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行動方案

《海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行動方案》由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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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發布關於印發《海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行動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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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自治縣黨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門,省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
現將《海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8月5日
海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行動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高質量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結合海南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錨定生態環境質量和資源利用效率世界領先目標,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系統治理,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展深度、拓寬廣度,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為高標準高質量建設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提供堅實的生態環境基礎,努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海南樣板。
(二)行動目標
到2025年,生態環境質量持續保持全國領先水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較國家下達目標值多5個百分點,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力爭達到11微克/立方米以下,臭氧第90百分位數濃度和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保持穩定,地表水Ⅰ—Ⅲ類水體比例達到95%以上,全面消除省控地表水劣V類水體,近岸海域水質優良(一、二類)比例保持在99%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3%左右,土壤污染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穩步提升,整體補齊生態環境領域基礎設施短板,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更加完善,形成生態文明建設海南樣板。
到2035年,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碳排放達峰後穩中有降,生態環境質量、資源利用效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居於世界領先水平,海南成為在國際上展示我國積極參與全球氣候變化和生態文明建設成果的靚麗名片。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深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行動。加快構建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推動減污降碳協同發展,開展重點領域和行業試點。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和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率先實現碳達峰。探索建立碳排放總量和強度控制制度。有效控制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深化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環境管理。深入推進溫室氣體排放環評試點。提前研究部署碳中和發展戰略,開展低碳和適應氣候變化試點示範。
推動能源清潔低碳轉型。在保障能源安全和自由貿易港建設需求前提下,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嚴控煤炭消費增長,禁止新增煤電項目,支持自備電廠轉為公用電廠。安全發展核電。有序發展天然氣發電,新增天然氣優先保障居民生活。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推動形成優先通過清潔低碳能源滿足新增用能需求,並逐漸替代存量化石能源的能源生產消費格局。“十四五”時期,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2%左右,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到35%。
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進一步最佳化調整產業結構,依法依規淘汰落後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推行“兩高一低”項目動態清單管理,推進“兩高一低”項目管理要求融入項目招商、審批環節,嚴把項目準入關口,按照規定開展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對不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要求的項目依法不予審批。
推進清潔生產和能源資源節約高效利用。實施清潔生產工作方案,加快推動重點行業、企業及園區實施系統性清潔生產改造。引導企業開展綠色製造體系建設,推動打造綠色供應鏈。提升產業園區和產業集群循環化水平。深化工業、建築、交通領域及公共機構節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全面實施節水行動,加強再生水利用。
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深化“多規合一”改革,進一步最佳化國土空間格局。落實最嚴格的圍填海管控和岸線開發管控措施。深入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健全以環評制度為主體的源頭預防體系,探索開展重大經濟技術政策的生態環境影響分析和重大生態環境政策的社會經濟影響評估。
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將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增強全民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加快推行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制度。持續推進“禁塑”,加快推進快遞業綠色包裝套用。深入推進綠色創建行動。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提高新建綠色建築比例。建立綠色消費激勵機制,倡導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二)深入打好空氣品質對標攻堅戰
深入推進大氣污染精細化管控。全面實施大氣污染防治全鏈條閉環管理。強化精準施策,編制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聚焦冬春季大氣污染,實施攻堅行動。強化揚塵精細化管控、餐飲油煙監管治理和氨排放控制。持續抓好煙花爆竹燃放管控。
加強臭氧污染防治。大力推進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協同減排。深化重點行業領域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加快推進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推動水泥、玻璃等產業轉型升級。全省禁止新建燃煤鍋爐,推動現有鍋爐提標改造。開展涉氣產業集群綜合整治。到2025年,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重點工程減排量達到0.13萬噸和0.40萬噸,實現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
加強移動源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海南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規定》。深入開展清潔柴油車(機)行動,持續推進機動車結構最佳化,淘汰老舊車,有序推廣清潔能源汽車。加大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和船舶達標排放監管和執法力度。實施更加嚴格的車用汽油質量標準。提高船舶靠港岸電使用率。加快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大力發展多式聯運。
推進惡臭異味和噪聲污染治理。開展化工、製藥、工業塗裝、橡膠等行業惡臭污染綜合治理。加強垃圾、污水處理各環節臭氣異味控制。實施噪聲污染防治行動,重點加強民眾關心的施工、工業、餐飲、娛樂、商業等噪聲污染防治。到2024年,海口、三亞、儋州全面實現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到2025年,全省聲環境功能區夜間達標率達到85%。
(三)深入打好“六水共治”水污染治理攻堅戰
強化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統籌。系統推進“六水共治”。開展全省流域減流、脫水、斷流狀況調查,保障生態流量。加快推進重點區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全面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持續建設美麗河湖。加強農業農村、城鎮生活及工業企業污染防治。到2024年,全省水環境質量明顯提升,省控地表水及重點管控入海河流斷面全面消除劣V類水質。
深入抓好城市黑臭水體和城鎮內河(湖)治理。全面摸排城鎮生活污水管網底數和運行現狀,推進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深入推進城市黑臭水體和城鎮內河(湖)水污染治理,建立防止返黑返臭長效機制。各市縣按期完成建成區內黑臭水體排查並制定整治方案,按要求統一公布黑臭水體清單、達標年限等;到2023年,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到90%以上,縣城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到省治水攻堅工作要求;到2024年,全省重點治理的城鎮內河(湖)水質達到“十四五”目標要求。
鞏固提升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最佳化城鄉供水格局,加快發展城鄉一體化或跨區域聯片規模化供水。推進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加強農村水源地保護。基本完成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立標並開展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到2025年,全省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保持100%,農村水源地水質達標率提升至85%以上。探索建立全鏈條飲用水水質監督和風險預警機制。
強化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堅持陸海統籌,強化陸域海域的協同治理。突出抓好入海污染源整治,持續推進入海排污口規範化管理。加強入海河流治理、海水養殖污染治理。加快推進重點海灣綜合整治和生態修復。強化港口船舶污染控制,在全省商港、漁港建立並推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轉移、處置監管聯單制度,實現到港船舶污染物“零排放、全接收”。加強海洋垃圾污染治理,2023年底前沿海市縣基本建立“海上環衛”制度。
(四)深入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
推進農村水污染治理。統籌農村改廁尾水與其他生活污水協同治理,分區分類治理農村生活污水,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管、用一體化。系統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整治,堅持治標與治本相結合,推動實現“長治久清”。到2025年,納入國家監管清單的農村黑臭水體全部消除。
強化農村大氣污染防治。強化農村大氣面源污染防治。開展農村裸露地面綜合整治,基本解決村莊土地裸露、塵土飛揚等突出問題。全面取締土法檳榔加工。全面禁止秸稈露天焚燒,各市縣逐步實現轄區內農耕地區域高清視頻監控全覆蓋。深入推進氣代柴薪工作,積極推進燃氣下鄉進村,全面推廣農村用氣。
推進農村廢棄物污染防治。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和資源化利用。開展農業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專項行動,建立農業固體廢棄物回收利用體系。到2025年,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農膜回收率達到85%以上,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率達到90%以上,主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86%以上。
加快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深入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整縣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推動規模化養殖場配套建設糞污處理設施。發展水產綠色健康養殖,推廣生態健康養殖模式,推進養殖尾水節水減排。到2025年,全省化學農藥、化肥單位面積施用量較2020年減少15%以上,化肥、農藥利用率達到43%,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率達到90%以上。
(五)深入打好淨土保衛戰
強化土壤污染源頭防治。強化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監管,督促企業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責任。加強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控,實施農用地土壤鎘等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行動。分類實施土壤污染治理,有序推進污染地塊治理修復和風險管控工作。
持續推動農用地分類管理。加大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保護力度,強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風險管控,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評估。動態調整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嚴格落實糧食收購和銷售出庫質量安全檢驗制度和追溯制度。
嚴格落實建設用地聯動監管。完善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制度,加強建設用地開發利用聯動監管。嚴格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的地塊,不得開工建設與風險管控和修復無關的項目。合理規劃,加強農藥、化工、危廢處置和垃圾填埋等重點行業地塊的規劃用途管控。
推進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持續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科學劃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強化地下水風險管控,加強水土環境風險協同防治。完善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網路。
全域推進“無廢城市”建設。深化三亞“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健全“無廢城市”建設相關制度、技術、市場、監管體系,形成以地級市為引領、區域協同共進的“無廢島”建設梯隊。推動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建築垃圾、農業固體廢物等固體廢物的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落實電器電子、鉛蓄電池等產品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動提升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置能力。
(六)切實維護生態安全
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加快自然保護地整合最佳化。開展海南島及近岸海域生物多樣性本底調查和評估,建立覆蓋陸海的生物多樣性基礎資料庫。加強海洋生態系統及生物多樣性保護。推動建立珍稀瀕危物種和重要遺傳資源繁育基地。嚴格外來入侵物種防控。
持續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實施濕地、熱帶雨林、重點流域和典型海洋生態系統等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快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建設。推行森林河流湖泊休養生息,健全耕地休耕輪作制度,有序開展退耕還林還草、退塘還湖還濕工作。推進城市生態化改造,有序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到2025年,森林覆蓋率保持在62.1%,濕地保護率達到國家下達目標。
強化生態保護監管。加強衛星遙感技術套用,定期開展生態監測,開展全省生態質量評估。探索開展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成效評估。建立健全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制度。持續推進“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專項行動。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創建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
(七)嚴密防範環境風險
加強進出境環境安全監管。加快進出境生物安全監管和環境風險防控能力建設。加強外來物種引入生物安全風險評估和防控體系建設。完善進口農業轉基因物種及轉基因育種生物安全監管。禁止“洋垃圾”入境。加強保稅維修過程環境風險監管。
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處置利用能力。健全完善危險廢物監管機制,推進危險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提升醫療廢物等危險廢物處置利用能力和環境風險防控能力。強化危險廢物污染環境問題督察力度。
確保核與輻射安全。紮實推進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穩妥推進閒置、廢舊放射源和放射性廢物處置。加強核電廠周邊和典型電磁發射設施的輻射環境監督性監測。完善高風險移動放射源線上監控系統。著力提升核與輻射應急能力,提高應急監測裝備水平。
加強新污染物風險防控。制定實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推進新污染物防治體系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制度建設。開展新污染物調查監測和環境風險評估,探索開展海洋微塑膠環境影響評估。制定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
強化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建立健全跨部門、跨流域環境應急聯防聯控機制。完成全省重點河流突發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圖”全覆蓋。加強“一廢一庫一品”環境安全監管力度。統籌全省環境應急物資儲備,不斷提高應急物資緊急調度能力。
(八)提高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平
強化海南自由貿易港生態環境法治保障。建立健全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需求的生態環境保護地方法規體系和綠色標準體系。全面推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和環境信用評價制度。深化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宣傳普及。強化生態環境行政執法、生態損害賠償、公益訴訟及刑事司法等銜接。
提升生態環境監測監管能力。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構建與海南自由貿易港發展相適應的生態環境監測網路,全面提升監測隊伍業務能力。全面落實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建立基於排污許可證的排污單位監管執法體系,強化以污染源自動監控為主的非現場監管執法模式。加強對重點行業、重點場所、重點對象的監管執法。依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犯罪和環評、監測等領域弄虛作假行為。
健全環境治理市場體系。引導和鼓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領域。健全排污權交易制度體系。積極推進海南國際碳排放權交易場所建設。探索開展與國際接軌的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點,強化對金融機構的綠色金融業績評價。在環境高風險領域依法推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
強化生態環境科技支撐。鼓勵實施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科技項目,加強科技創新平台建設。支持本地環境科研院所能力提升。積極推動生態環境領域智慧化決策平台建設。積極發展生態環保產業。加強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
加強財力資源有效配置。各級政府要把生態環境納入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對生態環境資金投入予以重點保障,確保與污染防治和生態文明建設任務相匹配。完善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辦法,加強有關轉移支付分配與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相銜接。完善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廣泛動員公眾參與。創新開展形式多樣的生態環境主題宣傳活動和公益活動,廣泛傳播生態文明理念。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志願服務組織、志願服務隊伍發展壯大。推進環境信息公開,不斷拓展環保設施公眾開放領域。建立健全公眾監督舉報機制,推動形成生態環境治理社會行動體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全面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完善省負總責、部門協同、市縣抓落實的攻堅機制。推動減污降碳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一體考核。不斷強化各級生態環境保護議事協調機製作用,加強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進污染防治攻堅各項任務落實,推動解決本地區生態環境保護重大問題。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把解決民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作為“我為民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列出清單、建立台賬,長期堅持、確保實效。各有關部門要細化實化攻堅舉措和年度目標,分工協作、共同發力。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政協、法院和檢察院要按職責做好相關工作。省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調度評估,重大情況及時報告省委、省政府。
(三)強化監督考核。研究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生態環境保護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規定。全面落實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將污染防治攻堅戰任務落實情況納入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重點內容。繼續開展市縣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到位、攻堅戰任務進度嚴重滯後、區域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內容解讀

《行動方案》提到,推動能源清潔低碳轉型。在保障能源安全和自由貿易港建設需求前提下,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嚴控煤炭消費增長,禁止新增煤電項目,支持自備電廠轉為公用電廠。安全發展核電。有序發展天然氣發電,新增天然氣優先保障居民生活。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推動形成優先通過清潔低碳能源滿足新增用能需求,並逐漸替代存量化石能源的能源生產消費格局。“十四五”時期,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2%左右,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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