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在1999.08.10由江蘇省人民政府頒布。
2022年1月,江蘇省政府對1985-2019年公布實施的省政府規章進行了清理,《江蘇省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予以廢止,並於3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
- 頒布時間:1999年08月10日
- 實施時間:1999年08月10日
- 頒布單位:江蘇省人民政府
《江蘇省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在1999.08.10由江蘇省人民政府頒布。
2022年1月,江蘇省政府對1985-2019年公布實施的省政府規章進行了清理,《江蘇省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予以廢止,並於3月1日起施行。
《江蘇省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在1999.08.10由江蘇省人民政府頒布。2022年1月,江蘇省政府對1985-2019年公布實施的省政府規章進行了清理,《江蘇省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予以廢止,並於3月1日起施行...
根據《江蘇省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國家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在財政部門對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批後、建設項目正式竣工驗收前申請竣工決算審計”。審計機關的竣工決算審計是主管部門審批後、項目竣工驗收前的法定環節...
南京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條例 (2014年10月30日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3次會議制定,2014年11月27日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3次會議批准)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
2000年9月27日徐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制定,2000年10月17日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國家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提高投資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無錫市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監督操作規程 (試行)為加強國家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保證建設資金合理、有效地使用,提高審計工作質量,控制審計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江蘇省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審計...
審計機關應當依法加強對公共工程內部審計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審計機關開展建設項目審計、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專項審計調查等工作時,可以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公共工程審核報告進行核查。第八條 審計機關對公共工程的審計監督實行計畫管理。
是為加強對本區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規範投資行為,促進科學決策,充分發揮政府投資項目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江蘇省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
《江蘇省科技計畫項目經費審計實施辦法》是為進一步規範省科技計畫項目經費管理使用的審計監督,根據《江蘇省審計條例》《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江蘇省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等法規和規定,省科技廳修訂的實施辦法。發布通知 蘇...
《寧波市國家建設項目審計辦法》是在寧波市施行的辦法。內容 寧波市政府令第125號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國家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促進國家建設項目的規範管理,提高投資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
(六)財務收支金額較大的國有事業單位;(七)國家大型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八)其他需要設立內部審計機構的部門和單位。第六條 內部審計人員、內部審計機構在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直接領導下,獨立行使內部審計監督權,對本單位領導負責並...
(七)其他法定國家建設資金。本辦法所稱建設項目,是指使用前款規定資金的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第七條 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監督,以投資活動為主線。審計機關有權就審計事項的有關問題,向建設項目所涉及的主管部門、建設、施工...
江蘇省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試行辦法 第一條為了做好對地方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監督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下簡稱《審計法》)和國務院發布的《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暫行辦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省...
市級審計機關是市政府組成部門,受市委、市政府直接領導,必須提高政治站位,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法定職責許可權範圍內,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的審計監督,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保駕護航,促進節約國有資金,規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
為適應投資體制改革和新會計制度的要求,嚴格執行投資與建立管理法規,加強對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審計署、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經貿委、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制定了《建設項目審計處理的暫行規定》,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審計...
江蘇省社會保障基金審計監督辦法 第一條為了保證社會保障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規範管理行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保障社會生活的安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
支付工程價款,應當使用稅務部門監製的江蘇省工程建設專用發票。第三十六條 依法必須審計的工程項目,應當在規定期限內進行審計。審計期限的規定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七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依法對建設單位...
第四條 縣級以上水利、交通、電力、郵電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系統工程項目的具體組織實施和行業管理工作,並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綜合管理和監督。縣級以上計畫、經濟、財政、銀行、審計、工商行政管理、土地管理、環境保護、勞動等...
第十三條 審計機關應當建立健全任期審計監督管理制度和工作業務規範,組織審計人員業務培訓,加強行風建設,規範審計行為;對內部審計機構任期審計業務進行指導和監督,對社會審計組織任期審計業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並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任期審計...
對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的監督,實行稽察特派員制度。 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特派員由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派出,對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的建設和管理進行稽察。第三條 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負責組織和管理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稽察工作。 依照本辦法派出...
支付工程價款,應當使用稅務部門監製的江蘇省工程建設專用發票。第三十六條 依法必須審計的工程項目,應當在規定期限內進行審計。審計期限的規定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監督管理 第三十七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依法對建設單位實施監督...
為了加強對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的監督,保證工程質量和資金安全, 提高投資效益,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對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的監督,實行稽察特派員制度。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特派員由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派出,對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的建設和管 理...
第四條 縣級以上水利、交通、電力、郵電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系統工程項目的具體組織實施和行業管理工作,並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綜合管理和監督。縣級以上計畫、經濟、財政、銀行、審計、工商行政管理、土地管理、環境保護、勞動...
辦法全文 公路水路基本建設項目內部審計管理辦法 (交財審發〔2023〕8號)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路水路基本建設項目審計監督工作,保障建設資金合法合規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基本建設項目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江蘇省交通運輸廳 2023年10月20日 內容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依據】 為加強普通國省道建設管理,保障普通國省道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根據《江蘇省公路條例》《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辦法》《江蘇省普通國省道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
第二條 凡財政、財務隸屬關係或者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關係由市、縣(市、區)政府管理的單位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適用本辦法。建設項目涉及到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採購、供貨等單位與建設項目直接相關的財務收支,應當接受審計機關...
與國家建設項目直接有關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採購、供貨等單位的財務收支,應當接受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第三條 審計機關在安排國家建設項目審計時,應當確定建設單位(含項目法人,下同)為被審計單位。必要時,可以依照法定...
發展改革、財政、建設、國土資源、交通、水利、監察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助審計機關開展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工作。第五條 市、縣(市)區審計機關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管轄範圍,按照政府投資項目投資主體的財政財務隸屬關係或者國有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