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19年12月24日就食用農產品抽樣檢驗規定向社會公眾徵求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食用農產品抽樣檢驗管理規定
- 起草部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 徵求意見時間:2019年12月24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19年12月24日就食用農產品抽樣檢驗規定向社會公眾徵求意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19年12月24日就食用農產品抽樣檢驗規定向社會...
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進入食品生產經營環節的抽樣檢驗以及保質期短的食品、節令性食品的抽樣檢驗,參照本辦法執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參照本辦法關於網路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規定對自動售賣機、無人超市等沒有實際經營人員的食品經營者組織...
第十八條 風險監測工作的抽樣程式、檢測方法等符合本辦法第三章規定的,監測結果可以作為執法依據。第三章 監督抽查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重點針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結果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中發現的突出問題...
本辦法所稱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是指通過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以下簡稱集中交易市場)、商場、超市、便利店等固定場所銷售食用農產品的活動,不包括食用農產品收購行為。第三條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制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
(一)在5個工作日內將檢驗報告和檢驗結果通知書等送達被抽樣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並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應當履行的義務。食品生產者涉及委託關係的,檢驗報告等相關...
市局主要抽樣檢驗本級部門確定的重點監管品種和重點監管生產經營者,其中食品抽樣檢驗重點是本轄區內中小型企業生產經營的食品以及具有較大規模市場、超市銷售的食用農產品。縣局主要抽樣檢驗上級部門重點監管以外品種和生產經營者,其中食品抽樣...
紹興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紹興市標準化研究院、紹興市標準化協會。主要
《山東省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由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17年6月27日印發。本辦法共七章五十條, 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7月31日。通知內容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山東省食用農...
食用農產品包裝物或標籤、說明書,應當以中文標明品名、產地、生產者、生產日期、產品等級、保質期等。動物產品包裝應加封檢疫檢驗驗訖標誌。屬於農業轉基因生物的食用農產品,應當按規定進行標識。禁止偽造產地標誌或冒用檢疫檢驗驗訖標誌、...
本市行政區域內食用農產品的生產、經營和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的食用農產品,是指經種植、養殖、採摘、捕撈等農業生產活動形成的供人類食用的初級產品,包括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第三條 農業、林業、漁業行政主管...
第九條【管理責任】市場開辦者應當建立健全食用農產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備食用農產品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開展食用農產品安全知識培訓,加強食用農產品檢驗工作。市場開辦者主要負責人應當落實食用農產品安全管理制度,對本市場的食用農...
第三條 本市對經認證的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經檢驗檢測符合國家、省、市質量衛生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產品,實行統一規劃、分步實施和逐步完善的市場準入制度。第四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對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適用...
第八條 批發市場開辦者應當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確食用農產品檢測、準入、退市、銷毀等制度。批發市場開辦者應當配備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質量安全管理員,明確管理職責,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可以兼任質量安全管理員。第九條 ...
(六)在醒目位置及時公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用農產品抽樣檢驗結果以及不合格食用農產品處理結果、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五、《辦法》對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開辦者規定了哪些義務?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開辦者除了履行集中交易...
《山西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經2011年12月1日山西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26次會議通過。該《條例》分總則、農產品產地、農業投入品、農產品生產、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監督檢查、法律責任、附則8章48條,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2023年9月...
第十三條 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超市和農貿市場的開辦者對進入本經營場地的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狀況,負有管理的責任,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制度和質量安全流通檔案,按有關規定索取產品及原料檢驗合格證明。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
第六條 發展計畫、規劃、國土資源、公安、交通、環境保護、水利、城市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協助做好食用農產品的安全監管工作。 第七條 食用農產品生產者和經營者依照本辦法的規定承擔食用農產品的...
第二十一條 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應當配備檢驗設備和檢驗人員,設立檢驗機構或者委託具有法定資質的檢驗機構,對進入該批發市場銷售的食用農產品進行抽樣檢驗,也可以採用國家規定的快速檢測方法進行抽查檢測。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應當要求食用農...
其他食用農產品生產場所應當參照生產基地的管理方式,記錄農業投入品的使用情況。 第十條 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應當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檢驗制度,對生產的食用農產品進行自檢或者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機構檢驗、檢測、檢疫。 食用農產品生產...
2014年11月17日,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川食藥監發〔2014〕108號印發《四川省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分總則、主體責任、市場準入、追溯管理、監督檢查、法律適用、附則7...
(一)全面實行產地證明制度。所有食用農產品生產主體(含家庭農場、城郊蔬菜種植戶)生產的食用農產品在進入加工流通環節前,由縣市農業主管部門或委託屬地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根據申報進行田間抽樣農殘快速檢測,對檢測合格的出具產地...
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要求批發市場開辦者應當配備檢驗設備和檢驗人員,或者委託具有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開展食用農產品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並根據食用農產品種類和風險等級確定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頻次。
環境保護行政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負責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環境狀況的指導和監督。各區(縣)人民政府所屬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依法負責集貿市場外占用道路、流動設攤的無照經營違法行為的查處。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按照法律、法規...
第三條 與農產品質量安全有關的農產品生產經營及其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對食用農產品的市場銷售、有關質量安全標準的制定、有關安全信息的公布和農業投入品已經作出規定的,應當遵守其規定。第四條 國家...
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農產品批發市場、農產品銷售企業應當設立或者委託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對進場銷售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抽查檢測。”六、第二十三條修改為:“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二款、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的,由...
第十條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其他規模種植、養殖生產者應當建立農產品質量檢驗制度,對生產的食用農產品進行自檢或者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機構檢驗、檢測、檢疫。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應當向經營者提供經檢驗合格的農產品,並附...
但是,食用農產品的市場銷售、有關質量安全標準的制定、有關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對農業投入品作出規定的,應當遵守本法的規定。第三條 食品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風險管理、全程控制、社會共治,建立科學、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第四條...