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甘肅省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4年12月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發布單位: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時間:2014年12月2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甘肅省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4年12月2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甘肅省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12月2日中文名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
《甘肅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是為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制度,減輕人民民眾醫療費用負擔,結合實際制定的方案。由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3年11月1日印發,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 印發信息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辦發〔2023〕82號...
為貫徹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22〕23號)精神,進一步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防範因病致貧返貧,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成果,築牢民生保障底線,結合我州實際,制定以下實施細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共同富...
2021年12月30日,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通知,公布《甘肅省“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規劃》,要求貫徹落實。發布通知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規劃的通知 甘政辦發〔2021〕117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甘肅省“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21〕42號),實事求是確定困難民眾醫療保障待遇標準,進一步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強化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以下簡稱三重製度)綜合保障,防範因病致貧返貧,促進共同富裕,制定如下舉措。一、科學確定救助...
二、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安排。把維護人民民眾健康權益放在首位,切實解決人民民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突出問題。充分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與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等的協同互補作用,加強制度之間的銜接,形成合力。(二)堅持政府主導,專業運作。政府負責基本政策制定、組織...
發布單位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甘政辦發〔2015〕80號 [1]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4〕50號),加快發展我省商業健康保險,完善多層次健康保障服務體系,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範圍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08〕119號)和《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甘肅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政發〔2007〕31號)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做好大學生醫療保障工作,現就我省高校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1.《甘肅省城鄉醫療救助試行辦法》(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62號):第六條“醫療救助對象是指持有當地常住戶口,因患病造成生活困難的以下居民:(三)經縣市區民政部門認定的其他對象。”2.《酒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落實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整改要求調整城鄉居民醫療保障部分政策的通知》(酒政辦發〔2019〕55號):“...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相銜接的醫療費用結算機制,為醫療救助對象提供便捷服務。第三十條省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辦法,明確救助對象、救助標準,逐步擴大病種範圍,提高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水平。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疾病應急救助...
國務院醫改辦關於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檔案發布 編輯 語音 國務院醫改辦國醫改辦發〔2014〕1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 (發改社會〔2012〕2605號),現就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通知如下。
2016年10月9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通知,提出加快推動城鄉基本醫保整合,努力實現年底前所有省(區、市)出台整合方案,2017年開始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2016年11月1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辦法指出,城鄉居民醫保費用的籌集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
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520元,新增財政補助一半用於提高大病保險保障能力(在2018年人均籌資標準上增加15元);個人繳費同步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250元。中央財政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67號)...
第一條 為加強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業務管理,規範保險公司經營行為,維護參保民眾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等,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大病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和...
中國保監會關於印發《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保監發〔2013〕19號 各保監局,各保險公司:為貫徹落實國家發改委、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中國保監會《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改社會〔2012〕2605號),促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健康發展,保護參保...
《甘肅省“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由甘肅省政府辦公廳印發,規劃期為2021—2025年,主要涵蓋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優軍服務保障和文體服務保障九大領域公共服務。明確提出對幼稚園和國小、社區養老托育設施、衛生站(室)等服務頻次高、服務對象活動能力弱的...
關於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2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國辦發〔2022〕14號)、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2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甘政辦發〔2022〕84號)要求,深入推廣三明醫改經驗,深化“三醫”聯動改革,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均衡布局,持續推動以治病為中心轉變為以人民...
第一條 為建立多層次的城鄉醫療保障體系,保障城鄉居民大病醫療需求,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門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改社會〔2012〕2605號)、《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雲南省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雲政辦函〔2014〕91號)和《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城鄉居民臨時救助工作,推進社會救助制度改革,編密織牢基本民生保障最後一道“安全網”,妥善解決城鄉居民各類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根據《甘肅省社會救助條例》《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工作的意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
改革領導小組等六部門《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冀發改醫改〔2013〕64號)、河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全面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冀醫改辦〔2014〕2號)、《關於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的通知》(冀醫改辦〔2014〕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
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引導、支持農民按照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鼓勵具備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業產業化從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健全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救助制度。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推進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統籌發展,...
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完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政策,保障老年人的基本醫療需要。衛生健康部門應當將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納入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和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特別扶助等範圍,給予扶助。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
《德宏州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制定主要依據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要求,依據《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全面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的通知》《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雲南省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關於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和《...
2014年3月17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14〕13號印發《關於開展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居民大病保險的基本政策、居民大病保險的管理服務、原新農合重大疾病醫療保險過渡政策、保障措施5部分。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意見 印發機關...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國辦發〔2015〕57號)、《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實施意見》(陝政辦發〔2015〕99號)和《陝西省衛生計生委辦公室關於印發全省新農合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陝衛辦體改發〔2015〕286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五條 全省各級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構負責做好低收入人口申請家庭的經濟狀況信息核對工作。教育、戶籍管理、稅務、社會保險、不動產登記、市場監管、住房公積金管理、車船管理、服刑人員監管等單位和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應當按照《甘肅省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甘民發〔2022〕73號)有關規定提供與核對...
為深入推進全市醫療保障工作高質量發展,保障全市人民健康,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規劃的通知》和《平涼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平涼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醫療保障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劃。一、規劃背景 “十三五”期間,...
酒泉市醫療保障局,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酒泉市及所轄縣(市、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甘辦字〔2019〕28號),酒泉市醫療保障局(以下簡稱市醫保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酒泉市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
天祝藏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以下簡稱“縣醫保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武威市及所轄縣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甘辦發〔2019〕30號)和《中共天祝縣委辦公室、天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貫徹落實〈天祝藏族自治縣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天辦...
遠程醫療已實現州縣鄉醫療機構與甘肅省遠程醫學信息平台對接,形成“基層檢查、上級診斷”模式,實現州縣鄉村四級全覆蓋。住院費用在省內醫保即時結報的基礎上,實現了跨省結報,重特大疾病報銷病種擴大到50種。全面推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建立了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銜接機制,落實“一站式結報”和“先診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