輕安。如是威側順生輕安,最為勝故。二由此宴坐,能經久時。如是威儀不極,令身速疲倦故。三由此宴坐,是不共法。如是威儀,外道他論,皆無有故。四由此宴坐,形相端嚴。如是威儀,令他見己,極信敬故。五由此宴坐,佛佛弟子,共所開許。如是威儀,一切賢聖同稱讚故。”換言之,即結跏趺坐,第一攝身輕安;第二能經久不倦;第三外道皆無;第四形相端嚴;第五為佛門正坐。此即所謂“五因緣”也。依“諸佛所許大小繩床草葉座等,結跏趺坐”句觀之,此坐系坐於床上、地上、座上等,即隨所有而坐,不另設施。《寶雨經》卷八所謂“隨敷坐”,不外是也。所以 結跏趺坐,不一定坐於座上,坐於床上,甚至地上亦有之,昔如來在菩提樹下成正覺時,為吉祥坐,即在地上者也。現今佛像,結跏趺坐,皆在座上,即獅子座(詳下),原為後人虔誠敬心,特別設定。結跏趺坐,固可隨遇而安。(摘自黃現璠撰《印度佛教坐俗之研究》(上),載《掃蕩報》文史地周刊版第二十六期,1941年7月23日;又載黃現璠著《古書解讀初探——黃現璠學術論文選》第151-152頁,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7月)

其他信息

波羅蜜釋義

禪定波羅蜜,又名靜慮波羅蜜。見六波羅蜜條,禪定波羅蜜是利用我們自己的心,通過禪定的方法來達到集中精神,統一身心的效果之後了解我們內心的變化,進一步運轉我們的心而改造我們的心性。它的功能是沉澈心境。使我們的心從混亂、浮動、不安當中安定下來,比如一杯混濁的水,當它沉澱之後我們就看清裡面有些什麼東西。平常我們的心就是這樣,當它沉靜下來的時候,我們才看清楚內心的變化。再好比一面布滿灰塵模糊的鏡子,我們平常混亂的心就像這樣,不夠明亮,看不清事物,經由禪定的學習之後,我們的心就會變得敏銳度很高,好像擦去了鏡子上的塵土,很清晰明淨,這就是禪定的功能。

六波羅蜜

六波羅蜜是菩薩的行為。六波羅蜜是古印度話(parami),意思是度到彼岸
另一個意思是完成了事情。凡夫在生死苦海中浮沉,一旦游到岸邊,登上陸地就安全、安穩,絕不會再度在生死海中浮沉,所以稱為度到彼岸。佛陀說眾生在生死苦海中飄浮,沒法游到安全之陸地上,比喻修行者斷除了煩惱,就是已經出離了生死輪迴,到達沒有生死之彼岸,稱為波羅蜜。發菩提心者,必須修種種的六度萬行,以完成他成佛之願。六度就是六波羅蜜,也既是所謂的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和智慧。

十種利益

禪定十種利益:謂修菩薩行者,善能修習禪定,則萬緣俱息,定性現前,故獲此十種利益也。
一、安住儀式 謂菩薩習諸禪定,必須整肅威儀,一遵法式,行之既久,則諸根寂靜,正定現前,自然安住,無所勉強,是為安住儀式。
二、行慈境界 謂菩薩習諸禪定,常存慈愛之心,而無傷殺之念,於諸眾生,悉全安穩,是為行慈境界。
三、無煩惱 謂菩薩習諸禪定,諸根寂靜,則貪嗔痴等,一切煩惱,自然不生,是為無煩惱。
四、守護諸根 謂菩薩習諸禪定,常當防衛眼等諸根,不為色等諸塵所動,是為守護諸根。
五、無食喜樂 謂菩薩習諸禪定,既得禪悅之味,以資道體,雖無飯食之奉,而自然欣豫,是為無食喜樂。
六、遠離愛欲 謂菩薩修習禪定,寂默一心,不令散亂,則一切愛欲之境,悉無染著,是為遠離愛欲。
七、修禪不空 謂菩薩習諸禪定,而獲諸禪功德,雖證真空之理,而不隨於斷滅之空,是為修禪不空。
八、解脫魔罥 謂菩薩習諸禪定,則能遠離生死一切魔網,悉皆不能纏縛,是為解脫魔罥。
九、安住佛境 謂菩薩習諸禪定,開發無量智慧,通達甚深法義,於知見,自然明了,心心寂滅,住持不動,是為安住佛境。
十、解脫成熟 謂菩薩習諸禪定,一切業惑,不能撓亂,行之既久,則無礙解脫,自然圓就,是為解脫成熟。

禪定的方法

這是一個非常好用的禪定訓練技巧,同時也是催眠技巧,用來做自我催眠練習,效果良好。
1.盤腿而坐,身體正直,眼睛微閉,下齶額微收,兩掌相疊,掌心向上,置於腹部下方,全身放鬆,心平氣和,無思無念。
2.呼吸自然,開始數息,把全部的注意力集中在鼻孔處,當空氣流出鼻腔時在心理默數,即每次呼氣的時候(也可以吸氣時數),就數一個數字,同時暗示自己更放鬆,數數規則:從1數到10。
3.當發現數錯了的時候,就表示你己經愰忽了,沒有關係,再回頭從1開始往上數。
4.注意整個練習的過程,保持身心同時放鬆,心情平靜。當心理浮躁,雜念很多的時候,加重呼吸,由其是呼氣的時候,加重呼氣。持續一段時間,待心平氣和時,再讓呼吸隨其自然。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