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想非非想處

(巴利語:nevasaññānāsaññāyatana)因不能說其有想或無想而得是名。在這種心裡,其想心所(saññā)已變得極其微細,而無法執行其想的作用,因此不能切實地說此心有想。但該想並非不存在,而保留了其殘餘之狀,因此亦不能說它無想。[1]非想非非想處既表示非想非非想處禪那,也表示非想非非想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非想非非想處
  • 外文名:nevasaññānāsaññāyatana
  • 含義:不能說其有想或無想而得是名
  • 經藏記載:《長部經典一·一·梵網經》
介紹,經藏記載,注釋與引用,

介紹

  • 非想非非想處禪那:是第四無色禪,在該禪那心裡,想心所及其餘名法(譯按:除想之外還有一心廿九心所)也都是極其微細,而無法貼切地說它們是存在還是不存在。其直接緣取的目標是無所有處禪心,所超越的目標是不存在的概念。[1]
  • 非想非非想處天:對於已證得非想非非想處禪的人,只要他到死時都還沒有因為懈怠或其他障礙而失去該禪,他就會投生到非想非非想處禪天。生於非想非非想處的梵天的壽元是八萬四千劫。[2]
    ps:其實世尊在和外道修行時也達到非想非非想定。不過那只是定,細微執著於有我而修的禪定(雖然說在那一個境界時確確實實沒有了我這個概念,但是其“行”依舊幽微細潛的在發動,所以,在非想非非想定中,隨著不同人的念妄動生髮的不定,處於非想非非想的“有命”終究會在非常非常遙遠的時間後重新從定中出來,且由於在非想非非想定中不執於有我,而“行"卻也依舊發動,故從定中出來時,同分妄見與別業妄見重新邊計執為我之凡人(主要是細微的無始來積累的別業妄見,同分妄見比較少)),所以當出來後又循流生死,反反覆覆。世尊察覺到非想非非想並不是終極的解脫之道,故而另尋正道。在菩提樹下,不斷反“觀”一切,而不是像最初外道那樣不執著於一切而入定,而是“觀”一切如如不動而入定,故而在定中不會循流幽微的“行”,故而能進一步破執“識”(色,受,想,行,識,其中粗相主要在色,受,想,包括一些行,幽微的細相主要在行和無明所生的識)。因為外道的定實際上是依舊隨流著幽微的行,和識在哪裡反反覆覆的,而世尊“觀”而入定,便能在定中察覺一切,不為一切所動,故而最終解脫。

經藏記載

《長部經典一·一·梵網經》[3]
“諸比庫!有某斷滅論者之沙門、婆羅門,彼等由七種之根據,說[現生]有情斷滅、消失、無有。彼等斷滅論者之沙門、婆羅門,依何、根據何,由七種之根據,說現生有情斷滅、消失、無有耶?…………(7)對此,更其他者說:“汝!汝說“我”確實不存在。我不說我確實不存在。然,汝!此我尚未全斷滅。汝!猶有其他超越無所有處,到達有“此寂靜、此美妙”之非想非非想處我。汝不知此、不見此,我知此、見此。卿!此我,身之壞滅時,斷滅、消失,死後不存在故,卿!如此之我完全斷滅。”如是說現生有情之斷滅、消失、無有。

注釋與引用

  1. 1.0 1.1 尋法比庫中譯《阿毗達摩概要精解》第一章·心之概要
  2. 《阿毗達摩概要精解》第五章·離心路過程之概要
  3. ↑ 元亨寺《漢譯南傳大藏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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