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在食品抽檢工作中,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在對不合格項目提出復檢的同時,往往會對承檢機構的樣品管理是否規範提出異議,這不僅給監管部門後續監管帶來困難,也給食品檢測機構帶來了風險。隨著社會需求的不斷加大,政府以外的第三方食品檢驗檢測機構如雨後春筍般發展起來,檢測能力及管理水平參差不齊。由於食品樣品的特殊性和複雜性,針對食品檢驗機構的樣品管理,沒有出台全國性的技術標準,因而出台了《檢驗檢測機構樣品管理規範》(DB4105/T 178-2021)。
編制進程
根據安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檔案《安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發布2021年安陽市地方標準制定計畫的公告》(安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告 2021第3號)的要求,《檢驗檢測機構樣品管理規範》(DB4105/T 178-2021)由安陽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提出並主要起草,安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歸口管理。
安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徵集2021年度市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的通知》下達後,在中心領導石保龍的支持和協調下,由劉鴻同志負責,聯繫相關單位人員,組建《檢驗檢測機構樣品管理規範》(DB4105/T 178-2021)起草組,查閱相關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文獻,調查論證擬制定標準的可行性、有效性、實用性,按照“高標準、嚴要求、講科學、重實際、出實效”的原則起草技術規範。
首先,起草組進入各級食品檢測機構,現場調研樣品管理工作。調研期間與相關單位業務負責人、一線樣品管理人員、試驗人員座談,了解現實樣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漏洞,徵求其對規範制訂工作的意見與建議。起草組在調研和收集資料的基礎上,結合安陽市各個食品檢驗檢測機構的現狀,同時參考相關檢測機構經驗,並考慮到實際可操作性,制定出標準初稿。初稿經有關專家多次討論、反覆修改,形成《檢驗檢測機構樣品管理規範》(DB4105/T 178-2021)草稿。
其次,根據《安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發布2021年安陽市地方標準制定計畫的公告》(安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告2021第3號)的要求,又將標準草稿送安陽市境內多個檢驗檢測機構及多名專家徵求意見,按照專家意見對標準草稿進行多次修改完善,制定了《檢驗檢測機構樣品管理規範》(DB4105/T 178-2021)徵求意見稿。
2021年10月8日,《檢驗檢測機構樣品管理規範》(DB4105/T 178-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陽市市場監管局發布。
2021年11月8日,《檢驗檢測機構樣品管理規範》(DB4105/T 178-2021)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安陽市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安陽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安陽市殷都區質量計量檢測中心、安陽市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檢驗中心。
主要起草人:劉鴻、石保龍、李鵬、元輝、王愛國、杜楊、段振華、陳賽賽、陳虎、袁艷茹、徐建民、張艷芳、吳麗媛、孟佳、趙艷紅、朱貴冠、張彤雨。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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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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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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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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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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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樣品記錄的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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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來源
內容範圍
《檢驗檢測機構樣品管理規範》(DB4105/T 178-2021)規定了檢驗檢測機構樣品的接收、標識、流轉、傳遞、儲存、保護等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安陽市行政區域檢驗檢測機構樣品的管理。
引用檔案
RB/T 214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檢驗檢測機構通用要求 |
參考資料來源
實施建議
《檢驗檢測機構樣品管理規範》(DB4105/T 178-2021)的組織實施、技術措施以及實施日期的確定等事項遵從安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相關主管部門的統一安排,所以建議先從市場監管系統內部各個檢驗機構先行宣貫推廣。
意義價值
《檢驗檢測機構樣品管理規範》(DB4105/T 178-2021)的制定,可以為食品檢測行業提供技術支撐,引領助力行業發展。還可以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標準體系,指導食品檢測機構規範樣品管理,這樣不僅能減少機構檢驗誤差、保障結果準確可靠、降低自身風險,而且還能為監管部門提供客觀證據,是監管部門核查處置到位、化解重大食品安全風險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