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21年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廣東於2021年6月印發《廣東省2021年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其中提出,大氣PM2.5為25微克/立方米,達到世界衛生組織第二階段標準要求,而水質方面重點攻堅20個國考水質斷面,保障縣級以上集中式水源地水質穩定達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2021年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6月
《方案》明確目標,到2021年底,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要達到國家下達目標,土壤環境綜合監管能力進一步提升。
  省生態環境廳生態與土壤處負責人介紹,按照“保護優先、預防為主、風險管控”的原則,今年主要推進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土壤污染源頭控制、農用地分類管理與建設用地環境管理。
  《方案》明確,要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成果集成,開展典型行業用地及周邊耕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加強工業污染源、農業面源、生活垃圾污染源防治。同時,加大耕地保護力度,穩步推進農用地分類管理,嚴防重金屬超標糧食進入口糧市場。
  另外還要嚴格建設用地準入,深化部門聯動,加強地塊風險管控和修復活動監管,探索污染土壤異地處置和“修復+”監管新模式,並開展典型行業企業風險管控試點。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