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依法履行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職權,使人事任免工作做到規範化、制度化,根據憲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有關規定,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1988年對人事任免工作程式作出部門內部業務工作程式規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工作程式
- 通過機關: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發布時間:1988年12月25日
- 檔案性質:部門業務工作程式
為了依法履行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職權,使人事任免工作做到規範化、制度化,根據憲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有關規定,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1988年對人事任免工作程式作出部門內部業務工作程式規範。
為了依法履行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職權,使人事任免工作做到規範化、制度化,根據憲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有關規定,江蘇省人民代...
1983年9月29日江蘇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和1988年12月25日江蘇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工作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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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9月29日江蘇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10月17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決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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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省人民代表大會行使職權,堅持嚴格依法辦事,依照法定許可權,遵循法定程式。 第二章會議的舉行 第五條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一般於第一季度舉行。會議召開的日期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予以公布。 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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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是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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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了健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議事程式,保障和規範其行使職權,根據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總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的實踐經驗,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1994年2月22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7月31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的決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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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4月22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6年4月12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蘇省實施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2年7月27日江蘇省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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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省人大常委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省人大常委會行使任免權,實行民主集中制,依法辦事。提請省人大常委會任命的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應當符合任職責條件。
第二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工作,必須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嚴格依法進行。第二章 任免範圍 第三條 根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的提名:任免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主任、工作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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