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實施細則(試行)》是棗莊市民政局、財政局、醫療保障局聯合印發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棗莊市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實施細則
- 頒布時間:2023年
- 發布單位:棗莊市民政局、財政局、醫療保障局
《棗莊市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實施細則(試行)》是棗莊市民政局、財政局、醫療保障局聯合印發的通知。
《棗莊市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實施細則(試行)》是棗莊市民政局、財政局、醫療保障局聯合印發的通知。通知發布為貫徹落實《棗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貫徹落實魯政辦發〔2022〕12號檔案精神進一步做好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工作...
《辦法》明確,具有山東省戶籍且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其家庭收入、家庭財產和生活狀況符合當地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條件的,經本人申請,可按照程式認定為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根據《辦法》,山東省將開通...
《辦法》規定,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應當同時滿足三個條件:一是在本省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二是在扣除個人自付醫療費用之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提出申請時當地城鄉低保標準的1.5倍,其中個人自付醫療...
《吉林省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辦法》是為貫徹落實《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
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條件由省民政廳會同省醫保局等相關部門綜合考慮家庭經濟狀況、醫療費用支出、醫療保險支付等情況另行制定。返貧致貧人口、納入鄉村振興部門監測範圍的監測對象(以下簡稱監測對象),按照我省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
(一)特困人員、孤兒、低保對象和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由民政部門認定。(二)農村返貧致貧人口、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及過渡期內的已脫貧人口由鄉村振興部門認定。(三)因病致貧重病患者,由民政部門會同醫療保障等部門綜合考慮家庭經濟狀況、...
已認定為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的,直接獲得醫療救助;暢通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和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因病致貧重病患者醫療救助申請渠道,確保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及時享受救助。加強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慈善救助等銜接,提高綜合保障能力,精準實施...
(五)民政部門負責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困難重度殘疾人的認定,做好低收入人口的監測,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和相關信息共享,支持慈善救助發展;(六)...
2.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對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或低保邊緣家庭條件,但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以下簡稱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根據實際給予一定救助。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條件由省民政廳會同省...
(五)民政部門負責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困難重度殘疾人的認定,做好低收入人口的監測,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和相關信息共享,支持慈善救助發展;(六)...
第五類:不符合上述四類救助對象條件,但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簡稱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同時符合以上多重救助身份的人員按待遇就高原則給予救助,不得重複享受醫療救助待遇。第六條救助對象認定。民...
(四)民政部門負責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困難重度殘疾人的認定,做好低收入人口的監測,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和相關信息共享,支持慈善救助發展,負責指導...
(四)民政部門負責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困難重度殘疾人的認定,做好低收入人口的監測,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和相關信息共享,支持慈善救助發展。(五)...
第十五條 因病致貧重病患者依據《甘肅省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辦法(試行)》進行申請,不得重複申請。第十六條 實施醫療救助對象信息動態管理,分類健全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雙預警機制,重點監測對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支付後個人年度...
規範救助對象認定工作,確保救助對象認定精準,應助盡助。特困人員(孤兒)、低保對象和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由民政部門認定;農村返貧致貧人口、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及過渡期內的已脫貧人口由鄉村振興部門認定;因病致貧重病患者綜合考慮家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