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辦法(試行)》由甘肅省民政廳會同省醫保局、甘肅省財政廳制定印發。對因病致貧重病患者的認定條件、申請受理、審核確認、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等作出明確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辦法(試行)
- 發行單位:甘肅省民政廳、甘肅省醫保局、甘肅省財政廳
《甘肅省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辦法(試行)》由甘肅省民政廳會同省醫保局、甘肅省財政廳制定印發。對因病致貧重病患者的認定條件、申請受理、審核確認、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等作出明確規定。
《甘肅省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辦法(試行)》由甘肅省民政廳會同省醫保局、甘肅省財政廳制定印發。對因病致貧重病患者的認定條件、申請受理、審核確認、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等作出明確規定。發展歷史2022年7月,甘肅省民政廳會同甘肅省...
第十五條 因病致貧重病患者依據《甘肅省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辦法(試行)》進行申請,不得重複申請。第十六條 實施醫療救助對象信息動態管理,分類健全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雙預警機制,重點監測對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支付後個人年度醫療費用負擔仍然較重的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和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第十七條 加強醫...
《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辦法》是2023年7月山西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醫療保障廳聯合印發的檔案。發布信息 2023年7月,山西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醫療保障廳聯合印發《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辦法(試行)》。內容解讀 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供養或低保邊緣家庭條件,但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
根據《實施意見》要求,因病致貧重病患者綜合考慮家庭經濟狀況、醫療費用支出、醫療保險支付等情況,由省民政廳會同省醫保局、省財政廳另行制定認定辦法。目前,我們正在全力推進此項工作,力爭儘早將黨的惠民政策送到民眾身邊。下一步,我們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總體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
民政部門負責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等救助對象認定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和相關信息共享工作,支持慈善救助發展。財政部門負責按規定加強資金支持。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強化對醫療機構的行業管理,規範診療路徑,促進分級診療。稅務部門負責做好基本醫療保險費征繳相關工作。銀保監部門負責加強...
《吉林省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辦法》是為貫徹落實《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有關要求,做好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工作,結合吉林省實際制定的辦法...
第一條 為了全面開展我市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工作,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山東省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辦法(試行)》等檔案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具有我市戶籍,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其家庭...
《天水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辦法》已經天水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18 日印發.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健全完善醫療救助制度,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
2.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對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或低保邊緣家庭條件,但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以下簡稱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根據實際給予一定救助。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條件由省民政廳會同省醫保局等相關部門綜合考慮家庭經濟狀況、醫療費用支出、醫療保險支付等情況另行制定,...
(四)四類醫療救助對象: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是指申請身份認定前12個月累計自負醫療費用超過當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且家庭財產符合當地規定,難以維持家庭基本生活的基本醫保參保人員(不含前三類醫療救助對象)。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程式和...
根據申請人的實際情況,按照省民政廳等相關部門確定的認定條件及辦法進行因病致貧重病患者的身份認定。縣(市、區)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按上述救助對象類別給予相應救助。三、主要措施 (一)強化三重製度綜合保障。一是確保困難民眾應保盡保。困難民眾依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享有三重製度保障權益。全...
第五類:不符合上述四類救助對象條件,但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簡稱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同時符合以上多重救助身份的人員按待遇就高原則給予救助,不得重複享受醫療救助待遇。第六條救助對象認定。民政部門負責認定特困供養人員、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革命“五老”人員、最...
民政部門要做好特困人員、孤兒、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對象認定並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因病致貧重病患者等救助對象認定工作及信息共享,支持慈善救助發展。財政部門要按照規定做好資金支持。衛生健康部門要強化醫療機構的行業管理,規範診療路徑,促進分級診療。稅務部門要做好基本醫保保費征繳有關工作。鄉村振興部門要做好返貧致貧...
(二)二類救助對象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返貧致貧人口;(三)三類救助對象為城鄉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納入監測範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包括脫貧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和突發嚴重困難人口;(四)四類救助對象為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非本市戶籍,但屬於本市認定的第...
(二)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救助對象認定。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由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進行認定後享受相應待遇,原則上認定前90天(含)內及認定後所產生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均納入醫療救助範圍:1. 在我市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以下簡稱職工醫保)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以下簡稱居民醫保);2. 在...
民政部門要做好特困供養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對象、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工作,支持慈善救助發展。財政部門要按照規定做好資金支持。衛生健康部門要強化醫療機構的行業管理,規範診療路徑,促進分級診療。稅務部門要做好基本醫保保費征繳有關工作。鄉村振興部門要做好返貧致貧人口等認定和監測。工會組織要做好深度困難...
民政部門要做好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對象和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工作,支持慈善救助發展。財政部門要按照規定做好資金支持。衛生健康部門要強化醫療機構的行業管理,規範診療路徑,促進分級診療。稅務部門要做好基本醫保保費征繳有關工作。鄉村振興部門要做好返貧致貧人口等農村低收入人口認定和監測。工會組織要做...
《福建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細則》是2023年2月福建省醫保局等十部門印發的檔案。發布信息 2023年2月,福建省醫保局等十部門印發《福建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細則》。內容解讀 《細則》明確因病致貧重病患者為新認定的醫療救助類別,即特指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
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納入監測範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按規定給予救助。對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或低保邊緣家庭條件,但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以下稱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按規定給予一定救助。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條件,由唐山市民政局會同唐山市醫療...
對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或低保邊緣家庭條件,但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以下簡稱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根據實際給予一定救助。省民政部門會同醫療保障等有關部門綜合考慮家庭經濟狀況、醫療費用支出、醫療保險支付等相關情況,另行制定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條件。各市要進一步做...
第五類:不符合上述四類醫療救助對象條件,但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以下簡稱“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同時符合多重救助身份的人員按待遇就高原則給予救助,不得重複享受醫療救助待遇。第六條 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一)申請前12個月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個人...
(五)民政部門負責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困難重度殘疾人的認定,做好低收入人口的監測,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和相關信息共享,支持慈善救助發展;(六)財政部門負責醫療救助資金的籌集和監督管理;(七)鄉村振興部門負責做好防止返貧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