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2月19日江蘇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罷免和補選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規定
- 頒布時間:1987年12月19日
- 實施時間:1987年12月19日
- 頒布單位:江蘇省人大常委會
1987年12月19日江蘇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1987年12月19日江蘇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罷免和補選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規定 頒布時間 1987年12月19日 實施時間 1987年12月19日 頒布單位 江蘇省人大...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6年7月29日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公告 第90號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江蘇省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辦法〉等七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
《江蘇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工作條例》在2004.02.13由江蘇省人大常委會頒布。2022年7月29日,江蘇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改7件、廢止2件 地方性法規的議案。修訂信息 2022年7月29日,江蘇省第...
根據1995年6月16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蘇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6年9月27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蘇省各級...
江蘇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暫行條例 (1995年10月19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保障鄉、民族鄉、鎮(以下簡稱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 (1983年9月29日江蘇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施行)第一條 為了做好省人大常委會的人事任免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於2018年11月23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有序行使職權,規範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的召開,提高...
1994年4月22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 頒布單位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4.04.22 實施時間 1994.04.22 第...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是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的條例。通過時間 (1988年4月27日江蘇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根據1997年10月17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
(1983年9月29日江蘇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10月17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決定》修正)具體...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的若干規定 (1992年10月27日江蘇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第九條和第二十條的規定,根據我省情況,對村民...
1991年3月16日江蘇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內容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會議的舉行 第三章議案的提出和審議 第四章審議工作報告、審查計畫和預算 第五章選舉、辭職、罷免和補選 第六章詢問和質詢 第七章...
使人事任免工作做到規範化、制度化,根據憲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有關規定,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1988年對人事任免工作程式...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省市縣鄉三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問題的決定 頒布單位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11.09.23 實施時間 2011.09.23 (2011年9月23日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為了...
1991年3月3日江蘇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充分發揮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
1994年4月22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6年4月12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蘇省實施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2年7月27日江蘇省第十一...
批准設區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主要職責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決定,結合我省代表工作的實際,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對《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
1989年8月21日江蘇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在大會閉會期間設立常務主席的決定 頒布單位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9.08.21 實施時間 ...
(2016年9月30日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9年5月30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的決定修正)目 錄 第一章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2021年1月26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江蘇大會堂隆重開幕。會議...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10.09.29 實施時間 2010.09.29 (2010年9月29日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省人大代表工作的決...
我受主任會議的委託,現就《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聯繫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修訂草案》)作如下說明。 一、修訂工作的必要性 代表法規定,縣級以上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當採取多種方式同本級人民...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1、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
【發布文號】江蘇省人大常委會第8號 【發布日期】2000-08-26 【生效日期】2000-09-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8號)《江蘇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已由江蘇省第九屆人民...
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重大事項的規定,於2018年11月23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具體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有序行使職權,規範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四、聽取和審議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五、聽取和審議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六、聽取和審議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七、審議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修訂草案)》的...
1999年10月30日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已由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017年7月21日修訂,現予公布,自2017年9月1...
2000年12月24日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省人大代表工作的決定 頒布單位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0.12.24 實施時間 2000.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