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市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經海東市政府同意,海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4月20日印發,請結合各自職責,認真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東市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4月20日
- 發布單位:海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海東市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經海東市政府同意,海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4月20日印發,請結合各自職責,認真組織實施。
《海東市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經海東市政府同意,海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4月20日印發,請結合各自職責,認真組織實施。1全文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全國、全省和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精...
《海東市2021年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方案》已經海東市政府同意,海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0月15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 落實。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家“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有效防治環境噪聲污染,緩解噪聲污染投訴問題...
《海東市2022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經海東市政府同意,海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9月19日印發,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 實。全文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全面推進海東市大氣...
《海東市2021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計畫》已經海東市政府同意,海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9月23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 施。全文 根據《青海省環境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的通知》(青生髮〔2021〕153號)要求,...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貫徹落實以西寧市為重點的東部城市群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意見重點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是青海省政府2013年發布針對各項污染防治實施的工作通知。 [1] 中文名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外文名 QINGHAISHI 類別 ...
2014年3月13日,遼寧省人民政府以遼政發〔2014〕8號印發《遼寧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方案》。該《實施方案》分指導思想、工作目標、重點任務3部分。工作目標是:到2017年,全省可吸入顆粒物濃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全省環境空氣...
《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方案》,是為落實有關要求,持續做好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生態環境部印發的方案。編制背景 2017年以來,針對重點區域秋冬季重污染天氣多發、頻發的情況,我國連續四年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大氣污染防治及其監督管理活動。第三條 防治大氣污染應當遵循規劃先行、源頭治理、防治結合、公眾參與、損害擔責的原則。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對...
嚴格落實《黑龍江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黑政辦發〔2012〕83號),加強新車註冊登記、在用車檢測、車輛上路、車輛報廢、註銷以及外地車轉入等管理。對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家階段性排放標準的新車和轉入車輛,公安機關不予登記...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檔案全文 編輯 語音 一、總體要求 嚴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國發〔2013〕37號)和《中共黑龍江省委、黑龍江省...
30. 加強大氣區域聯防聯控 劃定實施聯防聯控的區域範圍,制定區域減排方案,建立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保障機制,包括成立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調小組、健全區域聯合監管、完善區域環保投入機制、統一評估考核區域大氣污染防治等。加強與省“天地...
為確保完成《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確定的2017年各項目標任務,環境保護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和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東省、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針對冬季散...
實踐證明,只有從整個區域大氣污染狀況出發,統一規劃並綜合運用各種防治措施,才可能有效地控制大氣污染。大氣污染綜合防治的基本點是防與治的綜合,實質是為了達到區域環境空氣品質控制目標,對多種大氣污染控制方案的技術可行性、經濟合理性...
秦皇島市船舶大氣污染防治暫行辦法 (2019年10月31日秦皇島市人民政府令第3號公布,根據2021年2月7日秦皇島市人民政府令第1號修正。)第一條 為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大氣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河北省人民...
推動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推進永靖至民和公路項目前期工作。強化大氣污染防治區域協作,攜手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強化區域環境聯防聯控。整合精品文化旅遊線路,共同打造“一日游兩省”旅遊品牌,構建環線旅遊通道,合力推動文化遺產...
廣東於2021年6月印發《廣東省2021年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其中提出,大氣PM2.5為25微克/立方米,達到世界衛生組織第二階段標準要求,而水質方面重點攻堅20個國考水質斷面,保障縣級以上集中式水源地水質...
改善環境空氣品質,保障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烏蘭察布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方案》(烏政辦字〔2021〕64號...
重點排污單位應當根據政府制定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操作方案。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十七條 市、旗(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劃定並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並根據大氣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實施動態調整。在禁燃區內禁止銷售...
《關於印發能源行業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是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國家環境保護部於2014年發布的檔案。發文背景 發改能源[2014]50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環境保護廳(局)、有關能源企業:為貫徹...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和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環辦〔2014〕112號)精神,切實加強環境執法和監督管理,努力解決當前危害民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
的通知》(青政〔2013〕65號)精神,紮實做好2015年度我省東部城市群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依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貫徹落實以西寧市為重點的東部城市群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意見重點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青政辦〔2013〕262號)要求,制定本方案...
為認真貫徹《2022—2023年全區冬春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紮實做好全市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順利完成環境空氣品質改善目標,特制定本方案。一、主要目標 (一)總體安排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分兩個階段開展冬...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的通知》(國發〔2013〕37號)和省政府與環境保護部簽署的《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持續改善全省環境空氣品質,制定本行動方案。工作目標 到2017年,力爭珠三角區域細顆粒物,年均...
第三條防治大氣污染,應當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目標,堅持源頭治理、規劃先行、防治結合、突出重點的原則。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大氣環境質量負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轉變經濟...
第四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轄區大氣環境質量負責,制定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規劃,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採取措施控制或者減少大氣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大氣環境質量達到國家和省規定標準並逐步改善。各開發...
環境保護部污染防治司司長趙華林介紹了《規劃》的相關情況。2012年9月27日,國務院批覆了《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這是我國第一部綜合性大氣污染防治的規劃。標誌著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逐步由污染物總量控制為目標導向向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