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9月6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1998年12月26日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修正,2008年7月18日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修訂,2013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修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
- 頒布時間:2013年05月30日
- 實施時間:2013年05月30日
- 頒布單位: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1993年9月6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1998年12月26日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修正,2008年7月18日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修訂,2013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修訂。
第十二條 常委會組成人員要發揚新時期的創業精神,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帶頭廉潔自律,勤政為民,不準牟取不正當收益,自覺接受省人大代表和人民民眾的監督。第十三條 常委會組成人員要嚴守國家機密。凡屬規定不應公開的內容,不得以任何...
常務委 員會舉行會議,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應當按時出席。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會議時,應當按照《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的規定請假。第八條 常務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秘書長組成主任會議,負責處理常務委員會...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每屆任期和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主任主持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副主任、秘書長協助主任工作。主任、副主任、秘書長組成主任會議,處理常務委員會的重要日常工作。常務委員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舉行一次;...
第九條 省人大常委會按照《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暫行辦法》,任免我省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第十條 在常委會會議審議議案的時候,常委會組成人員可以向有關機關提出詢問。有關機關的負責人對提出的詢問應當在會議上進行說明。第...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的實踐經驗,制定本規則。第二條常務委員會會議,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
第八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舉行預備會議前,代表以地區、省轄市為單位分別組成代表團,駐河北部隊代表組成解放軍代表團。代表團全體會議推選代表團團長一人、副團長若干人。團長召集並主持代表團全體會議,副團長協助團長工作。人數較多的代表團...
第一條 為了保障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效地行使監督職權,保證憲法、法律和法規的遵守和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制定本規定。
第四十九條 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應當自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之日起十五日內以常務委員會公告形式發布,並在本市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常務委員會的決議、決定以正式檔案通知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市...
1992年2月15日河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1992年2月15日公布施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全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保證憲法、法律、法規以及上級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每年的例會一般於一月份召開。會議由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如果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或者經過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河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經濟工作監督條例》發布於2001-11-21。【發布單位】803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58號)《河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經濟...
為了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自身建設,保證常委會及其組成人員更好地履行職責,依據憲法、法律和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常委會工作實際,制定本守則。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 (2015年9月26日河南省第...
1980年9月26日河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1980年10月10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公布施行。規定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以下...
為了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自身建設,保證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更好地依法履行職責,依據憲法、法律和《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結合...
【發布單位】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48號)《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已由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法律案一般要經過初次審議和再次審議,重要的法規案經過三次審議,才能提請常務委員會全體會議進行表決。表決議案採取投票方式、舉手方式或者按表決器等方式。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議,由常務委員會全體組成人員的過半數通過。常務...
1983年11月,根據河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唐山、秦皇島兩市地市體制改革提前換屆的決定,召開了秦皇島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了新的一屆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和市人民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的...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員:我受天津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的委託,對《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令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草案)》(以下簡稱“守則草案”)作如下說明。為了加強市人大常委會的組織制度建設,使常委會組成人員更好地...
為了加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自身建設,保證常委會組成人員更好地依法履行職責,依據憲法、法律和《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參照《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結合我市...
2018年5月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經省政府第1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印發。第一章 總則 一、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產生的新一屆河北省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
(根據2016年3月29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河北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條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修訂的條例 (1999年9月24日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
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8年8月3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山西省人民代表 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的決定修正)第一條 為了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組織制度建設...
2013年5月30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條例正文 (2013年5月30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已由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協助主席團辦理日常工作。第二十六條 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和主席團的活動經費由本級財政列支。第二十七條 本條例由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解釋。第二十八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3年7月29日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2次會議通過 1993年7月29日省人大常委會公告公布施行 根據1998年6月12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的決定修正。根據2018年3月...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為了加強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思想、組織、作風和制度建設,保證常委會更好地履行職責,依照憲法和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浙江省實際而制定,該守則共十七條,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是由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印發的檔案。檔案全文 (1993年9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98年2月27日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1981年5月10日河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本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有關...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 於2013年5月30日福建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3次會議通過,2013年6月5日福建省人大常務委員會公告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守則》由福建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於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