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方案

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方案

《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方案》,是為落實有關要求,持續做好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生態環境部印發的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方案
  • 印發:生態環境部
  • 發布時間:2021年10月29日
  • 屬性:方案
編制背景,主要思路,主要內容,整改目標,

編制背景

2017年以來,針對重點區域秋冬季重污染天氣多發、頻發的情況,我國連續四年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成效明顯。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2020年秋冬季細顆粒物(PM2.5)濃度比2016年同期分別下降37.5%、35.1%,重污染天數分別下降70%、65%,人民民眾藍天獲得感、幸福感明顯提高。秋冬季攻堅雖取得積極成效,但空氣品質改善成果還不穩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仍是全國PM2.5濃度最高的區域,秋冬季PM2.5平均濃度是其他季節的2倍左右,重污染天數占全年95%以上。2021年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要持續開展秋冬季攻堅行動,精準紮實推進各項任務措施,著力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攻堅戰,為“十四五”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開好局、起好步。

主要思路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減污降碳總要求,以減少重污染天氣和降低PM2.5濃度為主要目標,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抓住產業、能源、運輸結構調整三個關鍵環節,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有序推進北方地區清潔取暖,加快實施大宗貨物運輸“公轉鐵”,深入開展鋼鐵行業、柴油貨車、鍋爐爐窯、揮發性有機物(VOCs)、秸稈禁燒和揚塵專項治理。深化企業績效分級分類管控,強化區域聯防聯控,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堅持問題導向,加大監督和幫扶力度,強化考核問責,切實壓實工作責任。

主要內容

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和目標
在實施範圍上,考慮各地秋冬季大氣環境狀況和區域傳輸影響,2021-2022年秋冬季攻堅範圍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和汾渭平原城市基礎上,增加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山東東部和南部、河南南部部分城市。
主要目標是,秋冬季期間(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各城市完成PM2.5濃度控制目標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目標,根據測算,攻堅區域內相關城市2021-2022年秋冬季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4.0%,重污染天數平均每個城市減少2.0天。
第二部分是具體任務
一是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要求各地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的決策部署,以石化、化工、煤化工、焦化、鋼鐵、建材、有色、煤電等行業為重點,全面梳理排查擬建、在建和存量“兩高”項目,對“兩高”項目實行清單管理,進行分類處置、動態監控,嚴厲打擊“兩高”企業無證排污、不按證排污等各類違法行為。
二是落實鋼鐵行業去產量相關要求。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以及粗鋼產量壓減決策部署,做好鋼鐵去產能“回頭看”工作。抓好鋼鐵行業採暖季期間錯峰生產工作,指導相關城市制定鋼鐵錯峰生產方案,統籌謀劃、周密部署,對鋼鐵壓產量和錯峰生產措施逐一進行檢查,督促落實。
三是積極穩妥實施散煤治理。採暖季前,各地共完成散煤替代348萬戶。已納入中央財政支持北方地區清潔取暖試點3年以上的城市,平原地區散煤基本清零。加強氣源電源等能源供應保障,確保民眾溫暖過冬。
四是深入開展鍋爐和爐窯綜合整治。加大燃煤鍋爐、爐窯淘汰整治力度,基本淘汰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對採用低效治理工藝的鍋爐、爐窯進行升級治理。
五是紮實推進VOCs治理突出問題排查整治。嚴格落實《關於加快解決當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突出問題的通知》有關要求,指導企業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按照治理要求進行整治,高質量完成排查治理工作。加強國家和地方塗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產品VOCs含量限值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六是加快推進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全面完成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中重型柴油貨車淘汰任務目標,開展國六排放標準重型燃氣車專項檢查,推進重點場所場內作業車輛和機械淘汰更新及新能源化,開展打擊非標油專項行動。
七是推進大宗貨物“公轉鐵”。加快推進鐵路專用線和聯運轉運裝卸銜接設施建設,加快推進沿海港口礦石疏港“公轉鐵”,提升現有專用線運輸能力,編制港口和重點行業大宗貨物運輸結構調整“一企一策”方案,直轄市、省會城市推進“內集外配”的城市物流公鐵聯運方式。
八是強化秸稈禁燒管控。堅持疏堵結合,因地制宜大力推進秸稈綜合利用。綜合運用科技手段提高秸稈焚燒火點監測精準度,嚴格落實地方禁燒監管目標責任考核和獎懲制度。
九是加強揚塵綜合管控。強化揚塵管控,鼓勵各地細化降塵量控制要求,嚴格降塵管控,加強施工揚塵精細化管控,強化道路揚塵、裸地揚塵及鐵路沿線防塵網整治。
十是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嚴格按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及減排措施》及其補充說明推進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實施差異化減排。強化區域聯防聯控,加強空氣品質預測預報能力建設。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把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作為“十四五”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重污染天氣消除攻堅戰的關鍵舉措。借鑑以往秋冬季攻堅行動成功經驗,避免出現不擔當作為、放鬆監管要求、採取“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簡單粗暴措施等問題。細化分解目標,並將主要任務納入當地督查督辦重要內容,建立調度機制。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障民生用氣價格,完善峰谷分時價格制度,工業企業實施差異化的電價政策。中央財政結合各地實際情況在一定時期內適當給予清潔取暖運營支持,清潔取暖補貼差異化精準施策,重點向農村低收入人群傾斜,不搞“一刀切”。
三是完善監測體系。加強秋冬季顆粒物組分監測和VOCs監測。重點排污單位大氣主要排放口自動監控設備安裝並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建立完善移動源監測體系。督促企業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和有關標準規範,依法開展自行監測,提高自行監測數據質量。
四是加大監督和幫扶力度。各地組建專門隊伍,做好指導幫扶和執法監督,加強易發多發問題監管執法力度。生態環境部持續開展重點區域秋冬季監督幫扶工作,重點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監督檢查、清潔取暖保障、鍋爐爐窯綜合治理等專項幫扶。
五是強化考核督察。將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重點攻堅任務落實不力、環境問題突出的納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範疇。對問題嚴重的地區視情開展點穴式、機動式專項督察。未完成空氣品質改善目標任務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城市,公開約談政府主要負責人。

整改目標

2021年10月1日——2022年3月31日
各城市 2021-2022 年秋冬季空氣品質改善目標
城 市
PM2.5 濃度控制目標
(微克/立方米)
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目標
(天)
北京市
45.3
6
天津市
53.8
4
石家莊市
66.7
12
唐山市
57.5
4
秦皇島市
46.4
3
邯鄲市
63.5
10
邢台市
64.3
10
保定市
60.4
6
張家口市
30.9
4
承德市
35.7
2
滄州市
53.4
4
廊坊市
50.2
4
衡水市
58.0
7
雄安新區
59.5
7
定州市
56.3
7
辛集市
63.4
10
太原市
59.5
7
陽泉市
57.6
7
長治市
53.6
4
各城市 2021-2022 年秋冬季空氣品質改善目標
城 市
PM2.5 濃度控制目標
(微克/立方米)
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目標
(天)
晉城市
48.7
7
大同市
41.0
4
朔州市
44.4
8
晉中市
46.3
6
運城市
66.7
11
忻州市
53.6
9
臨汾市
70.1
8
呂梁市
37.7
6
濟南市
58.1
8
淄博市
66.7
10
棗莊市
65.3
7
東營市
54.8
7
濰坊市
58.5
7
濟寧市
68.9
10
泰安市
62.3
9
日照市
44.9
4
臨沂市
63.5
7
德州市
63.0
9
聊城市
65.1
10
濱州市
58.8
10
菏澤市
67.9
13
鄭州市
65.0
9
開封市
71.8
14
洛陽市
66.2
9
平頂山市
65.7
9
安陽市
77.1
16
各城市 2021-2022 年秋冬季空氣品質改善目標
城 市
PM2.5 濃度控制目標
(微克/立方米)
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目標
(天)
鶴壁市
73.6
14
新鄉市
71.4
12
焦作市
67.9
10
濮陽市
75.7
14
許昌市
70.0
13
漯河市
71.0
11
三門峽市
60.9
9
南陽市
72.4
11
商丘市
67.0
11
信陽市
54.0
5
周口市
66.1
10
駐馬店市
57.7
4
濟源市
68.4
13
西安市
64.1
11
銅川市
55.5
6
寶雞市
60.6
6
鹹陽市
71.2
15
渭南市
67.3
10
韓城市
50.4
7
楊凌示範區
67.5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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