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辦法

《山東省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辦法(試行)》是2023年山東省民政廳聯合省財政廳、省醫保局發布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辦法
  • 發布單位:山東省民政廳聯合省財政廳、省醫保局
發布信息,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2023年4月,山東省民政廳聯合省財政廳、省醫保局印發《山東省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辦法(試行)》。

內容解讀

《辦法》明確,具有山東省戶籍且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其家庭收入、家庭財產和生活狀況符合當地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條件的,經本人申請,可按照程式認定為因病致貧重病患者。
根據《辦法》,山東省將開通線上線下雙渠道申請。《辦法》從時間、時效和工作方式上作出相關規定,要求鄉鎮(街道)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罹患重特大疾病情況、醫療費用支出情況、醫療保險(包括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等)支付情況和實際生活情況等予以調查核實,並提出審核意見。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審核確認工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之內完成;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至3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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