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

廣東省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

廣東省委、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省委書記胡春華對督察整改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全面抓好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持續改善廣東生態環境質量,努力在綠色發展上走在全國前列。省長馬興瑞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嚴格落實督察整改工作,確保所有問題整改到位、取得實效。省成立由省長馬興瑞任組長的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及時研究制定了《廣東省貫徹落實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全面部署開展整改落實工作1

基本介紹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廣東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17年4月13日正式向廣東省反饋了督察意見。廣東省委、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省委書記胡春華對督察整改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全面抓好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持續改善廣東生態環境質量,努力在綠色發展上走在全國前列。省長馬興瑞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嚴格落實督察整改工作,確保所有問題整改到位、取得實效。省成立由省長馬興瑞任組長的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及時研究制定了《廣東省貫徹落實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全面部署開展整改落實工作。目前,《整改方案》全文已在廣東省政府入口網站和省環境保護廳網站公布。
《整改方案》要求,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以及對廣東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要決策部署,以“四個堅持、三個支撐、兩個走在前列”為統領,以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為契機,全力實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動計畫,加快建設珠三角國家綠色發展示範區,促進粵東西北地區綠色崛起,持續鞏固和提升全省生態環境質量,切實增強人民民眾對良好生態產品的獲得感,當好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排頭兵。《整改方案》明確了全面完成督察問題整改、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建立健全長效治理機制的工作目標,提出到2020年,全省城市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2.5%以上,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穩定達標,空氣品質改善繼續走在全國前列,為國家重點城市群大氣污染治理樹立標桿;確保全省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100%達標,確保地表水水質優良比例達到84.5%,全省基本消除、珠三角區域消除已劃定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的劣V類斷面;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確保土壤安全。
針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梳理分解列出43項具體整改措施清單,分類推進整改,逐一明確了整改責任單位、整改目標、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將具體整改責任落實到省有關部門和21個地級以上市黨委、政府。《整改方案》要求,拿出堅決有力的整改行動,切實加大整改力度,逐項具體落實到崗到人,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區,不折不扣落實責任,強化日常檢查和跟蹤督辦,做到整改一個、驗收一個、銷號一個,確保所有問題全面整改到位。其中,能夠馬上整改的,要立行立改,早見成效;問題矛盾複雜、需要持續整改的,要明確時間節點和階段性目標,確保2020年年底前取得明顯成效。對整改責任落實不到位,整改措施流於形式的,要堅決予以追責,絕不姑息遷就。
《整改方案》制定了8大類29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把生態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出台環保責任清單,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強化環境保護責任考核,嚴格依法實行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終身追責。二是全面推動經濟綠色轉型。嚴格綠色空間管控,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徹底清理湛江市紅樹林、韶關市南嶺等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加快推動工業綠色化發展,全面推進珠三角國家綠色發展示範區建設。三是持續打好藍天保衛戰。制定實施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全面推進工業源、移動源、面源污染治理,珠三角及清遠市禁止新建普通陶瓷項目,淘汰禁燃區內高污染鍋爐或改燃清潔能源,珠三角提前實施機動車國VI排放標準。四是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堅戰。堅持源頭治理的原則,加強優良水體保護,加強重點流域和黑臭水體污染整治,完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深化治水模式創新。五是全域推進農村人居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全面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六是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和危險廢物管理。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以受污染地塊為重點,開展土壤治理與修復。強化危險廢物安全處置,加快推進危廢處置中心項目建設,確保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達到100%。七是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實現排污企業全過程管理,推進工業污染源實現全面達標排放。開展大氣和水污染防治專項督查,對中央環保督察期間交辦的已辦結案件適時開展“回頭看”和後督查。八是深化環保領域改革。加快環保垂直管理改革,統籌解決跨區域、跨流域環境管理問題。2017年年底完成首批省級環保督察,推動解決重點突出環境問題。加快生態環境監測網路建設,完善生態補償制度,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推進綠色金融制度改革。
為保障整改工作順利開展,《整改方案》明確了五個方面實施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廣東省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全面建立省、市、縣三級聯動機制。二是嚴格督導檢查。加強日常調度和督促檢查,把整改落實的責任具體到崗到人,確保整改工作落地見效。三是嚴肅責任追究。針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的16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認真調查,對瀆職、失職責任人堅決予以查處。四是加大環保投入。健全完善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多元投入機制,進一步鼓勵社會投資特別是民間投資參與生態環保等重點領域建設。五是及時公開信息。做好督察整改工作及交辦案件處理結果的信息公開和宣傳報導,保障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下一步,廣東省將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的要求,堅決整改,務求實效,持續鞏固和提升全省生態環境質量,使南粵天更藍、地更綠、水更清、環境更優美、人民更幸福,實現美麗與發展共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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