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
(1983年9月29日江蘇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施行)
第一條 為了做好省人大常委會的人事任免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
- 類別:地方法規
- 發布日期:1983-09-29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
(1983年9月29日江蘇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施行)
第一條 為了做好省人大常委會的人事任免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1983年9月29日江蘇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施行)第一條 為了做好省人大常委會的人事任免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
1983年9月29日江蘇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和1988年12月25日江蘇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工作程式》...
1983年9月29日江蘇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10月17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決定》修正。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工作程式 (1988年12月25日江蘇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為了依法履行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職權,使人事任免工作做到規範化、制度化,根據憲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是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的條例。通過時間 (1988年4月27日江蘇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根據1997年10月17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
辦法全文 (2008年4月26日無錫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做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重大事項的規定,於2018年11月23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具體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有序行使職權,規範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江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對《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作如下修改:一、將第一條修改為:“為了規範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人事任免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1985年12月8日江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暫行辦法》的決定 頒布單位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5.12.08 實施時間 ...
為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正確行使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人大常委會)的人事任免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
《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在2004.11.16由武漢市人大常委會頒布。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工作,依法行使人事任免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暫行辦法》的決定修正 根據1988年9月10日江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1988年9月29日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2號公告...
辦法正文 廣東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 (1995年11月21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7年1月25日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
(1986年7月5日長春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 根據1996年4月5日長春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議通過的《關於修改〈長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決定》修正 2003年6月27日...
第一條 為了做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人事任免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行使任免權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按照法定程式進行。第三條 依法向常務委員會提請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機關執行本辦法。第二章 任免範圍 第四條 常務委員會主任、秘書長因故...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有關決定和《廣東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結合本...
1988年12月26日湖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0年9月28日湖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決定》修正。第一條 為了做好省人民代表...
1994年1月25日湖北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5次會議通過、2003年11月29日湖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6次會議修訂、2006年12月1日湖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修正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同時廢止。條例...
2022年10月28日,廈門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廈門市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發布信息 廈門市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 (1997年5月30日廈門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會議...
2022年9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修訂)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和規範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省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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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了做好省人大常委會的人事任免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人大常委會)行使任免權,應嚴格依法辦事,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法律規定的須由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任免、批准他、任免的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第四條 在市人民代表...
2010年5月30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修訂 根據2022年6月9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等四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 (2000年8月18日大同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2000年9月27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履行法律賦予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第一條 為了使本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
第八條 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審判員,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第九條 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審判員,由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