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省市縣鄉三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問題的決定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省市縣鄉三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問題的決定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省市縣鄉三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問題的決定》是2011年9月23日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省市縣鄉三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問題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1年09月23日
  • 實施時間:2011年09月23日
  • 頒布單位:江蘇省人大常委會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要求和省委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江蘇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現對全省市、縣、鄉三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的有關問題決定如一下:
一、全省縣、鄉兩級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應在2012年2月底前選出。
二、全省縣、鄉兩級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總體上於2012年3月底前召開;縣級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應依法選舉產生設區的市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三、全省設區的市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總體上於2012年6月底前召開。
四、因行政區劃調整而新建的鄉鎮,凡在2010年1月1日後已依法進行了人大選舉的,可以不參加這次鄉級人大換屆選舉,待下一次換屆選舉時再同步進行:其他的新建鄉鎮都應當參加這次鄉級人大換屆選舉。
五、為了加強對全省市、縣、鄉三級人大換屆選舉工作的指導,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設立選舉工作辦公室,柏蘇寧兼任辦公室主任,盛克勤、徐一平、黃利群、孫庭兆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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